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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對刺競賽的種類和方法\\n\\n對刺比賽,可采用團體賽、個人賽。比賽方法一般采用單循環賽、對抗賽。也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彆的辦法。如:淘汰賽等。\\n\\n1.單循環賽。參加比賽的運動員(或單位)之間輪流比賽一次,即為單循環賽。\\n\\n2.對抗賽。參加比賽單位(隊),本單位運動員之間不比賽,本單位每位運動員都要和另一單位的運動員比賽。如甲隊不動,乙隊由下而上輪轉,編排出輪次表。\\n\\n個人賽勝負評定方法\\n\\n每局比賽五槍三勝,不超過六分鐘。規定時間到,不夠五槍三勝,以勝槍數多者為勝;如勝槍數相等,延長一槍,不得超過三分鐘,在延長時間內,先刺中對方一槍者勝;延長時間到,雙方均末勝槍,算各敗一局。\\n\\n根據情況可以采用其它方法。每局比賽三分鐘或五分鐘,不規定槍數,以勝槍數多者為勝;雙方槍數相等,再延長一槍決定勝負。還可以采用不規定時間,規定槍數(三槍或五槍)以先刺中規定槍數者為勝。\\n\\n個人比賽名次的判定\\n\\n按勝局數判定。勝局數多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勝槍數多者名次列前,還相等,負槍數(被刺中槍數)少者名次列前;再相等,相等者勝方名次列前。出現三人以上勝局,勝槍和負槍數相等時名次並列。\\n\\n團體比賽名次的評定\\n\\n按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零分計算。在同一循環賽中積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積分相同,勝局數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勝槍數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負槍數少者名次列前;如還相等,名次並列。\\n\\n對刺比賽場地\\n\\n對刺競賽場地為長方形,長15米,寬2.5米。兩邊的長線叫中線,距中線2米,位於中線兩邊的短線叫預備線。\\n\\n有效部位\\n\\n凡刺中硬塑護身和左胸皮墊(不含左臂部分)的部位均為有效部位。其它部位如:頭部、襠部、四肢等均為無效部位。\\n\\n有效槍的判定\\n\\n1.刺中對方有效部位,動作確實、有力;\\n\\n2.刺中(有一定力量)後滑槍;\\n\\n3.刺中硬塑護身的邊和左胸皮墊壓線的槍;\\n\\n4.一方有意轉體、遮掩保護有效部位,而被刺中無效部位時;\\n\\n5.在裁判員發出“停” 的口令的同時刺中;\\n\\n6.出界的同時被對方刺中,或刺中後對方出界;\\n\\n7.比賽過程中,裁判員末下“停” 口令,一方轉體背向對方或摔倒在地(失去防護能力)或槍被對方打掉(脫離雙手),出現上述情況,在有效距離內不得真刺,隻能用槍向其要害部位表示刺意,即判勝槍。\\n\\n無效槍的評定\\n\\n1.刺中無效部位;\\n\\n2.兩手握槍不符合規定刺中對方;\\n\\n3.滑把過大刺中對方(左手向後滑動超過限製線);\\n\\n4.動作不確實、無力、滑刺、劈槍、槍身平打護具等;\\n\\n5.裁判員下達“開始’”口令前,和“停” 口令後刺中對方;\\n\\n6.雙方靠近後,收槍,左手前滑握槍刺部位,用頂的力量刺中對方。\\n\\n雙方同時刺中的判定\\n\\n雙方同時互相刺中,動作確實、有力,判為互中,均不算勝槍。如一方主動進攻,刺中的槍有效,則判主動進攻者勝;進攻者的槍無效,判防守者勝。\\n\\n出界\\n\\n對刺比賽中,雙腳越出場地線(邊線、端線)即為出界。一局比賽,被對方攻勢逼出界外二次(被對方推出場不算),判對方勝一槍。\\n\\n暫停\\n\\n比賽中遇到下列情況,正裁判員應發出“停” 的口令,使比賽暫停。\\n\\n1.刺中時;\\n\\n2.犯規時;\\n\\n3.出界時;\\n\\n4.雙方靠近,難解難分時;\\n\\n5.副裁判員發出信號時;\\n\\n6.因護具、木槍等發生故障,運動員請求(舉手示意)暫停時;\\n\\n7.遇到特殊情況,裁判員認為需要暫停時。\\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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