上找回來!”
怎麼找呢。
用我的身體。
可能是大腦的自我保護機製。
那段記憶,已經變得有些模糊了。
最為清晰的,就是徹骨的疼。
他們扒光了我的衣服,用刀子烙鐵留下一個個屈辱的印記。
他們拔光了我的指甲,看著我在地上苦苦掙紮。
他們用儘一切手段,折磨羞辱著我。
如果不是沒有聯絡到合適的買家。
我想,我連一具完整的屍體都不會留下。
終於,在第十五天的時候。
在沈明珠結束了長達半月的環球旅行後。
我終於趁著綁匪喝醉逃了出來。
山路難行,我的腳被磨得鮮血淋漓。
可當我推開那扇沉重的大門。
迎接我的,卻是一場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