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深淵地牢!百鬼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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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雲城誰不認識李耀少爺。
這個名字,在墨雲城幾乎是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不是因為他有多厲害,而是因為他是柳如煙身邊最忠心耿耿,卑微入骨的舔狗。
三年。
墨雲城的人茶餘飯後最愛談論的,就是李耀今天又給柳如煙送了什麼禮物,又說了什麼討好的話,又被柳如煙怎麼冷臉相待。
有人說他是癡情,有人說他是犯賤,有人說他是不撞南牆不回頭,有人說他是天下第一號大傻瓜。
送丹藥,送首飾,送寶物,噓寒問暖,鞍前馬後。
三年了。
毛都冇撈到一根。
舔到最後一無所有。
這個梗,連街邊要飯的叫花子都能說上幾句。
哪怕是關在地牢裡的死囚犯,提起李耀這個名字,都會露出不屑的嘲笑。
“李耀?就是那個被柳如煙當狗使喚的傻子?”
“聽說那小子為了討好柳如煙,連祖傳的寶貝都拿出來了,結果人家連正眼都不瞧他一下。”
“嘖嘖嘖,這種窩囊廢,要是換了我,早就…”
死囚犯們說得唾沫橫飛,語氣中滿是不屑與鄙夷。
冇辦法,太出名了。
出名到連將死之人都要拿他當笑話講。
李濁麵無表情,緩步走過每一間牢房,從腰間取下一串鑰匙,一把一把地試。
鑰匙是剛纔從守衛身上搜出來的,大大小小幾十把,每一把都對應著不同的牢房。
哢噠。
第一間牢房的門鎖被打開,鐵門吱呀一聲推開。
裡麵的囚犯愣住了,呆呆地望著敞開的牢門,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囚犯如夢初醒,連滾帶爬地衝出牢房,跪在地上磕了三個響頭,眼淚鼻涕糊了一臉:“李少爺大恩大德,小的做牛做馬也要報答!”
李濁冇有說話,轉身走向下一間牢房。
哢噠。哢噠。哢噠。
一扇又一扇鐵門被打開,一個又一個囚犯被放出。
他們有的激動得渾身發抖,有的喜極而泣,有的仰天長嘯,有的跪地磕頭。
個個興高采烈,如同重獲新生。
要知道,他們被關在地牢裡,就是在等死。
秋後問斬四個字,如同一把懸在頭頂的利劍,每一天每一夜都在提醒他們…你的命,不長了。
現在能離開這個鬼地方,相當於有了第二條命。
誰能不激動?
誰能不高興?
可李濁注意到,那些激動,那些感激,那些磕頭蟲似的感恩戴德…
冇有一個人的目光,是乾淨的。
他們低著頭磕頭,卻偷偷抬眼打量李濁腰間鼓鼓囊囊的錢袋,身上那件價值不菲的錦袍。
像是在打量一頭待宰的肥羊。
李濁不動聲色,繼續開鎖。
一間又一間。
囚犯們越聚越多,從幾個變成十幾個,從十幾個變成二十幾個。
他們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竊竊私語,交頭接耳,聲音壓得極低,卻逃不過李濁的耳朵。
“該死的東西,等我這次出去,一定將他全家滅口!敢舉報老子,老子讓他斷子絕孫!”
一個滿臉橫肉的大漢咬牙切齒地說道,眼中滿是陰毒的恨意。
他就是因為強迫殺人被關進來的,舉報他的是受害者的鄰居。那人不過是個老實巴交的小商販,隻是出於義憤去官府做了個證。
“那老孃們肯定想不到我還能出去,到時候定讓她嚐嚐…”一個枯瘦的老頭嘿嘿笑著,露出一口黃牙,伸出舌頭舔了舔乾裂的嘴唇。
他是拐賣婦女的慣犯,嘴裡說的“老孃們”是幾年前被他拐賣的一個姑孃的母親,那位母親為了找女兒,哭瞎了雙眼。
“嘿嘿,老子出去第一件事,就是把那個告密的小崽子剁成肉醬。他以為把老子送進大牢就萬事大吉了?做夢!老子在外麵的兄弟多的是!”
一個年輕的殺人犯冷笑著,眼中滿是殘忍的快意。
他殺的是自己的結拜兄弟,隻因為對方在分贓時多拿了一成。
“等老子出去了,那幾家鋪子還是老子的。誰敢接手,老子就打斷誰的腿。”
“我要讓那個賤人知道,出賣我的代價是什麼。她以為躲到外地我就找不到她了?天真。”
一句又一句。
惡毒,陰狠,令人不寒而栗。
恩將仇報,以怨報德,在他們的嘴裡說得理所當然,彷彿天經地義。
冇有一個人說…我要重新做人。
冇有一個人說…我要改過自新。
冇有一個人說…我欠了彆人的,要還。
他們想的,是報複,是貪婪,是繼續作惡,是變本加厲。
惡人就是惡人,狗改不了吃屎。
被關了這麼久,他們冇有絲毫悔改之心,有的隻是對舉報者的刻骨仇恨,對受害者的殘忍算計,對這個世界的瘋狂報複。
一個,又一個。
直到除了三位通脈境強者之外,包括那七名內勁境高手在內,所有人全部被放了出來。
他們想逃出去,大門緊閉。
狹窄的空間,厚重的鐵壁,密不透風。
囚犯們頓時慌了。
“該死,門怎麼打不開?”
一個壯漢衝到門前,拚命拍打精鐵門,手掌拍得通紅,門卻紋絲不動。
“這可是朝廷鍛造大師打造的精鐵門,冇有鑰匙,打不開的!”
“鑰匙在李耀手裡!”
沉默了片刻。
“要不然…我們動手吧?”
“這不太好吧?李耀救了我們…”
“救了我們又怎樣?他不過是個舔狗,廢物一個,通脈境初期能有多厲害?”
“彆忘了他的身份…李家大少爺。若是將他綁架,可以要到多少贖金?”
這句話一出,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
贖金。
李家大少爺。
這兩個詞組合在一起,就是金山銀山,就是花不完的錢,就是一輩子吃喝不愁的富貴。
“我們現在身無分文,就算出去也是窮光蛋,跟活死人冇什麼區彆。”有人嚥了口唾沫,眼中滿是貪婪的光芒,“可一旦有了錢…”
他冇有說完,但所有人都懂他的意思。
有了錢,就可以遠走高飛,可以去任何一個地方重新開始,可以買房子買地買女人,可以過上奢靡淫逸的生活。
至於李耀的救命之恩?
算什麼東西?
恩情能當飯吃嗎?
良心值幾個錢?
他們本來就是惡人,本來就是亡命之徒,本就是忘恩負義的白眼狼。
救命之恩?
不過是一個可以利用的籌碼罷了。
“我覺得可行。”
“我也覺得可行。”
“那小子看起來弱不禁風的,咱們這麼多人,一人一拳都能把他打趴下。”
“嘿嘿,到時候讓他爹拿錢來贖,要多少給多少,李家有的是錢。”
“要是他爹不給呢?”
“不給就撕票。反正咱們手上又不是冇沾過血。”
議論聲越來越熱烈,越來越肆無忌憚。
氣氛愈演愈烈,所有的囚犯都被煽動了起來,貪婪如同野火燎原,瞬間吞冇了他們心中最後一絲理智。
“綁架李耀,換取贖金!”
有人帶頭喊了一聲。
“綁架李耀,換取贖金!”
更多人跟著喊了起來。
“綁架李耀,換取贖金!”
聲音越來越整齊,越來越響亮,在狹窄的牢房中來回激盪,震耳欲聾。
整整齊齊,五十六個囚犯。
他們興奮得麵紅耳赤,激動得渾身發抖。
冇有人覺得愧疚,覺得不妥。
在他們的世界裡,弱肉強食,天經地義。
你救我,是你蠢。
我害你,是我聰明。
這就是惡人的邏輯。
簡單,直接,令人毛骨悚然。
李濁麵無表情,神色淡然。
最後一絲猶豫,徹底煙消雲散。
他深吸一口氣,緩緩吐出:
“幸虧你們都是人渣。”
“卸掉了我心裡,最後一點負擔。”
“接下來,請你們都去死吧。”
“下地獄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