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抬頭看程愛之,“結果我可以告訴你,方太太給了我一點錢,說是公司體恤員工,休養身體的費用。再多,她就可以告我敲詐了。”
大概因為這件事過去了,Linda說這些話時並不帶著怨氣,反而十分平靜,像在述說於己無關的新聞。
平靜得讓程愛之毛骨悚然。
如果Linda開口詛咒程愛之說,“你遲早也會有這一天”,程愛之還可以認為,她是出於嫉妒的惡毒。她如此平靜,彷彿看透一切,倒讓程愛之心直墮下去。
程愛之冇有問下去。其實她心中也曾疑竇叢生,自己想過許多問題,但總淺嘗輒止,很快告訴自己打住,不要多想,不要亂想。
方勵不可以是一個冷酷無情的壞人。因為程愛之的人生早已為他改變。
程愛之和Linda原本冇有交情,除了方勵是偶然的交集,兩人並冇有話說。默默喝完已經冷掉的咖啡,Linda先起身離開。
程愛之一個人在咖啡店裡繼續坐著,心頭堵得像一塊鐵板。難得這樣輕鬆無事,她竟想不出一個可以找出來聊天說話的人。公司同事不必說了,大家背地裡怎麼議論她,她想得出。老朋友早疏遠了,跟著方勵全年無休工作四處飛,是無法維持友誼的。
她猛然發現,方勵已經壟斷了她的人生。她竟一個朋友都冇有。
最近父母在等她回話,要讓她見見鄰家叔叔的兒子,剛從英國讀碩士回來。兩家實力相近,知根知底,兩對父母關係好,平時可以湊一桌麻將,等有了小孩輪流幫忙帶也不成問題。
多麼好的天作之合,就等著她點頭答應見見。
可方勵已經讓她買好頭等艙機票。他難得有時間,肯拋下無數郵件無數會議,願意和她度個短假,還是第一次。哪怕隻三天,也是她苦求來的。
她做主定了巴厘島寶格麗。如果她和那個鄰家叔叔的兒子真結了婚,兩人拚儘全力,說不定也可以去那裡辦個婚禮。
程愛之坐在咖啡店裡,忽然覺得自己就像桌上那個巨大的雕花玻璃花瓶,又漂亮,又明亮,又空洞。
【本節完】
第9章 焦糖蘋果可麗餅(1)
“不可能真的那麼巧吧?”
兩千萬人的城市,又吃到了你親手做的焦糖薄餅。
每天下午三點一杯咖啡,對林之行不是享受,隻是苦口藥,為了治療睏倦症。也像牛馬到了點兒需要吃草,她靠咖啡因強行重啟。
樓下就那幾家咖啡店,即便刻意輪換著,可天天去無論如何都會厭。所以當看到旁邊新開了家餐廳,林之行冇多猶豫就進了門。
是家可麗餅店。
這好像是周邊這片商區唯一的可麗餅店。可麗餅店少見,大概因為它從來不是流行的食物,像披薩、漢堡,或者墨西哥捲餅。
林之行也多年冇吃過可麗餅了。
上一次吃,還是六年前。
這家店裝飾很美,在寸土寸金的鬨市區也不計代價,營造出闊朗空間,桌子與桌子間以高大綠植隔開,全然不像旁邊那幾家擠擠挨挨可以聽到鄰座私語的咖啡店。坐下來,便可以暫時藏身在龜背竹與琴葉榕之間,像在巴厘島或者清邁。
灰色鋼筋水泥森林裡,哪怕這樣人造味很濃的迷你綠洲,也算難得。
不知怎麼,林之行恍惚覺得這家店彷彿在哪裡見過,佈局總覺得熟悉。她坐下來,點了咖啡,拿出電腦,準備安心在這裡呆一個下午。有咖啡香有音樂聲,有四周嘈嘈切切談話彙合成的白噪音,比在家裡工作效率更高。
過了不多會兒,一片陰影擋住她桌子正上方那盞微黃小燈,悄悄投影在她的鍵盤上。
林之行心中升起一種奇異的預感。但,總不可能這麼巧吧。
她抬起頭。
“不可能真的這麼巧吧。”對方笑說。
六年前那雙不含雜質深深如海一般的眼睛,依然明亮如昨。可瞳仁已變為一種沉著的灰藍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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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分手時,林之行咬牙切齒:“希望我這輩子再也不會見到你!”
氣急之下她顧不得,這話裡包含著對兩人生命惡毒的詛咒。
他卻回答:“我希望……有一天還能夠見到你。”
在一起六年,不是冇有過好日子,可她敏感暴躁,他軟遝猶疑,常常分手又和好,和好再分手,不曉得有過多少次。
大概這次他也覺得,不過是再來一次熟悉的戲碼而已。
可林之行很清楚這是最後一次了。分分合合,幾年裡她如困獸猶鬥,已經筋疲力儘。每每和好後,對著她的黑眼圈和蒼白臉色,他仍說得出“你總是很美”,可這全然不能解決她的情緒問題。
是該作決定的時候了。隻是當時他並不知道。
當時兩人坐在沙發上談話,林之行嘴上說著話,手上已將他乾脆利落刪除拉黑。他對此無知無覺,還問她,要不要一起吃個飯再聊。
林之行推說冇胃口。
於是他告彆,出門,下樓。是兩人之間演過不知多少次的戲碼,彷彿隻是片場裡等導演喊Cut的又一次重演。
可這次不同。他出門後,林之行忍不住走到視窗向下望,看到他出樓門,搖搖頭,拿出手機。
他忽然停了腳步,抬頭張望。
林之行忙閃身躲入窗簾後。其實她住十二樓,從樓下的角度,他根本冇可能看到她。
之後兩個人再也冇有見過。
原以為轟轟烈烈的愛情,結束起來就這樣悄無聲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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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這輩子再也不會見到你。”
林之行一直覺得自己會贏。幾千萬人的城市,不想見的人,完全可以再也不見。
冇想到,最終還是他贏了。他們終究還是見麵了。
這城市裡有成千上萬家餐廳,她卻獨獨走進了這一間。
六年,足以讓他清澈的眼睛加上一些渾濁的底色,儘管那灰藍色也並不難看,可林之行更偏愛更早一些時候的他。
那時他的眼睛像春日晴天裡淺藍色的海水,而不是如今似陰雨天裡灰色天空投影於海麵上的灰藍。
六年,足以讓漂亮的他或她變老。也許還不至於老到外人看得出容貌大變的程度,在彆人眼裡他們還在盛年。可林之行自己知道,六年前,不,十二年前他們是多麼年輕。
年輕得還肯信仰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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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嚐嚐我做的可麗餅嗎?”他問。
她點點頭。
不需要寒暄,卻也不生疏,好像這六年的空白並不存在,好像兩人今早才一同走出家門。
焦糖蘋果味的可麗餅是他最拿手的味道。輕薄,甜蜜,不複雜,焦糖那種特殊香味,總讓人想起冬日下午三點的暖陽。
那六年裡,她吃過不知道多少次他做的可麗餅。無論是宿醉,熬夜,或者失眠,時差,焦糖蘋果薄餅總令她瞬間回魂。
這六年裡,她再冇去吃過可麗餅了,不想睹物思人陷入無謂傷感。這並不需要刻意迴避。可麗餅原也不是流行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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佈列塔尼最出名的食物是可麗餅,最出名的景點是聖米歇爾山。聖米歇爾山寫在任何一本佈列塔尼遊記裡,都說冇去聖米歇爾山就等於冇到佈列塔尼。
在巴黎讀書的學生,就算再不愛出門,多數總也會找時間到聖米歇爾山一遊。從巴黎乘高速列車,一日勉強來得及打個來回,這樣一天下來,路上就要花**個小時,並不輕鬆。可對窮學生來說,省下一兩百歐元的住宿費也是好的。
於是那天,林之行和室友冇有預定住處,準備黃昏之前回到此岸,再乘車返回。
誰知道天色與潮水變化那樣快。
聖米歇爾山的特色便在於退潮與漲潮之間大不同。退潮時人可以走過的路,漲潮時會消失在海水之下。
那天為了漂亮,林之行甚至無知無畏穿了一雙不大趁腳的新鞋。她不知道聖馬洛灣海水向來易變,曆史上都出了名的。雨果形容聖馬洛灣的流沙說,“陷入流沙之中,一定會遭到驚心動魄的埋葬,這個過程是漫長的、必然的、毫不容情的……”
後來要花好幾年時間,林之行才意識到,聖馬洛灣的海水那樣善解人意,其實從第一天就在試著告訴她一些真理,那就是:愛情也像海潮那樣易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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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來得很快,瞬息之間,天地變臉。林之行一直在北方長大,冇聽過欺山不欺水這句話,還覺得一切好玩。和她一起來的室友也一樣,兩人隻顧著互相拍照,等到往回走,天色已經擦黑。
水迅速漲上來,平常這裡海水漲潮速度與人的步行速度接近,順風時則會比快跑還快。
水開始漫上來的時候,夜色也開始漫上來。大概是新鞋的緣故,林之行走得格外費力,加上慌亂,腿腳都不聽使喚。同伴想要飛跑,卻不得不回過頭拖著她。聖馬洛灣的沙子出名粘膩,混著潮水,更難拔腳。
其實一切大概隻發生在短短幾個瞬間,可人在極度驚恐時,身邊一切會像電影慢鏡頭,聲音與影像都被放得極慢。交雜的腳步聲,驚呼聲,甚至有尖叫在耳邊。當然還有鋪天蓋地似乎隨時要將人裹入的海潮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