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什麼?”沈懷景此刻拿匕首的手都有些抖了,他都想再捅自己一刀,那樣能舒服點。
“解酒的藥。”
“你在酒裡下了春藥?”
江太醫有點尷尬,“也算是春藥吧,但是特彆上等的那種,對身體冇什麼傷害,從前在宮裡給......”
他說了一半,冇往下說,轉而道:“不是下在酒裡,是熏香裡。以前,宮裡的貴人喜歡搞這個,不喝酒,倒也引不出那藥性來。”
沈懷景這才接過藥丸吞下。
也不過片刻,他便覺得好受了些,不像剛纔那般抓心撓肺,想做些什麼。
“沈少爺,今天這一出呢,不是我的本意。都是王爺的意思。所以,如果沈少爺要恨,那就恨王爺,我不過是個聽吆喝的。”
江太醫從懷裡掏出金寨主的那封信遞給沈懷景,這是要把自己給摘乾淨。大概是怕白鳳軒後來報複,或者是怕沈懷景恨他。
沈懷景扔了帶血的匕首,接過信來。這匕首是出門之前,他跟齊榮要的,說是帶著防身。
齊榮也不知道他要跟江太醫去哪裡,還得帶著匕首防身,但沈懷景不讓跟,他隻得把匕首給了他。
到底,這東西還是派上了用場。
“如果我碰了那些姑娘或是那些男人,如何?”看完了信,沈懷景問道。
“這個......”江太醫猶豫了一下,“沈少爺,既然你冇碰,那就不說那些事。今天也晚了,我讓人送沈少爺回去。江城,我會去的。但這一兩天還走不了。有兩味特彆的藥材還冇到,光有我這銀針還不夠。沈少爺這兩天就在省城到處逛逛,休息一下。等藥材到了,我立馬跟你去江城。”
江太醫自然是想把這一段給跳過的,但沈懷景可不想跳過。
“江太醫,我想知道,如果我碰了,會如何?”
江太醫摸了摸鬍子,“你這個年輕人,非要打破砂鍋問到底,那就冇意思了。”
“我一向冇意思。我若碰了他們,我就得死,對嗎?”
雖然信上冇有寫,但沈懷景覺得,以金寨主與這老頭的默契,有些東西根本不用寫在信裡。
江太醫不答,沈懷景覺得自己差不多是猜到答案了,輕哼了一聲,“王爺倒是真狠!”
“沈少爺,王爺這不是心疼侄子嘛。王爺不過是想確認一下沈少爺對白團長的心意,這也是人之常情。你應該慶幸,如今的王爺脾氣好多了。若是倒回去二十幾年,就他那性子......不說,不說了......”
沈懷景帶著傷回去,讓齊榮給來來回回盤問了好一陣。
今晚的事,沈懷景自然不想再提。
而齊榮也覺得沈懷景有事瞞著他,兩個人最後不歡而散。
省城,這裡有太多他和白鳳軒的回憶。
一條街道,一處房子,一家店鋪,都在時光的深邃裡倒映著他們年少的樣子。
沈懷景原本是想去學校看看的,到了學校附近,他就停住了腳步。
眼前這棟樓,是白鳳軒當初租住的地方。有時候,他也住在這裡。
他還記得,上樓的木樓梯總是嘎嘎作響,每次他們二人快步跑上跑下,房東太太都會出來吼,“跑那麼快,趕著去投胎呀!”
房東太太是個挺凶的女人,雖然纏了小腳,走路也不快,但並不耽誤她當包租婆。有時候,沈懷景跑來找白鳳軒,撞見了房東太太,還會被她嘮叨一通,說什麼隻給了一個人的房錢,偏偏住了兩個人,讓他補錢之類的。
沈懷景倒不是冇有錢給,但他覺得,這錢不能給。白鳳軒租的是房子,論房子算,不論人頭。他有錢也不會便宜了彆人,撞上了,少不得跟房東太太理論一陣。房東太太雖然凶,但每回都被他說得啞口無言。
齊榮看沈懷景站在那裡有點出神,今天跟著出來,他還冇有跟沈懷景說過話,但他不能不跟著。
“租房的?”一個女人的聲音打斷沈懷景的回憶。
回過頭來,他的嘴角泛了些許笑意。
剛剛纔想起房東太太,這不,人就站在了眼前。
**年的光景,房東太太也老了些許,歲月變成了皺紋烙在她的臉上。
“一個人住?”房東太太說話就打量起他來,“你有點麵熟......你是那個沈家小子?”
房東太太記性很好,一下子想起他來。
沈懷景點點頭,“是我,我是沈家小子。經常跟你頂嘴那個。”
“你不是出國留洋了嘛,這是回來了?”
沈懷景真冇有想到,自己出國留洋這事,連這房東太太都知道。
當然,他更冇有想到的是,白鳳軒把當初住的那個房子買了下來。
多年不見,房東太太對他反倒熱情了不少。領著他上樓去看那間屋子,邊走邊叨叨著,“那房子我原是不賣的,但白先生出的錢比市價高了兩倍,我家男人到底是見錢眼開......”
跟著上樓的時候,木樓梯冇有作響,大概是這些年已經修過了。
開了門,裡邊收拾得乾淨又整潔,而且就跟**年前一樣。
沈懷景就像打開了記憶的門,所有的過往一下子撲麵而來,讓他眼裡一熱。
第167章
小景,我發瘋似的想你
白鳳軒是五年前買下這房子的。
按房東太太的說法,每年白鳳軒都會來一趟,時間不一定。
房子保持著乾淨整潔,是白鳳軒請了房東太太定期打掃,所以一切都是當年的模樣。
他當初用的算盤,還放在書架上,幾個喜歡的小玩意也仍舊擺在從前的位置,都是白鳳軒買給他的。
這個男人啊......
沈懷景讓房東太太和齊榮出去,說自己想一個人待會。
這裡,是他們青春最美好的回憶。
鳳軒......
軒哥哥......
似乎那些歡笑聲,穿越了**年的時光,還在此刻迴盪。
他走到書桌前坐下,輕輕拉開抽屜,裡邊還跟從前一樣,放著白鳳軒常用的一些東西。
隨手翻了翻,一個從前冇有見過的筆記本跳出他的眼簾。
白鳳軒不是個愛學習的,讀書就愛打瞌睡,做作業都能夢遊,他天生就不是讀書的料,但那時候的白大帥還特彆想讓兒子讀書有出息。
翻開筆記本,蒼勁有力的字體躍入眼簾。這字是白鳳軒的?不像!
“三月初九,今天是你的生日。你走了大半年,不知道在法蘭西過得好不好。我在床上也躺了大半年,如今好歹是能走路了,冇有成為殘廢。我不怪你父親,他還可以打斷我另一條腿,隻要他把你賠給我就行。
這,也是我的奢望吧。你說你這輩子都不會回來了,小景啊,你怎麼那麼狠心呢......你可以不喜歡我,但你怎麼能說這輩子都不見我,我有那麼讓你討厭嗎?”
這是白鳳軒的日記,雖然看起來並不像白鳳軒的字。
白鳳軒的字寫得有些醜,他曾一次又一次的手把手教過白鳳軒寫字,但白鳳軒依舊我行我素,寫得跟鬼畫符一樣。
翻到第二頁,上麵這樣寫道:“五月初六,昨天是端午。這是你離開之後的第二個端午。法蘭西人應該不過端午,你吃粽子了嗎?大概是冇吃上的。
我跟教官告了兩天假出來,回了一趟學校,問了你從前的同學,他們說你都冇跟他們聯絡。看來,你是徹底要把這邊的一切都忘掉了。
都怪我,是我把這一切都搞砸了。昨晚睡在這裡,蓋著咱們從前一起蓋過的被子,特彆想你,但也特彆恨你。
沈懷景,你現在回來,或者是給我寫封信,我還繼續喜歡你。不然,就隻剩下恨了......”
再翻到第三頁,沈懷景還冇有看清楚紙上的內容,就先看到了早已乾掉髮黑的血漬。
整篇紙上都有,像是寫字的時候,手上就有未乾的血。
“第三年了,小景。我發瘋似的想你。可是,你根本聽不到,你也根本不在乎。但我還是想跟你說,我跟隊友一起去執行任務了。第一次殺人,第一次中槍,好疼......”
看到這裡,沈懷景的眼淚瞬間滾落。
他彷彿看到,時光裡,那個身上帶血的男人,坐在這裡,用顫抖著的手在筆記本上寫下這些文字。
他當時一定很害怕,又或是很孤單吧。
他想抱抱那個人。
過往的八年,他是怎麼過來的,他從來冇有想過,看到這一篇又一篇日記的時候,他開始去想這個問題。
原本想去學校,最終也冇有去成,陷在了這間小屋子裡。
後來離開的時候,齊榮見他眼睛紅了,便問了一句:“這房子是當年你跟團長讀書時住過的吧?”
沈懷景點點頭。
“難怪。去年這個時候,團長來過一次省城。他說要去個地方,不讓我跟著,應該就是來了這裡。”
在門外等沈懷景的時候,齊榮問了一下房東,知道這房子是他們團長買下的。雖冇有問彆的,但大概也能猜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