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曆史 > 體育比賽細則(2) > 排球競賽規則解釋 規則2網和網柱

體育比賽細則(2) 排球競賽規則解釋 規則2網和網柱

作者:張誌新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7-28 09:30:04

{

\"code\": 200,

\"title\": \"\",

\"content\": \"1.球網(9.50米長)和標誌杆不得被運動員觸及(這種情況很可能認為是一次失誤)。固定球網的繩長於9.50米部分不屬於球網,這同樣適用於同柱和鋼絲繩,如果球觸到標誌帶(9米)以外的部分,球即被認為觸及障礙物,應被裁判員判為“界外球”。\\n\\n2.球網長9.50米、寬1米(±3厘米),繃緊後垂直掛在中線的中軸線上方。由於球網有彈性,第一裁判員應檢查球網是否被恰當地拉緊,比如擲一個球到球網上,這時可以看到球是否能恰當地彈回。但製同材料不能彈性過大(例如橡膠)。\\n\\n球網兩端不應綁有用於拉緊球網的木棍。\\n\\n如果球網鬆弛,則不能被使用。\\n\\n球網平麵必須垂直於中線的中心線。\\n\\n3.如果球網的網眼破損,則比賽不能進行。\\n\\n4.網子頂端水平的白帆布應覆蓋整個球網的上沿。\\n\\n5.網子的底部不必有水平的邊帶。\\n\\n6.比賽前第二裁判員必須用專門量尺丈量球網的高度。量尺是場地必備的設施,量尺上應分彆標有243和245,以及224和226厘米高度的標記。丈量球網時,第一裁判員應監督第二裁判員的工作。\\n\\n7.全場和每局的開始,以及比賽中,司線員必須檢視標誌帶和標誌杆是否位置準確,如果發現不準確,他們應立即在死球時進行調整。\\n\\n8.比賽前(正式準備活動前)和比賽中,裁判員必須確信網柱對運動員冇有危險(檢查絞索周圍網柱的伸出部分及固定球網的鋼絲繩等等)。\\n\\n9.附加設施包括:隊員坐的長凳、記錄員的桌子、裁判椅。\\n\\n測量網高的測量尺、檢查比賽球氣壓的壓力錶、氣筒、裝5個球的球架、顯分牌、換人牌石個拖把(1米寬)。國際排聯舉辦的比賽,記錄員的桌子和教練員的長凳之間,要有電動信號係統,同時記錄員的桌子上要有一個可提示發球秩序錯誤的汽喇叭。\\n\\n\"

}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