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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第五章途中裁判\\n\\n途中裁判的任務是檢查各龍舟隊在比賽全過程中是否按規則要求在本航道劃行,有無犯規情況,執行結果是否正確,將直接影響各隊的名次。因此,途中裁判必須做到\\\"公正無私、慎重準確\\\"。途中裁判組,應設途中裁判長1人,途中裁判員3人。\\n\\n一、賽前準備工作\\n\\n1.認真學習規則,領會規則精神實質。\\n\\n2.觀察各隊訓練,瞭解各隊技術水平,對在途中可能出現犯規的情況作透徹的分析。\\n\\n3.明確各人職責範圍和配合的方法,統一執法尺度。\\n\\n4.熟悉和檢查場地、器材。主要器材需有摩托艇2-3艘,紅、白手旗各2麵(50×60厘米),手提話筒2個,犯規顯示牌l-8號2套(25×30厘米),秒錶2塊及記錄用具等。\\n\\n二、工作順序和方法\\n\\n1.賽前負責接送起點、終點、計時裁判員到工作崗位。\\n\\n2.起航前應檢查航道內有無障礙物,並把檢查情況及時告訴起點裁判長。舉起紅旗表示有障礙物,要及時設法排除;舉起白旗表示無障礙物,可按時發令起航。\\n\\n3.當各龍舟隊進入自己的航道,發令員準備發令時,途中一條裁判艇應停靠在3至5道之間比賽龍舟後麵;另一條停靠在發令員對麵航道的外側(不要停機),途中裁判員聽到發令員信號應立即按動自己的備用秒錶。如有搶航,停在發令員對麵的途中裁判艇迅速切入攔截,協助發令員召回龍舟,重新組織起航。\\n\\n4.龍舟出發後,途中裁判艇分兩路尾隨龍舟後麵,每條快艇負責看3-4條航道,主要觀察比賽龍舟的航向和途中是否有犯規動作。途中裁判發現有偏離自己航道的龍舟,首先是呼叫提醒,對可能造成犯規時,舉起該隊航道牌提出警告。經兩次警告無效,再一次舉起航道牌,同時揮擺紅旗,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並令其停止劃進。在判罰犯規時一定要慎重,特彆要注意該隊在犯規中是有意還是無意,有利還是無利,是否影響彆隊情況,力求判罰準確無誤。\\n\\n5.在途中,如出現兩條龍舟同時靠近一條水線劃行時,裁判艇要及時跟上,追蹤觀察,看清兩條龍舟所處位置,對肇事者(龍舟部分先超越水線)首先提出警告,令其端正航向。如兩條龍舟平行劃進,有可能造成龍頭、船身、劃槳發生接觸或碰撞時,途中裁判應同時舉起雙方航道牌,給予警告。經警告無效以致發生碰撞時,途中裁判長可判罰雙方聚集犯規,並令雙方停止比賽,離開航道,其他隊比賽繼續進行。\\n\\n6.途中出現由於某隊犯規而嚴重影響了其他隊比賽成績或出現其他意外情況時,途中裁判長有權下令中止比賽,中止比賽用連續揮動紅旗和摩托艇靠近大聲呼喊\\\"停止比賽\\\"並立即報告總裁判長,由總裁判長作出裁決。確定重賽時間。重賽時間一般安排在該場最後一組進行。如果是剛出發即發生類似情況,中止比賽後犯規隊罰下,其他隊重新起航。\\n\\n7.比賽龍舟全部到達終點後,如無犯規情況,途中裁判高舉白旗通知終點,如有犯規則舉起紅旗,裁判艇同時向終點靠攏,並填寫\\\"途中檢查報告單\\\"由途中裁判長稽覈後報總裁判長審定。填寫\\\"途中檢查報告單\\\",要迅速,簡明、扼要並繪圖示意。\\n\\n8.如終點計時裁判需用途中裁判的備用秒錶時,要及時與計時員交換秒錶。\\n\\n9.當龍舟全部通過終點,終點裁判長又示白旗表示冇有疑問後,途中裁判艇應督促各龍舟隊迅速劃向指定的碼頭交還器材,接受裁判員的檢查。\\n\\n10.負責將檢錄表、成績表分彆迅速送交終點。起點裁判組及大會廣播。返回起點向裁判長示白旗,表示下一組比賽可以開始。\\n\\n三、賽後工作\\n\\n每場比賽結束後,負責用摩托艇接起點、終點裁判員上岸,保管和交還器材,及時進行小結,同時征求總裁判長和各裁判組對本組工作意見。\\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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