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玄幻 > 吞靈劍主 > 第1370章

吞靈劍主 第1370章

作者:筆落驚風雨 分類:玄幻 更新時間:2026-04-22 19:08:23

當然,除了修鍊兩極劍訣,肉身和意境,也都在穩步提升,風雷意境,都達到了小成後期頂峰,若能突破到大成,他的實力,又能提升一大截。

途中,也遇到了一些機緣,但都是小機緣,對他的幫助不大,但也好過沒有,為了爭奪機緣,自然也發生了些衝突。

不過,當林逍展露出部分實力後,一切都不是問題。

果然,在這個世界上,實力強,就會少去很多麻煩,拳頭纔是硬道理。

不覺間,半個月過去,一邊趕路,一邊修鍊,林逍的肉身,提升到了八品小成頂峰,而意境,已經接近大成,但還未突破。

修為,也穩步提升,達到了天靈境六重中期。

至於兩極劍訣,距離練成第一式,還需要一些時間。

兩極劍訣,共分上下兩卷,上卷,乃是半神級下品武技,共分為三式,入極式,化極式,破極式。

入極式,堪比普通下品半神級武技,第二層次,化極式,相當於第四層次,破極式,則相當於第六層次。

因此,雖然,林逍在劍道上天賦異稟,但畢竟是半神級劍技,而且第一式的威力不俗,想要練成,也需要一定時間。

要修鍊兩極劍訣,必須領悟劍意,因為兩極劍訣的招式,都是以劍意為核心,融入浩然正氣,從而爆發出無窮威力,嚴格意義上來說,比普通的半神級武技,還要強。

因為劍意的殺傷力,本來,就比其他意境佔優勢。

兩極,天地,日月,生死,陰陽,乾坤等,世界對立的兩種事物,皆為兩極,兩極劍訣,則是以劍意為引,引動天地正氣。

天地正氣,嚴格意義上來講,也是一種能量,類似靈氣,但比靈氣更加磅礴,大氣,也稱浩然之氣,總之,若能利用天地正氣,威力會大增。

第一式,入極式,學會後,便可引動一成天地正氣,並且可以,將天地浩然正氣與劍意融合,形成浩然劍氣。

之前的劍氣,隻是單純的靈元凝聚而出,頂多再融入意境,但入極式,則是直接用劍意凝聚出劍氣,這種劍氣,比利用劍意加持的劍氣,威力要高太多,兩者是質的差別。

這天,林逍正盤膝而坐,在一處山林中修鍊。

隻見他,麵前堆放著一大堆奧義晶石,僅僅半個時辰,便被用盡,吞靈訣達到第七重後,的確逆天。

“我的風雷意境,現在距離大成,隻有一線之隔,但想捅破這層窗戶紙,隻怕單純靠奧義晶石,還遠遠不夠,需要一些機緣,還有就是,戰鬥磨練。”

林逍兀自思忖,並未繼續吞噬奧義晶石。

下一刻,他神色一動,一翻手,一座漆黑的小塔出現。

正是之前,在洞府遺跡中,從精神之湖內飛出的小塔,當時,林逍還沒明白怎麼回事,這小塔,直接就飛入了他眉心。

看起來,這小塔,似乎和小白有某種聯絡,林逍強烈懷疑,這小塔,之所以會進入他的體內,很大程度上,和小白與他締結了契約有關係,因為小塔,是先將小白收進去後,才進入他體內的。

當然,除此之外,也許,也跟他的精神之海有關係,因為林逍發現,這小塔一直待在他的精神之海內,也並未吸收精神之力,隻是單純地飄在哪裏,而精神之海也並未排斥,極為融洽。

這讓林逍,不免有些好奇,這小塔的來歷。

仔細觀察起來,這小塔,一共九層,通體漆黑,散發出一種玄之又玄的氣息,讓人說不出來,彷彿有一種力量,封禁在裏麵,無法出來。

心神一動,林逍的靈識,進入第一層。

小塔第一層,裏麵漆黑一片,中間,瀰漫著一團氣。

這團氣,似黑非黑,似白非白,彷佛有黑白兩種氣息交織在一起,若即若離,非要說是什麼顏色的,有些灰濛濛的感覺,彷佛被風揚起的沙土的那種感覺,卻又十分模糊,給人一種捉摸不透的神秘感。

“小白!”

林逍眸光一動,此刻,小白就懸浮在這團灰氣中,看起來,睡得很香,因為它的鼻尖,還掛著一個氣泡,隨著它呼吸,氣泡忽大忽小,夾雜著淡淡的鼾聲,時不時地舔舔舌頭,十分可愛,十分愜意。

“看起來,還...挺好...”

林逍有些愕然,原本,他還擔心,這小塔,會對小白不利,看起來,是他想多了,甚至,這小塔和小白,似乎還極為契合。

此刻,小白的身上,仍然籠罩著一層金光,比之前更加明亮,微有些刺眼,它的毛髮,似乎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泛著淡淡的金光。

“這小傢夥,八成是在進行某種蛻變,陷入了沉睡,也好,以後它就待在這塔裡,空間也足夠大。”

見小白沒事,林逍放下心來,心神一動,將目光,放在了第二層上。

這小塔,第一層,有一團神秘的灰氣,不知道第二層有什麼。

想了一下,林逍的心神延伸出去,正要踏上,通往第二層的階梯。

看女頻小說每天能領現金紅包🧧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