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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索亞曆險記 馬克·吐溫的三封信

作者:湯姆索亞哈特福德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26 10:23:23

- 以下三封信是馬克·吐溫(塞繆爾·l.克萊門斯)寫給他的朋友,《大西洋月刊》的編輯威廉·迪恩·豪威爾斯的,末尾署名“馬克”或“克萊門斯”。1875年7月3日,豪威爾斯給克萊門斯寫信,希望在該雜誌分期連載《湯姆·索亞曆險記》一書。豪威爾斯在信中指出,“你將這本書視為自己的代表作,這讓我很感興趣,一個作家的代表作通常不會太多,所以,還是不要把

‘代表作’的寶貴頭銜浪費在一個小男孩的故事上吧。”

致威廉·迪恩·豪威爾斯

1875年7月5日,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親愛的豪威爾斯:

我已經完成了整個故事,但其內容僅限於小男孩湯姆·索亞的童年經曆。我相信,除了采用類似於《吉爾·布拉斯》[1]的那種自傳體形式,其他敘事方式均不適合本書,所以,我可能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冇有采取第一人稱敘事的手法創作這個故事。假如我繼續寫下去,一直寫到湯姆·索亞成年以後,他也許會如同文學史上的那些單槍匹馬、一意孤行的愚蠢主角一般,引起讀者發自內心的鄙視,因為這畢竟不是一本給小孩看的書,它的讀者隻會是成年人,故事也是專為成年人而寫的。

另外,如你所見,此書篇幅頗長,僅初稿就有大約900頁,等我把那些模糊的細節充實完畢,恐怕會突破1000頁大關,因此它會占據《大西洋月刊》130到150頁的版麵,差不多與《大局已定》[2]2旗鼓相當,不是嗎?

在《大西洋月刊》看到此書固然是我的心願,但我懷疑它能否為出版商或者我本人帶來盈利。佈雷特·哈特以6500美元的價格把他的小說(與我的作品篇幅相當,可能從九月份開始連載)賣給了《斯克裡布納月刊》,此書其後將由bliss出版,屆時他還能抽取7.5%的版稅。此外,該作品在英國(以連載的形式)發表後,他將獲得10%的利潤分紅,待全書出版後再抽取同等比例的版稅,而且,早在此書的第一部分刊發之時,他就能拿到500英鎊的預付款。假使拙作能像他的書那樣廣受好評,盈利想必不成問題,但我對此真的冇有把握——雖然我的書可能比佈雷特的作品更受英國讀者歡迎,而這不過是由於他在英國的知名度還不是很高罷了。

讀到這裡,你恐怕會取笑我唯利是圖,但我的家庭開支巨大,幾乎到了捉襟見肘的地步。

不久後,我可能會構思一個十二歲男孩的故事,寫他從孩童到成人的一生,但我不會選擇湯姆·索亞——他不適合做這部新書的主角。

我衷心希望你能抽出時間讀讀《湯姆·索亞曆險記》的初稿,看看你會不會在讀過之後改變主意,不再堅持認為我應該將湯姆·索亞的故事繼續寫下去,並將此列為本書最明顯的缺陷。當然,這是一個不情之請,即便被你拒絕,我也不會有任何怨言,倘若你欣然接受,我反倒要覺得不好意思。無論如何,這個想法已經在我的腦海中盤桓數月,於我而言,單是把它講出來就是一種如釋重負的解脫。不曉得彆人會對此書作何感想,但我完全信賴你的意見和判斷。所以,請儘管提出批評,不要猶豫,因為這至少讓我知道你花時間讀了這本書,當然,對於你的讚揚,我也擁有臉紅的權利。

奧斯古德和我正在為狂妄自大的吉爾侵犯著作權[3]一事奔走,但凡這種涉及版權的官司,隻要有一兩件勝訴,形成先例之後,文學界同仁的權益就能得到更好的保障。《紐約論壇報》[4]也決不可能一手遮天,希望奧斯古德毫不留情地起訴他們竊取霍姆斯詩作的罪行——懷特勞·裡德因為盜竊罪受審,可以想見是一出好戲,我保證一定會為此出庭作證。我相信,假如有機會,哪怕是從盲人小販那裡偷花生這種卑鄙的事,他也乾得出來。

c太太的身體好多了,蘇茜[5]卻在發燒。向大家致以最誠摯的問候。

你永遠的

克萊門斯

1875年11月23日於哈特福德

致威廉·迪恩·豪威爾斯

1875年11月23日,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親愛的豪威爾斯:

隨信附上校對稿。請原諒我的笨嘴拙舌、語無倫次,原諒我總是滿心戒備地隨口搪塞彆人提出的敏感問題。因為假如冇有小心點的話,我會變成查爾斯·弗朗西斯·亞當斯那樣的邋遢作家。開個玩笑,我還是不太擔心自己會變得那樣糟糕,我也不會真的“淪落”到他和佈雷特·哈特的水平,以至於說出“更明智的做法是相信他有能力做到那件事假如他覺得自己得到了那些應有的支援……”之類的蠢話。有了佈雷特·哈特的前車之鑒,我意識到自己經常譴責他故意模仿狄更斯,而這進一步讓我想起自己也曾有口無心地指控查理·沃納剽竊,想到這裡,我曾以為我開始運用一種全新的巧妙方式來創作小說的開頭,並且為此洋洋自得了兩個星期,卻突然回憶起,早在三年之前,查理·沃納就想出過這個辦法,還把它原原本本地告訴了我!啊哈!我真是個自以為是的傢夥!好在我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懲罰:迫不得已地把108頁謄寫得乾淨整齊的手稿丟進廢紙簍,然後嚴格督促自己以完全原創的方式重新開始這部小說。我是不是世界上最差勁的文學竊賊?對於這個問題,我實在不敢多想。

你非常喜歡《湯姆·索亞曆險記》,這絕對是個值得歡欣鼓舞的好訊息。我的意思是,你的反饋是我最早收穫的書評,遠遠早於其他評論,所以它於我而言意義重大。克萊門斯太太和你的意見一致,她也認為這部作品應該作為純粹的童書出版,對此我表示同意,這顯然是個正確的想法。至於最後一章,我決定不去動它,不再新增任何內容。寫到那裡的時候,某種直覺告訴我,到這裡為止結束全書是最合適的,因此,儘管我非常想要詳細描述哈克回到寡婦家之後的生活,但最終還是用一個簡單的段落加以概括。我已經迫不及待地希望讀到正式出版的《湯姆·索亞曆險記》了,煩請早日通過快遞郵寄給我,郵費由我來出。話說回來,假如書寄丟了,這也冇什麼大不了。

昨晚來了客人,所以我們今晚才大聲讀了你的《私人戲劇》。克萊門斯太太心情不好,但這個故事會讓她發泄出來。無論如何,這是一個最適合爐邊閱讀的美好冬夜。

我的新故事陷入了可怕的停滯,因為我不得不從頭重寫,這個過程太痛苦了。

愛你們所有人。

你永遠的

馬克

1875年11月23日於哈特福德

致威廉·迪恩·豪威爾斯

1876年1月18日,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

親愛的豪威爾斯:

十分感謝你對《湯姆·索亞曆險記》的好評。威廉姆斯為這本書創作了大約200多張插畫,其中的一些非常精緻,他真是個天才,要是能少喝點朗姆酒就更好了。他隻是從我這裡拿走了一本《湯姆·索亞曆險記》,無需征求任何人的建議,僅憑自己的閱讀體驗就設計出那麼多精彩的圖畫,靈感彷彿源源不竭。

我相信,世界上從來冇有人像我前天感激你那樣感激另一個人。那天,我坐下來(我的健康狀況依然非常糟糕),準備對《湯姆·索亞曆險記》進行最終修訂,心裡對這項枯燥無聊的任務反感至極,然而打開你寄回來的謄寫稿包裹之後,我發現稿件從頭至尾到處都是你用鉛筆寫下的評註。這太了不起了,我的煩惱頓時一掃而空:無需再次通讀書稿,我隻要找到你的鉛筆標註,根據其中的建議加以修改即可。我把孩子們打架的那部分濃縮為一個精簡的段落;把主日學校的演講刪除到隻留開頭的兩句話(這本書是給小孩子讀的,原文的諷刺過於辛辣);我修正了任何可能產生猥褻歧義的詞句,確保讀者不會受到冒犯。就這樣,短短一天之內,我事半功倍地完成了先前估計至少3-4天才能完成、以至於身心疲憊不堪的最終修訂。為了在最大程度上減輕你對本書的厭惡之情,我已經煞費苦心地做出了徹底而精益求精的修改。因此,就像你說過的那樣,接下來發現書中錯誤的人將不會是我自己,而是其他人了。

需要提到的是,你可能忽略了書中的一處表述方式。當哈克向湯姆抱怨寡婦家規矩森嚴、仆人們拿各種強製性的禮儀來折磨他的時候,他說:“andtheybmealltohell”(冇有感歎號)。很久以前,我給克萊門斯太太讀到這句時,她並冇有發表評論。後來,我又找了個機會,特地把這章讀給她的姨媽和母親聽(可以這麼說,她們兩位全都虔誠無比地相信地獄和天堂的存在,而且對這兩大主題相當敏感),她們也冇有提出抗議,於是我很高興,因為“andtheybmealltohell”這句話是最符合哈克那孩子的性格、對他來說最自然不過的抱怨(況且他在書中暢所欲言的機會少得可憐)。可當我發現連你也對這句話冇有異議的時候,我起先很高興,然後又有些擔心,擔心你可能隻是冇有注意到這句話而已。所以,你究竟是怎麼想的?你是真的冇注意到它,還是並不質疑它的適切性?現在這本書既然已經成了男孩和女孩的專門讀物,所以“地獄”那個該死的詞有時候會讓我睡不著覺,這可是我將本書視為成人專屬讀物時從未發生過的事。

無論如何,你不必馬上費心回答我的問題(因為你已經提供了太多的建議,我不忍心再給你增加負擔),等我們下次見麵時再告訴我吧。

我們期待下個週六、週日或者週一與你相見。老實說,我們私心希望你立刻就來,暫且把你打算修改的手稿擱到一邊,回去以後再操心。暫時擺脫日常工作計劃的束縛,可能獲得意想不到的靈感,偶爾休息一兩天,有助於舒緩那種繁忙到你經常忘記節假日的工作節奏。正因如此,每次從你家回來之後,我都能馬上投入工作。假如你儘快到我家來,還能聽到俱樂部的人激烈討論各種形而上學的議題——當然,在我看來,這些問題都披著華麗麗的文學偽裝,你一定會非常感興趣。至於沃德[6],你可以下週再邀他登門。

(我覺得自己有點卑鄙,竟然試圖說服一個人在關鍵時刻放下重要的工作,但我也要誠實地指出,我的建議不會影響你的工作,也不會損害你對工作的興趣。)克萊門斯太太有言在先:“假如豪威爾斯一家星期六來不了,那就讓他們星期一來;問問他們;值得一試。”好了,你覺得怎麼樣?能來嗎?如果可以,那就太好了。請給我寄一張明信片確認此事——如果強迫你寫信,我會有點良心不安(對此我老實承認),假如真的無法撥冗前來,請至少保證你們下週六能過來,在我家待到週日再走。

你永遠的

馬克

1876年1月18日於哈特福德

[1]18世紀法國作家勒薩日的傳奇小說《吉爾·布拉斯》,以流浪漢冒險為主題。

[2]1874年,豪威爾斯本人的作品《大局已定》於《大西洋月刊》上連載。

[3]出版商威廉·f·吉爾以未經授權的方式挪用過某些已經出版的作品,克萊門斯和奧斯古德對此非常惱火。

[4]《紐約論壇報》的編輯懷特勞·裡德,他也曾因非法挪用未經授權的作品惹惱過奧斯古德。

[5]克萊門斯的女兒。

[6]美國著名雕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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