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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主場哨”,是CBA本賽季裁判執法中表現最為突出的一個不正常現象。同時,“魔鬼主場”也成為了中國籃壇誕生的一個新的流行詞彙,四處生根發芽,一提到“打客場”,從球員到教練,普遍覺得頭大。\\n\\n本賽季的一個數據可以清晰地表明這一現象:即便是打入季後賽的8支勁旅,南區除了一騎絕塵的廣東隊,八一、江蘇和雲南三支隊伍的客場勝率都冇有達到50%;北區的遼寧和吉林兩隊客場戰績更為糟糕,吉林隊甚至在整個常規賽中隻在客場贏了3場球。\\n\\n“我覺得,主要原因還是我們的環境不行——主隊太想贏、勝負心太重”,馬立軍解讀這一現象時說,“任何國家的籃球比賽,裁判在臨場吹罰上出現點失誤都很正常,但我們哪怕是一些小的失誤,也會麵臨一些苛刻的指責”。馬立軍所指的來源於不久前他的一個切身感受:在日前執法WCBA女籃聯賽半決賽遼寧與黑龍江的第三場比賽時,由於對裁判的一些吹罰不滿,擔任主裁的馬立軍遭到了主場球迷的追打,並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負麵影響。\\n\\n環境的驅使,是“主場哨”形成的一大因素,此外,裁判的心裡也在上演無須遮掩的“暗戰”。既然客場難以贏球,那為了捍衛主場,不少俱樂部做起了裁判的工作——今天我到主隊的地盤做客被“黑”,明天我回去擺平裁判反過來黑“客隊”,如此一來形成的惡性循環,讓“兩頭統吃”的裁判在心理上也發生了心安理得的變化。\\n\\n“一些裁判隻是想完成任務,最好兩邊都不得罪,這樣就造成了平衡哨。”馬立軍坦率地承認說,而這部分裁判顯然還屬於有良知的,部分裁判乾脆偏袒性很強地吹起了“主場哨”,這樣做至少不會引起主場球迷的眾怒。而對於個彆很少做裁判工作的俱樂部,馬立軍一語點破,“如果一點好處都冇有,那裁判的心理肯定不平衡”。\\n\\n平衡,本是裁判工作當中一個無可厚非的吹哨藝術;可當它與金錢的多少發生直接的聯絡時,裁判口中的哨子就不會再維持在均衡的天平上,“主場哨”,它就是這麼順理成章地誕生的。據3月6日出版的《新京報》披露,5000元人民幣是一場比賽的“公價”,到了關鍵場次,“紅包”將達到5位數,這還不包括吃喝玩樂的消費。\\n\\nCBA高薪養“哨”?\\n\\n針對“兼職”裁判所暴露出的一係列問題,籃管中心主任李元偉一年多前就提出過要在2005-2006賽季建立職業裁判隊伍,可至今由於種種原因冇有得到實施,這其中最核心的問題就是“錢”和“人”。\\n\\n有紅包收的肯定不當職業裁判\\n\\n首先擺到檯麵的是“錢”,籃管中心該給職業化後的裁判開出多少錢的年薪?15萬元還是20萬元?這份高薪又是否能吸引現役裁判放棄大學和政府機構的本職工作,投身到職業裁判的隊伍中來呢?\\n\\n曾經有人做過非正式的征詢,對象就是這些“大多數擔任大學副教授或是擔任政府機關副處長級”的裁判,結果裁判們似乎是對職業化不太感興趣。對這一說法,馬立軍表示:“據我瞭解,大部分裁判是歡迎建立高薪的職業裁判製的。當然那些有紅包收的,肯定不願意乾職業裁判了。還有就是個彆現有職位或許更好的裁判,但畢竟是少數。”\\n\\n馬立軍自身就在某大學教授遊泳課程,同時他還是一名非常資深的CBA裁判,當他被問到是否願意投身到職業裁判隊伍時,馬立軍很肯定地回答說:“我願意,但前提是必須有保障體係,比如說我今年48歲了,那50歲還能不能吹,要有規定可以吹幾年。”顯然,中國籃球市場的蛋糕正在做大,裁判員對此也持樂觀態度。\\n\\n至於給裁判的年薪,馬立軍認為不能簡單的一刀切,“這還要看裁判的水平,根據不同等級來區分,才能促進職業裁判隊伍的優勝劣汰。”\\n\\n目前的情況下,高薪養廉也許是最切實的辦法,但同時它還需要輔以競爭和製度的約束,這方麵就是與“人”有關。據瞭解,國內現有的能夠勝任CBA主裁工作的裁判頂多也就10多人,這就很難從競爭中對裁判產生約束。據透露,籃管中心已經下決心要從下賽季開始,擴大裁判員的隊伍。\\n\\n建評估體係靠製度消滅紅包\\n\\n“裁判員的水平得慢慢提高的,這樣做首先得保證裁判員隊伍的質量,否則很難形成淘汰機製。”馬立軍認為“擴充裁判隊伍”不會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他舉了一個例子:“比方說光吹蓋帽這一項技術動作,我們裁判改了7年,到現在纔得到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認可。”\\n\\n在馬立軍看來,從製度上對職業裁判實施監督會是最有效的舉措,“如果能建立一個客觀的評估體係,裁判出多少錯一目瞭然,那該扣錢的扣錢,該處罰的就處罰;另外,俱樂部不要再做裁判工作了,也不要對裁判挑刺,我們需要的是把紅包從製度上給杜絕掉。”\\n\\n“如果這份工作能變成職業,那和現在的“兼職”身份比起來,起碼在想法上也就不一樣了。”馬立軍不無感慨地總結了這麼多年他的所見所聞,“既然是兼職,那有些裁判就會跟你磨,畢竟一想到這不是什麼硬的飯碗,大家心裡也很難受。”\\n\\n不缺錢,但經常麵臨誘惑\\n\\n“裁判缺錢嗎?”麵對這一問題,馬立軍毫不遲疑地回答:“我們不缺錢,據我所知,CBA的裁判90%是大學裡的老師,所屬的單位每月基本還能拿到4000元左右的工資。應該說,裁判在金錢方麵冇有太大的壓力。”\\n\\n然而3月6日出版的《新京報》上有這樣的報道:如今的CBA,5000元人民幣是一場比賽的“公價”,關鍵場次,“紅包”將達到5位數,這還不包括吃喝玩樂的消費。\\n\\n與這些數字一起更富有說服力的還有,CBA裁判在執法一場比賽時所能得到的報酬:常規賽執法一場700元,季後賽一場能得到800元,而這一報酬還是本賽季新上調的。上個賽季的季後賽也隻有約600元一場。\\n\\n交通待遇方麵,如果是車程在8小時以內,裁判就得坐火車,8小時之外的,才能坐飛機。所有交通費用,籃管中心基本是實報實銷。這樣算下來,一個賽季30多場球下來,一名裁判大概能從籃管中心拿到5萬元左右的報酬。\\n\\n如果隻是把裁判這份工作當作單純的兼職,那這份報酬還過得去。可這份工作同時還麵臨著紅包的誘惑,當俱樂部輕輕遞過來一個5位數的紅包時,這幾乎抵得上裁判辛苦地吹上10場球。更重要的是,紅包填補了裁判的巨大心理落差,這也可以當作是對裁判的“溫情”安慰。\\n\\n“說真話,一年如果隻能拿不到5萬元,那肯定不行。”聲稱裁判不缺錢的馬立軍也不滿意現有的報酬水平,這也可以代表說是大部分裁判的心聲,“實際上,裁判在CBA是弱勢群體,運動員和教練動輒就是拿著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年薪,我們的收入冇法與他們比。”\\n\\n當執法的裁判帶著心理和收入的雙重落差來吹罰那些球員和教練時,“紅包”滋生的溫床也同時誕生。\\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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