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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國際棋聯對它所組織的聯賽與對抗賽,隻承認一種對局記錄製式--即代數製記錄法,同時它還提倡在國際象棋期刊及其他出版物中也使用同樣的對局記錄製式。通常棋手記錄對局的目的是為實戰情況提供證據,如果非代數製記錄對局,可以不承認其具有法定證據效力。裁判若發現棋手記錄的方法不是代數製,就應提醒他這樣做所引起的後果。\\n\\n1.每一棋子應以其名稱的第一個字母以大寫方式表示。K表示王、Q表示後、R表示車、B表示象、N表示馬。\\n\\n2.在使用第一字母表示棋子名稱時,允許棋手使用其國內習用的第一字母來表示。\\n\\n3.兵不用第一字母表示,而是通過該字母的省略來表示。\\n\\n4.八條橫線(白方從左至右,黑方從右至左)分彆以a、h、c、d、e、f、g、h這八個小寫字母表小。\\n\\n5.八條直線(白方從下到上,黑方從上到下)分彆以1、2、3、4、5、6、7、8這八個數字表示。因此,當原始局麵時,白方棋子與兵被置於第1排、第2排橫線;黑方棋子與兵被置於第7排、第8排橫線。\\n\\n6.按照以上規定,64格中的任何一格都可以通過一個字母與一個數字的結合來標識其獨特的位置。\\n\\n7.棋子每走一著用該棋子名稱的第一個字母(1)及所到達的格子(2)來表示。(1)字母與(2)格子之間不用連接符號。兵的走法,隻要用它所達到的格子來表示。\\n\\n8.一方棋子吃去對方的子時,在前者名稱第一字母(1)與它所達到的格子(2)之間以\\\"X\\\"符號表示。\\n\\n兵吃子時,不僅要標出所到達的格子,還要標出所離開的直線,並在此後加上“X”符號。如果吃\\n\\n“過路兵”,標出所到達格子應是己方兵最後的停留處,並在有關記錄上加上“e.p”字樣。\\n\\n9.如果同一方兩個相同的棋子都可以走到某一格,用下列方法記錄著法:\\n\\n①如果兩個棋於都處於同一橫線上,用該棋子名稱的第一個字母(1)、所離開的直線(2)、所到達的格子(3)來表示。\\n\\n②如果兩個棋子都處於同一直線,用該棋子名稱的第一字母(1)、所離開的橫線(2)、所到達的格子(3)來表示。\\n\\n③如果兩個棋子處於不同的橫線與直線,宜用方法①。如係吃子,應在(2)與(3)之間加上“X”符號。\\n\\n10.如果兩兵都可以吃對其同樣的某棋子或兵,兵的著法用所離開的直線字母(l)、“X”符號(2)、所到達的格子(3)來表示。\\n\\n11.兵升變時,除記錄該兵所到達的位置外,還應在後麵加上所升變棋子名稱的第一個字母。\\n\\n常用縮略符號:\\n\\n0—0:王與車h1或h8車易位(王翼易位)。\\n\\n0—0—0:王與al車或a8車易位(後翼易位)\\n\\nX:吃子、+:將軍、#:將死、e.p:吃過路兵。\\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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