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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國家教委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關於征求《關於開展\\\"到陽光下,到操場上,到大自然中去陶冶身心\\\"活動的通知(討論稿)》意見的函\\n\\n教體司[1994]11號\\n\\n(1994年3月9日)\\n\\n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廣東省、湖北省、遼寧省教委、教育廳(局):\\n\\n為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人才培養的要求,加強對青少年學生身心的陶冶和意誌的磨鍊,掀起開展室外體育運動和豐富學校內外體育活動的熱潮,我們將開展\\\"到陽光下,到操場上,到大自然中去陶冶身心\\\"的活動。現將這項活動的通知的討論稿寄給你們。此通知將在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與團中央和國家體委聯合下發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請你們接到此函後做好如下工作:\\n\\n1.研究該項活動的意義,對“討論稿”提出意見。\\n\\n2.結合本地實際,提出開展該項活動的形式,也可以先搞一些試點。\\n\\n3.把意見和先行開展此活動的經驗及有關典型的材料於4月底前寄給我司,以便在正式下達通知時作為宣傳材料用。\\n\\n國家教委、國家體委、衛生部、國家民委、國家科委關於印發《199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實施方案》的通知\\n\\n(94)教體字[1994]17號\\n\\n(1994年9月23日)\\n\\n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廳(局)、體委、衛生廳(局)、民委、科委,北京市文教辦、天津市教衛辦、上海市教衛委:\\n\\n現將我們製訂的《199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完成199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工作。\\n\\n附件:199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實施方案\\n\\n附件:\\n\\n199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實施方案\\n\\n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批準,國家教委、國家體委、衛生部、國家民委、國家科委、財政部聯合發出的《關於中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結果和加強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意見》,開展199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工作,特製訂本實施方案。\\n\\n一、目的\\n\\n掌握我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和發展趨勢;為貫徹落實《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培養德、智、體全麵發展的四化建設人才,實現2000年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發展戰略及全民健身計劃提供決策依據;為科學地指導和改進學校體育衛生及民族教育工作提供依據。\\n\\n二、調查對象\\n\\n根據各民族人口數量、教育事業發展水平及體育衛生現狀,原則上決定在1985年確定的好、中、差三片基礎上選擇省會及1985年定為經濟、地理條件相對落後的地區(即邊遠山區片)進行漢族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的調查;按照1985年少數民族調查規模,在部分省對相應的少數民族(蒙古族、回族、藏族、維吾爾族、壯族、朝鮮族、苗族、彝族、布依族、侗族、瑤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薩克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佘族、拉祜族、東鄉族、納西族、柯爾克孜族、土族、羌族、撒拉族)學生進行調查,其他少數民族學生是否進行調查,由有關省、自治區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統籌安排。\\n\\n普通大、中、小學校的7~22歲學生為調查對象(少數民族19~22歲大學生是否列為調查對象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n\\n三、觀測點校的確定與樣本構成\\n\\n1.觀測點校的確定:\\n\\n漢族及各少數民族大、中、小學觀測點的確定,原則上應儘量延用1985年調研觀測點校,有調整時必須報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辦公室。\\n\\n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采用整群抽樣調查方法。首先確定監測點校,再以年級分層,以班為單位隨機整群抽樣構成監測樣本。\\n\\n3.樣本構成及分組:\\n\\n(1)樣本構成:\\n\\n調研樣本分體檢樣本和體測樣本。\\n\\n體檢樣本:由隨機整群抽取的教學班全體學生構成。\\n\\n體測樣本:在體檢樣本中篩選正常學生構成(正常學生定義同1985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n\\n觀測點校在隨機整群抽樣時,所抽取的班級數以能滿足最低體測樣本數為限。\\n\\n(2)樣本分組:\\n\\n漢族學生;7~22歲,區彆城、鄉、男、女四類,每歲一組,共64個年齡組。\\n\\n蒙、回、維、壯、朝五個少數民族學生:7~18歲分城、鄉、男、女四類,每歲一組,19~22歲(是否列為調查對象可以自行確定)合併爲一組,共52個年齡組。\\n\\n其他少數民族學生:分男、女兩類,7~18歲,每歲一組,19~22歲(是否列為調查對象可以自行確定)合併爲一組,共26個年齡組\\n\\n(3)樣本含量(體測樣本):\\n\\n漢族學生:省會片每個年齡組樣本含量為100人,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樣本總含量6400人;邊遠山區片每個年齡組樣本含量為50人,每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樣本總含量3200人。\\n\\n少數民族學生:蒙、回、維、壯、朝五個少數民族,每個年齡組樣本含量均為100人,每個民族樣本總含量為5200人;其他22個少數民族,每個年齡組樣本含量均為100人,各民族樣本總含量為2600人。\\n\\n四、調查項目\\n\\n調查項目分為必測項目和選擇項目,必測項目各省必須按規定要求完成,選擇項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由選用,不做統一要求。\\n\\n五、調研管理\\n\\n1.組織領導:\\n\\n由國家教委牽頭,會同國家體委、衛生部、國家民委、國家科委,共同組成\\\"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領導小組\\\"及其辦事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聘請有關專家組建\\\"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組\\\"負責調研的業務工作,並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調研工作進行業務領導。\\n\\n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以上辦法建立相應機構,並負責組建檢測隊,開展本地區調研工作。\\n\\n觀測點校在主管校長領導下,吸收有關人員組成點校調研工作組,配合檢測隊完成本校調研任務。\\n\\n2.檢測隊組建:\\n\\n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1985、1991年兩次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監測)檢測隊基礎上,穩定人員、組織培訓,建立檢測隊,完成檢測任務。\\n\\n3.實施安排:\\n\\n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應從即日起開始各項調研準備工作。\\n\\n今年第4季度召開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研討會,對調研工作進行部署。\\n\\n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在明年4月以前,對檢測隊員進行一次強化培訓。\\n\\n學生體質健康調研采用統一檢測卡片,由各省按統一規格自行印製。\\n\\n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於1995年3月至7月底以前完成現場調查。\\n\\n檢測數據實行計算機管理,使用全國統一管理軟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統一軟件進行數據錄入,並於10月前上報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領導小組辦公室。\\n\\n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於10月對數據錄入軟盤進行統一的檢查驗收。\\n\\n4、經費籌措:\\n\\n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研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全國調研活動經費多方籌集解決。\\n\\n5、儀器:\\n\\n按照1985、1991年全國調研(監測)統一規定的儀器設備,根據本次調研工作實際需要適當補充。\\n\\n六、未儘事宜\\n\\n本方案未儘事宜由全國學生體質、健康狀況調查研究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完善。\\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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