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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⒈宋代的民間武藝\\n\\n宋王朝禁民間私有兵器及習武,但在外患頻仍與國內矛盾異常尖銳的情況下,無法阻止民間習武活動的廣泛發展。宋代民間習武活動形式之多樣,範圍之廣大,人數之眾多,非前代可比擬,民間習武又分農村和城市兩類;\\n\\n⑴農村民間組織的武藝與私人授徒\\n\\n宋代民間結社,依性質和作用可分4類:\\n\\n第一類:防禦少數民族入侵的農民結社,如黃河以北的“弓箭社”。據元佑八年(1093年)定州知州蘇武說:“自增淵講和以來,百姓自相團結為弓箭社,不論家業高下,戶出1人,又自相推擇家資武藝眾所服者為社頭、社副。錄事,謂之頭目。帶弓而鋤,佩劍而樵…… 遇其警急,擊鼓,頃刻可致乾人。”可見“弓箭社”是自發的民間結社組織,目的保家禦敵。類似的還有遍及晉、冀、魯、豫諸省,規模宏大,以“教習武藝,禦賊備戰”為目的的忠義巡社。\\n\\n第二類,反抗封建壓迫、剝削的民間結社\\n\\n較農民起義規模為小,勞武結合,聚眾練武,行俠仗義於村落間,如棍子社、霸王社、亡命社、集死社等。\\n\\n第三類,以宗教、鄉豪為核心的結社。有防禦外侮的,也有對抗農民。各聚黨徒,練武自保。\\n\\n第四類,是官方出麵組織的“社”、“堡”,受政府控製。\\n\\n這幾類組織,目的不同,但都以弓彎刀槍等軍事技能從事訓練,促進了民間武藝的發展。\\n\\n除此,社會動盪不安,還促進了私人授徒形式武藝活動的發展。如名將嶽飛就曾學射於周同,並從名槍手陳廣學技擊。\\n\\n⑵城鎮民間武藝的發展\\n\\n隨著中心城鎮經濟的繁榮,以健身娛樂為主要目的的城鎮“套子武藝”表演,在北宋日益發展起來。由於宋代城市繁榮,大都市出現了前代所未有的固定遊藝場所——“瓦肆”(又叫“瓦子”、“勾欄”),在其中使槍弄棒,作場相撲的比比皆是。在角抵之前,先要“打套子”。“先以女貼數對打套子,令人觀睹,然後以曹力者爭交。”(引自《夢梁錄》)除角抵外,還有使拳、舞砍刀、舞蠻牌、舞劍、使棒、射弓駕、喬相撲等等,已近似武術套路,南宋比北宋更多樣,可能與南宋在蒙金戰爭時有數十年穩定發展有關。\\n\\n南宋都城臨安等地還出現了許多武藝結社(體育)組織。如爭交的叫“角抵社”;“相撲社”;射管的叫“錦標社”(又叫“川省社”等);使棒的叫“英略社”;賦鞠的叫“齊雲社”(又名國社);打馬球的叫“打球社”等。這些社大都不下百人,內有職業武術家,也有一些富家子弟和投靠富家的“閒人”。\\n\\n⒉元代束縛民間武藝發展\\n\\n元代統治者屢禁漢人、南人私藏兵器及習武,武器不交官者處死。據說元時杭州居民“性恬靜溫文,他們對武器的使用一無所知”。以馬可波羅遊記})第2卷76章)這反映了民間武藝的發展受阻,城市如此,農村也必然受影響。\\n\\n⒊武藝向武術過渡及明代民間武術體係的形成\\n\\n⑴武藝向武術的過渡\\n\\n我國的軍事武藝是何時正式過渡成武術的,“武術”一詞是何時正式在書刊上出現的,現在眾說紛法。一般認為要到清代才正式完成過渡。但這一過程可能從宋代就開始了。這和火器在軍隊中較普遍使用有關。火器的使用,使拳術器械等武藝的軍事價值逐漸降低,陸續退出戰場,但其健身和藝術表演價值日益增強。“套子武藝”的出現是其標誌之一。在前述宋代城鎮民間武藝存在的同時,軍隊也出現了武藝表演,並且有了武藝表演的專業隊伍。如宋太宗時曾選諸軍勇士數百人,教習舞劍,都能擲劍於空中,躍其身左右承接,曲儘其妙。除此表演武藝的還有相撲手、劍棒手等,遇聖節、禦宴、大朝會時進行武藝表演。表演的情況是:“兩人出陣對舞,如擊刺之狀,1人作奮擊之勢,1人作僵仆。出場幾五七對,或以槍對牌,劍對牌之類”……等等。南宋諸軍有飛槍所柳,走馬舞馬等“百藝俱呈”。\\n\\n這種表演,使武藝內容日益繁多,遠遠超過戰場的實戰需要,因而宋代已出現“十八般武藝”之名稱。\\n\\n到了明代,這種趨勢更加明顯。因而戚繼光曾說:“拳法似無預於大戰之技,然活動手足,慣勤肢體,以為初學入藝之門也”(《紀效新書》)。明代,是我國民間武術的發展時期,內容豐富,理論研究達到空前水平,而且出現了拳術和器械的諸多套路、風格。如:拳術,據戚繼光《紀效新書》卷 14“拳經捷要”篇記載,當時已有:“宋太祖有32勢長拳,又有六步拳、猴拳、國拳,名勢各有所稱,而實大同小異。至今之溫家72行拳、36合鎖、24棄探馬、8閃翻、12短、紅8下,綿張短打、山東李半天之腿、鷹爪王之拿、乾跌張之跌、張伯敬之打……與巴子拳棍,皆今之有名者。”\\n\\n除此,還有其他分法,並有提倡名家“兼而習之”者。戚繼光據此還編了三十二勢拳法。當時,並且已認識到了:拳法是武藝之源。對拳理的研究闡述已很深妙。\\n\\n⑵器械武術\\n\\n如明時刀法很豐富,《江南經略·兵器論》說使刀之家有十五家,刀的種類十分繁多。並且學習了日本倭刀的技術,以改善中國刀法。所以要學習倭刀,是因感到中國刀法中有不少“走跳虛文花套手法”,影響了其軍事價值。在戰場上已不切實用,不敵倭刀,可見中國刀法也已從“武藝”向“武術”轉化了。\\n\\n劍術,明代早已不用於軍陣,但在民間卻依然存在。在明代謝肇製的《五雜組》卷五所記的“十八般武藝”(一己二管,三槍,四刃,五劍,六矛,七盾,八斧,九眈十就,十一鞭,十二銅,十三撾,十四生,十五叉,十六爬頭,十七錦繩,十八白打)中是有劍術的。據說當時流傳的劍術有五家:卞莊子的紛絞法:王聚之起落法;劉先主之顧應法;馬明王之閃電法和馬超之出手法等。此外可能還有其他方法,如茅元儀曾蒐集了明以前傳到朝鮮去的二十四個劍勢,他和唐順之還蒐集了前人的《斷簡殘篇古劍訣》等。\\n\\n棍術:明代武術家認識到棍術是器械武術之本,因而棍派繁多,不下數十家。棍術理論也有所發展。\\n\\n槍術在明代也門派繁多,著名的有楊家槍、沙家竿子、馬家槍、李家短槍等不下數十。各派技術和製槍方法均不相同,內容繁雜。而且還出現了不少論述槍術的著作。\\n\\n除此,明代民間武術內容十分豐富,據說使“雜器”(鐵鞭、夾棒、鐵鏈、金鋼圈、鐵尺、柺子……等)的有10家,使馬上器械的有16家(有流星、鎖虎口、天平鏟等等)。反映民間武術體係在明代已經形成了,隻是各門各項尚未形成眾多的流派。\\n\\n明代,少林寺武術已開始名聞天下,尤以棍術為最,寺僧常為遊客進行表演。少林寺僧為尋求武術精進而遊遍天下者不少。許多武術名人如程宗酞、程雲水、邊澄等人也曾入寺學藝,使少林武術傳遍天下。少林武僧還曾參加抗倭戰鬥。如明嘉靖中,少林寺僧月空率領徒眾30餘人,響應朝廷號召,自為部伍,持鐵棒殺倭寇甚眾,後全部戰死。《江南經略》卷8(僧兵首捷記)》也詳載了不少少林僧兵抗倭的事蹟。\\n\\n明代,還出現了許多著名的武術家,不少人還留有武術名著。如程宗酞(著《耕餘剩技》)、劉德長、張鬆溪、邊澄、石電、王餘佑、吳生(著《手臂錄》)等。\\n\\n⒋清代武術發展的特點\\n\\n清初,由於滿族統治者入關後一度執行野蠻的民族壓迫政策,殘酷屠殺反抗者,大興文字獄,禁止民間習武,一批參加抗清鬥爭失敗的知識分子不與清廷合作,通過空門或流寓山林,另一方麵民間的宗教和秘密結社盛行,因而使清代民間武術的發展出現了前代少有的特色。\\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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