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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執行的規則\\n\\n組織機構、競賽委員會和抗議委員會在實施和裁決競賽時應執行規則。\\n\\n86 規則的更改\\n\\n86.l除規則本身允許的變動或有下列情況外,對規則不能進行更改:\\n\\n(a)國家管理機構的規定可更改某條規則,但不能更改其定義;還叮更改導:中某條規則;體育道德及其本規則;第一、二或七章;規則43.l、43.2、69、70、71、75、76.2或79;某附錄中改變這些規則的某條規則;或附錄G、J、K、L或Q。\\n\\n(b)航行細則中可針對本細則進行改變並註明所更改部分,但不能對規則76.1、附錄F或規則86(a)中所列的某條規則進行更改。\\n\\n(c)級彆規則中隻能對規則42、49、50、51、52、53、和54進行更改。\\n\\n86.2如國家哲理機構有如此規定,如規則的改變是為在地力比賽中發展或試驗所建議的規則,這些限製不適用。國家管理機構可以規定此類改變須經它的批準。\\n\\n87 組織機構;競賽通知;委員會的指定\\n\\n87.l組織機構\\n\\n比賽應由下列組織機構來組織:\\n\\n(a)國際帆船聯合會;\\n\\n(b)國際帆船聯合會的一個成員國管理機構;\\n\\n(c)隸屬國家管理機構的俱樂部或其他帆船組織;\\n\\n(d)經國家管理機構批準或與某直屬俱樂部有關的級彆協會;或\\n\\n(e)與某直屬俱樂部有關的某非隸屬團體。\\n\\n87.2競賽通知;委員會的指定\\n\\n組織機構應按照規則M1頒發競賽通知,指定一個競賽委員會並在適當時指定一個仲裁委員會。\\n\\n88 競賽委員會;航行細則;記分\\n\\n88.1競賽委員會\\n\\n競賽委員會應在組織機構的指導下根據規則要求實施比賽。\\n\\n88.2航行細則\\n\\n(a)競賽委員會應頒發書麵並符合規則M2規定的航行細則。\\n\\n(b)一個國際賽事的航行細則應(用英語)包括國家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n\\n(c)對航行細則的更改應是書麵形式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張貼在官方公告欄上或在預告信號之前通知水上的每條船。口頭的更改隻能在水上進行通知並要事光在航行細則中註明口頭通知的程式。\\n\\n88.3記分\\n\\n競賽委員會應根據規則A1及航行細則中指定的記分方法對一個賽事或係列賽進行記分。\\n\\n89 抗議委員會\\n\\n抗議委員會應是\\n\\n(a)由競委會任命的一個委員會;\\n\\n(b)分立並獨立於競委會的仲裁委員會;或\\n\\n(c)符合附錄Q規定的國際仲裁委員會。國家管理機構可以規定除國際帆聯的賽事外,對於在它管轄內的比賽所任命的國際仲裁委員須得到它的批準。\\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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