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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知識(2) 武術散手競賽規則1998年

作者:劉燁/編著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5-31 06: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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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第一章通則\\n\\n第一條競賽性質\\n\\n團體比賽、個人比賽。\\n\\n第二條競賽辦法\\n\\n(一)循環賽、單敗淘汰賽、雙敗淘汰賽。\\n\\n(二)每場比賽采用三局兩勝製,每局淨打3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n\\n第三條資格審查\\n\\n運動員必須攜帶《運動員註冊證》及本人15天以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包括腦電圖、心電圖、血壓、脈搏等指標在內的體格檢查證明。\\n\\n運動員的年齡在18~35週歲。\\n\\n(三)運動員必須有參加比賽的人身保險證明。\\n\\n第四條體重分級\\n\\n(一)48公斤級<48公斤\\n\\n(二)52公斤級>48公斤一<52公斤\\n\\n(三)56公斤級>52公斤一<56公斤\\n\\n(四)60公斤級>56公斤一<60公斤\\n\\n(五)65公斤級>60公斤一<65公斤\\n\\n(六)70公斤級>65公斤一<70公斤\\n\\n(七)75公斤級>70公斤一<75公斤\\n\\n(八)80公斤級>75公斤一<80公斤\\n\\n(九)85公斤級>80公斤一<85公斤\\n\\n(十)90公斤級>85公斤一<90公斤\\n\\n(十一)90公斤以上級>90公斤\\n\\n第五條稱量體重\\n\\n(一)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方可參加稱量體重。\\n\\n(二)稱量體重時必須攜帶《運動員註冊證》。\\n\\n稱量體重須在仲裁委員的監督下,由檢錄長負責,編排記錄員配合完成。\\n\\n四)運動員必須按照大會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稱量體重。稱量體重時**或隻穿短褲,並在1小時內稱完,逾期取消全部比賽資格。\\n\\n(五)稱量體重先從體重輕的級彆開始,如體重不符,在規定的稱量時間內達不到報名級彆時,則不準參加以後所有場次的比賽。\\n\\n(六)每天參賽的運動員統一稱量一次體重。\\n\\n第六條抽簽\\n\\n(一)稱量體重後進行抽簽。抽簽由小級彆開始,如本級別隻有一人,則不能參加比賽。\\n\\n(二)抽簽由編排記錄組負責,有仲裁委員會主任、總裁判長及參賽隊的教練或領隊參加。\\n\\n(三)由各隊教練員或領隊為本隊運動員抽簽。\\n\\n第七條服裝護具\\n\\n(一)運動員必須穿戴大會指定的拳套、護頭、護齒、護胸、護襠、護腿、赤腳穿護腳背。穿與比賽護具顏色相同的背心和短褲,護襠必須穿在短褲內。\\n\\n(二)比賽的護具分紅、黑兩種。\\n\\n(三)拳套的重量:65公斤級及以下級彆的拳套為230克;70公斤級及以上級彆的拳套為280克。\\n\\n第八條競賽中的禮節\\n\\n(一)介紹運動員時,運動員向觀眾行抱拳禮。\\n\\n(二)每場比賽開始前,運動員相互行抱拳禮。\\n\\n(三)宣佈結果時,運動員交換站位,宣佈結果後,運動員先相互行抱拳禮,再同時向台上裁判員行抱拳禮,裁判員回禮;然後向對方教練員行抱拳禮,教練員回禮。\\n\\n第九條競賽中的有關規定\\n\\n(一)運動隊必須遵守規則,尊重和服從裁判。在場上不準有吵鬨、謾罵、甩護具等任何表示不滿的行為。\\n\\n(二)教練員和本隊醫生坐在指定位置,但不得在場下呼喊或暗示。局間休息時,允許給運動員按摩和指導。\\n\\n(三)運動員嚴禁使用興奮劑,局間休息時不能輸氧。\\n\\n第十條棄權\\n\\n(一)比賽期間,運動員因傷病或體重超出不能參加比賽者,作棄權論,不再參加以後的比賽,但已進入名次的成績有效。\\n\\n(二)比賽進行時,運動員實力懸殊,為保護本方運動員的安全,教練員可舉棄權牌表示棄權,運動員也可舉手要求棄權。\\n\\n(三)賽前3次點名未到,或點名後擅自離開,不能按時上場者,作無故棄權論。\\n\\n(四)比賽期間,運動員無故棄權,取消本人全部成績。\\n\\n第二章裁判人員及其職責\\n\\n第十一條裁判人員的組成\\n\\n(一)總裁判長1人,副總裁判長1~2人。\\n\\n(二)裁判長、副裁判長、台上裁判員、記錄員、計時員各1人,邊裁判員5人。\\n\\n(三)編排記錄長1人。\\n\\n(四)檢錄長1人。\\n\\n第十二條輔助裁判人員的組成\\n\\n(一)編排記錄員2~3人。\\n\\n(二)檢錄員4~5人。\\n\\n(三)醫務人員3~5人。\\n\\n宣告人員1~2人。\\n\\n第十三條裁判人員的職責\\n\\n(一)總裁判長\\n\\n1.負責組織裁判人員學習競賽規程和規則,研究裁判方法。\\n\\n2.檢查落實場地、器材、裁判用具及稱量體重、抽簽、編排等有關競賽的準備工作。\\n\\n3.根據競賽規程、規則的精神,解決競賽中的有關問題。但不能修改競賽規程和規則。\\n\\n4.比賽中指導各裁判組的工作。根據需要可以調動裁判人員。\\n\\n5.每場比賽,運動員因棄權變動秩序,應及時通知裁判長、編排記錄長和宣告員。\\n\\n6.裁判組出現有爭議的問題,有權作出最後決定。\\n\\n7.負責檢查裁判人員執行紀律的情況。\\n\\n8.稽覈、監督和宣佈比賽成績。\\n\\n9.向大會遞交書麵總結。\\n\\n副總裁判長協助總裁判長工作,總裁判長缺席時,可代行總裁判長的職責。\\n\\n(二)裁判長\\n\\n1.負責本組裁判員的學習和工作安排。\\n\\n2.比賽中監督、指導裁判員、計時員、記錄員的工作。\\n\\n3.台上裁判員有明顯錯判、漏判時,鳴哨提示改正。\\n\\n4.邊裁判員出現明顯錯判,在宣佈結果前征得總裁判長同意後可以改判。\\n\\n5.每局結束後宣告評判結果,決定勝負。\\n\\n6.根據場上運動員的情況和記錄員的記錄,處理優勢勝利、下台、處罰、強製讀秒等有關規定事宜。\\n\\n7.每場比賽結束時稽覈、簽署比賽成績。\\n\\n副裁判長協助裁判長的工作,根據需要可以兼任其他裁判員的工作。\\n\\n(三)台上裁判員\\n\\n1.嚴格執行規則,公正裁判。\\n\\n2.檢查場上運動員的護具,保證安全比賽。\\n\\n3.用口令和手勢指揮運動員進行比賽。\\n\\n4.判定運動員倒地、下台、犯規、消極、強製讀秒、得3分、臨場治療等有關事宜。\\n\\n5.宣佈每場比賽結果。\\n\\n(四)邊裁判員\\n\\n1.根據規則記錄運動員的得分。\\n\\n2.每局結束後根據裁判長信號,同時迅速顯示評判結果。\\n\\n3,每場比賽結束在記分表上簽名並儲存,以備檢查覈實。\\n\\n(五)記錄員\\n\\n1.賽前認真填寫每對運動員記錄表。\\n\\n2.參加稱量體重並將每名運動員的體重填入每場比賽的統計表。\\n\\n3.根據台上裁判員的口令和手勢,記錄運動員被警告、勸告、強製讀秒的次數。\\n\\n4.記錄邊裁判員每局的評判結果,確定勝負後報告裁判長。\\n\\n(六)計時員\\n\\n1.賽前檢查銅鑼、計時鐘、覈準秒錶。\\n\\n2.負責比賽、暫停、局間休息的計時。\\n\\n3.每局賽前5秒鐘鳴哨通告。\\n\\n4.每局比賽結束鳴鑼通告。\\n\\n5.宣讀邊裁判員的評判結果。\\n\\n(七)編排記錄長\\n\\n1.負責運動員資格審查,稽覈報名單。\\n\\n2.負責組織抽簽,編排每場秩序表。\\n\\n3.準備競賽中所需要的表格,審查覈實成績、錄取名次。\\n\\n4.登記和公佈各場比賽成績。\\n\\n5.統計和收集有關材料,彙編成績冊。\\n\\n(八)編排記錄員\\n\\n根據編排記錄長分配的任務進行工作。\\n\\n(九)檢錄長\\n\\n1.負責稱量運動員體重。\\n\\n2.負責護具的準備與賽中管理。\\n\\n3.賽前20分鐘負責召集運動員點名。\\n\\n4.點名時如出現運動員不到或棄權等問題,及時報告總裁判長。\\n\\n5.按照規則的要求檢查運動員的服裝和護具。\\n\\n(十)檢錄員\\n\\n根據檢錄長分配的任務進行工作。\\n\\n(十一)宣告員\\n\\n1.摘要介紹競賽規程、規則和有關的宣傳材料。\\n\\n2.介紹裁判員、場上運動員。\\n\\n3.宣告評判結果。\\n\\n(十二)醫務人員\\n\\n1.稽覈運動員《體格檢查表》。\\n\\n2.配合興奮劑檢測人員檢查運動員是否使用違禁藥物。\\n\\n3.負責賽前對運動員進行體格抽查。\\n\\n4.負責臨場傷病的治療與處理。\\n\\n5.負責因犯規造成運動員受傷情況的鑒定。\\n\\n6.負責競賽中的醫務監督,對因傷病不宜參加比賽者,應及時向總裁判長提出其停賽建議。\\n\\n第三章仲裁委合會及其職責\\n\\n第十四條仲裁委員會的組成\\n\\n由主任、副主任、委員3或5人組成。\\n\\n第十五條仲裁委員會的職責\\n\\n(一)仲裁委員會在大會組委會的領導下進行工作。主要受理參加比賽的運動隊對裁判人員有關違反競賽規程、規則的判決結果有不同意見的申訴。\\n\\n(二)接到申訴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得耽誤其他場次的比賽、名次的評定及發獎。\\n\\n(三)根據申訴材料提出的情況,必要時可以複審錄像,進行調查。召開仲裁委員會討論研究。開會時可以吸收有關人員列席參加,但無表決權。仲裁委員會出席人數必須超過半數以上做出的決定方為有效。\\n\\n(四)仲裁委員會成員不參加與本人所在單位有牽連問題的討論。\\n\\n(五)對申訴材料提出的問題,經過嚴格認真複審,確認原判無誤測維持原判;如確認原判有明顯錯誤可以改判。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為最終裁決。\\n\\n第十六條申訴程式及要求\\n\\n(一)運動隊如果對裁判人員的判決結果有異議,必須在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由本隊領隊或教練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麵申訴,同時交付1000元的申訴抵押金。如申訴正確,除予以改判外,退回800元;申訴不正確的側維持原判,抵押金作為優秀裁判員的獎勵基金。\\n\\n(二)各隊必須服從仲裁委員會的最終裁決。如果因不服無理糾纏,根據情節輕重,可以建議競賽監督委員會、大會組織委員會給予嚴肅處理。\\n\\n第四章競賽監督委員會及其職責\\n\\n第十七條競賽監督委員會的組成\\n\\n由主任、副主任、委員3或5人組成。\\n\\n第十八條競賽監督委員會的職責\\n\\n(一)監督仲裁委員會的工作。對於不能正確履行仲裁委員會職責,裁決運動隊的申訴不公,有違反《仲裁委員會條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撤換乃至停止工作的處分。\\n\\n(二)監督裁判人員的工作。對於不能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不能嚴肅、認真、公正、準確的進行裁判,有明顯違反規程、規則的行為者;有明顯錯判、漏判、反判的行為者;接受運動隊的賄賂,以不正當的手段偏袒運動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撤換、停止工作,乃至建議國家體委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對其實施降級或撤消其裁判等級的處分。\\n\\n(三)監督參賽單位各領隊、教練、運動員的行為。對於不遵守《賽區工作條例》、《運動員守則》,不遵守競賽規程、規則及賽場紀律,對裁判人員行賄,運動員之間搞交易、打假賽等有關違紀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取消比賽成績、取消比賽資格等處分。\\n\\n(四)競賽監督委員會聽取領隊、教練、運動員、仲裁人員、裁判人員對競賽過程中的各種反映及意見,保證競賽公正、準確、圓滿、順利地進行。\\n\\n(五)競賽監督委員會不直接參與仲裁委員會、裁判人員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不乾涉仲裁委員會、裁判人員正確履行自己的職責,不介入判決結果的糾紛,不改變裁判人員、仲裁委員會的判決結果。\\n\\n第五章使用方法、得分標準與判罰\\n\\n第十九條禁擊部位\\n\\n後腦、頸部、襠部。\\n\\n第二十條得分部位\\n\\n頭部、軀乾、大腿和小腿。\\n\\n第二十一條禁用方法\\n\\n(一)用頭、肘、膝和反關節的動作進攻對方。\\n\\n(二)用迫使對方頭部先著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壓對方。\\n\\n(三)用腿法攻擊倒地方的頭部。\\n\\n(四)用拳連擊對方頭部。\\n\\n第二十二條可用方法\\n\\n除禁用方法外的武術各流派的攻防招法。\\n\\n第二十三條得分標準\\n\\n(一)得3分\\n\\n1.在一局比賽中,一方第一次下台,對方得3分。\\n\\n2.用轉身後襬腿擊中對方軀乾部位而自己站立者。\\n\\n3.用主動倒地的動作致使對方倒地,而自己即刻站立者。\\n\\n4.使用勾踢將對方踢倒而自己站立者。\\n\\n(二)得2分\\n\\n1.一方倒地(兩腳以外任何部位支撐檯麵),站立者得2分。\\n\\n2.用腿法擊中對方軀乾部位者。\\n\\n3.被強製讀秒一次,對方得2分。\\n\\n4.受警告一次,對方得2分。\\n\\n(三)得1分\\n\\n1.用手法擊中對方得分部位者。\\n\\n2.用腿法擊中對方頭部和下肢(腳除外)者。\\n\\n3.運動員消極8秒,被指定進攻後8秒內仍不進攻,對方得1分。\\n\\n4.主動倒地超過3秒不起立,對方得正分。\\n\\n5.受勸告一次,對方得1分。\\n\\n6.使用方法雙方先後倒地,後倒地者得1分。\\n\\n(四)不得分\\n\\n1.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顯。\\n\\n2.雙方下台或同時倒地。\\n\\n3.雙方互打互踢。\\n\\n4.用方法主動倒地,對方不得分。\\n\\n5.抱纏時擊中對方。\\n\\n第二十四條犯規與罰則\\n\\n(一)犯規\\n\\n技術犯規\\n\\n1.消極摟抱對方。\\n\\n2.處於不利狀況時舉手要求暫停。\\n\\n3.比賽中場外進行指導。\\n\\n4.比賽中對裁判員有不禮貌的行為或不服從裁判。\\n\\n5.比賽中大聲叫喊。\\n\\n6.有意拖延比賽時間。\\n\\n7.上場不戴或吐落護齒,有意鬆脫護具。\\n\\n8.運動員不遵守禮節。\\n\\n侵人犯規\\n\\n1.在口令“開始”前或喊“停”後進攻對方。\\n\\n2.擊中對方禁擊部位。\\n\\n3.用不允許的方法擊中對方。\\n\\n(二)罰則\\n\\n1.每出現一次技術犯規,勸告一次。\\n\\n2.每出現一次侵人犯規,警告一次。\\n\\n3.受罰失分達6分者,判對方為勝方。\\n\\n4.運動員故意傷人,取消比賽資格,判對方為勝方。\\n\\n5.運動員使用違禁藥物,局間休息時輸氧,取消比賽資格。\\n\\n第二十五條暫停比賽\\n\\n(一)運動員倒地(主動倒地除外)或下台時。\\n\\n(二)運動員犯規受罰時。\\n\\n(三)運動員受傷時。\\n\\n(四)運動員相互抱纏冇有進攻動作或無效進攻超過2秒時。\\n\\n(五)運動員主動倒地超過3秒時。\\n\\n(六)運動員由於客觀原因舉手要求暫停時。\\n\\n(七)裁判長糾正錯判、漏判時。\\n\\n(八)處理場上問題或發現險情時。\\n\\n(九)因燈光、場地等客觀原因影響比賽時。\\n\\n(十)運動員對峙出現消極,被指定進攻一方達8秒仍無進攻時。\\n\\n第六章記錄方法、勝負與名次評定\\n\\n第二十六條記錄方法\\n\\n(一)勸告、警告,取消比賽資格和消極分彆用“△”“×”“⊕”“√”符號代替。\\n\\n(二)邊裁判根據得分標準和主裁判員的裁決,記錄運動員的得分及犯規情況,每局比賽結束後將運動員的得分填入記分表中。\\n\\n(三)循環賽製時,記錄員根據每場比賽的結果在記分表中為勝方計2分,負方計0分,平局時各計1分。因對方棄權獲勝時,計2分,棄權者為0分。\\n\\n第二十七條勝負評定\\n\\n(一)優勢勝利\\n\\nl.在一場比賽中,3次有效使用3分動作者(下台除外)。\\n\\n2.在比賽中,雙方實力懸殊,台上裁判員征得裁判長的同意,判技術強者為該場勝方。\\n\\n3.被重擊(侵人犯規除外)倒地不起達10秒,或雖能站立但知覺失常,判對方為該場勝方。\\n\\n4.一場比賽中,被重擊強製讀秒(侵人犯規除外)達3次,判對方為該場勝方。\\n\\n5.比賽中,運動員出現傷病,經醫生診斷不能繼續比賽者,判對方為該場勝方。\\n\\n(二)在每局比賽結束時,依據邊裁判員的評判結果,判定每局勝負。\\n\\n(三)一局比賽中,一方受重擊被強製讀秒(侵人犯規除外)2次,另一方為該局勝方。\\n\\n(四)一局比賽中,一方2次下台,另一方為該局勝方;兩次有效使用3分動作者為該局勝方。\\n\\n(五)一局比賽中,雙方出現平局,按下列)順序判定勝負。\\n\\n2.本局受勸告少者為勝方。\\n\\n3.體重輕者為勝方(以當天體重為準)。\\n\\n上述三種仍相同,則為平局。\\n\\n(六)一場比賽,先勝兩局者為該場勝方。\\n\\n(七)比賽中因一方犯規,另一方詐傷,經醫務監督確診後,判犯規一方為該場勝方。\\n\\n(八)因對方犯規而受傷,通過醫務監督檢查確認不能再比賽者,為該場勝方。但不得參加以後的比賽。\\n\\n(九)淘汰賽時,一場比賽中,如獲勝局數相同,按下列順序決定勝負:\\n\\n1.受警告少者為勝方。\\n\\n2.受勸告少者為勝方。\\n\\n3.體重輕者為勝方。\\n\\n上述三種情況仍相同則加賽一局,依次類推。\\n\\n(十)循環賽時,一場比賽中,如獲勝局數相同時,則為平局。\\n\\n第二十八條名次評定\\n\\n(一)個人名次\\n\\n1.淘汰賽時,直接產生名次。\\n\\n2.循環賽時,積分多者名次列前,若兩人或兩人以上積分相同時,按下列順序排列名次:\\n\\n(1)負局數少者列前。\\n\\n(2)受警告少者列前。\\n\\n(3)受勸告少者列前。\\n\\n(4)體重輕者列前(以抽簽體重為準)。\\n\\n上述四種情況仍相同時,名次並列。\\n\\n(二)團體名次\\n\\n1.名次分\\n\\n各級彆錄取前六名,分彆按7、5、4、3、2、1的得分計算。\\n\\n2.積分相等時的處理辦法\\n\\n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團體分數相等時,按下列順序排列名次:\\n\\n按個人獲第1名多的隊名次列前;如再相等時,按個人獲第2名多的隊名次列前,依次類推。\\n\\n(2)受警告少的隊名次列前。\\n\\n(3)受勸告少的隊名次列前。\\n\\n如以上幾種情況仍相等時,名次並列。\\n\\n第七章編排與記錄\\n\\n第二十九條編排\\n\\n(一)編排的準備工作\\n\\n1.學習競賽規程,掌握下列情況:\\n\\n(1)競賽性質、競賽辦法。\\n\\n(2)大會期限。\\n\\n(3)體重分級。\\n\\n(4)參加辦法及人數。\\n\\n(5)錄取名次及獎勵辦法。\\n\\n2.稽覈報名單。\\n\\n3.統計各級彆人數。\\n\\n(二)編排原則\\n\\n以競賽規程、報名錶和時間為依據。\\n\\n2.同一級彆、同一輪次的比賽應在同一單元進行。\\n\\n3.一名運動員一天最多安排兩場比賽(不在同一單元)。\\n\\n4.同一單元的比賽由體重輕的級彆開始。\\n\\n5.一個單元的比賽,一般安排15~22場。\\n\\n(三)編排方法\\n\\n1.根據競賽辦法,計算各級彆輪次和場數。\\n\\n2.編排競賽日程表。\\n\\n3.繪製各級彆輪次表。\\n\\n4.編排每場比賽秩序表。\\n\\n5.淘汰賽可采用搶號的辦法。\\n\\n(四)種子設定\\n\\n1.確定種子的原則\\n\\n(1)上一年全國錦標賽取得名次的運動員才能定為種子選手。\\n\\n(2)根據每個級彆的種子數目,由第一名往後排滿為止。如前麵的種子選手缺額,則由後向前遞補。\\n\\n(3)變動級彆的運動員不能定為種子選手。\\n\\n(4)若有輪空,種子選手必須優先。\\n\\n2.種子數目\\n\\n確定種子數目時,根據該級彆參加比賽的人數,選擇最接近的較小的2的乘方數,即2n,n則為種子數目。\\n\\n3.種子的位置\\n\\n(1)根據成績排出種子的順序。\\n\\n(2)根據種子的順序號在輪次表中找到相應號碼的位置,即種子的位置。\\n\\n(3)種子選手不再抽簽。\\n\\n第三十條記錄\\n\\n(一)繪製競賽記錄表。\\n\\n(二)繪製邊裁判員記分表。\\n\\n(三)覈對、公佈每場比賽成績。\\n\\n(四)計算得分、錄取名次。\\n\\n(五)彙編成績冊。\\n\\n第八章口令與手勢\\n\\n第三十一條台上裁判員口令與手勢\\n\\n(一)抱拳禮\\n\\n兩腿並立,左掌右拳於胸前相抱,高與胸齊,手與胸之間距離為20~30cm。\\n\\n(二)上台\\n\\n站立在擂台中央成側平舉,掌心朝上指向雙方運動員。在發出指令的同時,屈臂側舉成90°,掌心相對。\\n\\n(三)雙方運動員行禮\\n\\n雙臂屈於體前,左掌蓋於右拳背之上,示意運動員行禮。\\n\\n(四)第一局\\n\\n麵向裁判長席,一手食指豎起,其餘四指彎曲直臂前舉,成弓步。\\n\\n(五)第二局\\n\\n麵向裁判長席,一手食指、中指伸直分開豎起,其餘三指彎曲直臂前舉,成弓步。\\n\\n(六)第三局\\n\\n麵向裁判長席,一手拇指、食指、中指分開豎起,其餘兩指彎曲直臂前舉,成弓步。\\n\\n(七)“預備——開始”\\n\\n立於雙方運動員中間成弓步,在發出“預備”口令的同時,兩臂伸直,仰掌指向雙方運動員。在發出“開始”口令的同時,兩手俯掌內合於腹前\\n\\n(八)“停”\\n\\n在發出“停”的口令同時成弓步,單臂成掌伸向雙方運動員中間。\\n\\n(九)消極8秒\\n\\n兩臂前上舉,一手小指和無名指彎曲,其餘手指自然分開、伸直。\\n\\n(十)讀秒\\n\\n麵對運動員,屈臂握拳於體前,拳心向前,從一手拇指至小指依次張開.間隔1秒。\\n\\n(十一)消極摟抱雙手環抱於體前。\\n\\n(十二)強製讀8秒\\n\\n單臂指向裁判台,拇指豎直,其餘四指彎曲。\\n\\n(十三)3秒\\n\\n一臂伸直仰掌斜上舉指向某方運動員,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開,其餘兩指彎曲,掌心向下,自腹前向外橫擺於體側。\\n\\n(十四)3分\\n\\n一臂伸直,仰掌斜上舉指向某方運動員,另一手拇指、食指、中指自然分開,其餘兩指彎曲斜上舉。\\n\\n(十五)指定進攻\\n\\n單臂伸向雙方運動員中間,拇指伸直,其餘四指彎曲,手心朝下,在發出“某方”進攻口令的同時,向拇指方向橫擺。\\n\\n(十六)倒地\\n\\n一臂伸直指向倒地一方,手心朝上,另一臂屈於體側,掌心朝下。\\n\\n(十七)倒地在先\\n\\n一臂指向先倒地一方,在發出“某方倒地在先”的口令同時,兩臂在體前交叉,掌心朝下。\\n\\n(十八)同時倒地\\n\\n兩臂體前平伸,後拉下按,掌心朝下。\\n\\n(十九)禁止發聲\\n\\n一臂伸直,虎口張開指向發聲的運動員或教練員。而後,拇指與四指合閉。\\n\\n(二十)踢襠\\n\\n一臂伸直指向犯規運動員,手心朝上,另一手掌心向內,擺至襠前。\\n\\n(二十一)擊後腦\\n\\n一臂伸直指向犯規運動員,另一手俯按於後腦\\n\\n(二十二)肘犯規\\n\\n雙臂屈於胸前,一手俯蓋於另一肘部。\\n\\n(二十三)膝犯規\\n\\n提膝,用手拍蓋膝部。\\n\\n(二十四)一方下台\\n\\n一臂前平舉指向下台一方。另一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成弓步。\\n\\n(二十五)雙方下台\\n\\n弓步,雙手立掌,手心朝前,向前平推。而後屈臂上舉於體前成90°,掌心朝後,成並步直立\\n\\n(二十六)警告\\n\\n一臂伸直指向犯規運動員,掌心朝上,另一手示出犯規現象後,屈臂成90°握拳上舉敘前,勤朝一\\n\\n(二十七)勸告\\n\\n一臂伸直,掌心朝上指向犯規運動員,在發出“犯規”口令的同時,屈臂成90°立掌上舉於體前,掌心朝後。\\n\\n(二十八)取消比賽資格\\n\\n兩手握拳,兩前臂交叉於胸前。\\n\\n(二十九)無效\\n\\n兩臂伸直,在腹前交叉擺動。\\n\\n(三十)急救\\n\\n麵對大會醫務席,兩手立掌,兩前臂在胸前成十字交叉。\\n\\n(三十一)休息\\n\\n仰掌側平舉,指向雙方運動員休息處。\\n\\n(三十二)平局\\n\\n平行站於兩名運動員中間,握兩側運動員手腕上舉。\\n\\n(三十三)獲勝\\n\\n平行站於兩名運動員中間,一手握獲勝運動員手腕上舉。\\n\\n(三十四)交換站位\\n\\n站立在擂台中央,雙臂伸直在腹前交叉。\\n\\n第三十二條邊裁判員手勢\\n\\n(一)下台或倒地\\n\\n一手食指伸直向下,其餘四指彎曲。\\n\\n(二)冇下台或冇倒地\\n\\n一手立掌,左、右擺動1次。\\n\\n(三)冇看清\\n\\n雙手仰掌,由體前向外屈肘平擺。\\n\\n第九章場地與器材\\n\\n第三十三條場地\\n\\n比賽場地為高60cm、長800cm、寬800cm的木結構的台,檯麵上鋪有軟墊;軟墊上有帆布蓋單;台中心畫有直徑100cm的陰陽魚圖。檯麵邊緣有5cm寬的紅色邊線;檯麵四邊向90cm處畫有10cm寬的黃色警戒線\\n\\n台下四周鋪有高20~40cm、寬200cm的保護軟墊。\\n\\n第三十四條器材\\n\\n(一)色彆牌\\n\\n是邊裁判員判定運動員比賽勝負所出示的標誌。圓牌直徑20cm,木把長20cm,共計18塊,其中紅色、黑色、紅黑各半色牌各6塊。\\n\\n(二)勸告牌\\n\\n長15cm、寬5cm的黃色板12塊,板上寫“勸告”字樣。\\n\\n(三)警告牌\\n\\n長15cm、寬5cm的紅色板6塊,板上寫“警告”字樣。\\n\\n(四)強製讀秒牌\\n\\n長15cm、寬5cm的藍色板6塊,板上寫“強讀”字樣。\\n\\n(五)放牌架\\n\\n長60cm、高15cm,紅色和黑色各1個。\\n\\n(六)棄權牌\\n\\n圓牌直徑40cm,木把長40cm,黃色2個。在圓牌正反麵分彆用紅黑色寫“棄權”字樣。\\n\\n(七)秒錶\\n\\n2塊(1塊備用)。\\n\\n(八)哨子\\n\\n2個(單、雙音各1個)。\\n\\n(九)擴音喇叭\\n\\n3個。\\n\\n(十)銅鑼、鑼錘、鑼架\\n\\n1副。\\n\\n(十一)計數器\\n\\n15~20塊。\\n\\n(十二)攝像機\\n\\n2台。\\n\\n(十三)公製計量器 2台。\\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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