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有那麼一瞬間,想乾脆撕破臉,拖著不離,讓她也不好過!
憑什麼她想離就離?
憑什麼她把一切都安排得明明白白,讓他像個傻子一樣被動?
他想到了財產。
房子是婚後買的,寫的是兩個人的名字。
存款也有一部分是共同財產。
如果真的走到訴訟那一步,林薇手裡握著他出軌的證據(雖然他不知道具體是什麼,但她既然敢提律師,肯定有所準備),法院會不會傾向於她?
他會不會分不到多少財產?
甚至,那個女人那邊…… 想到那個需要他 “照顧” 的女人,張偉的頭更痛了。
她能給他什麼?
除了一時的新鮮感和逃避現實的慰藉,她能像林薇這樣,為他打理好一個家,甚至在他犯錯後還默默忍受了那麼久嗎?
報複的念頭如同毒草般在他心底滋生,但很快就被現實的考量壓了下去。
他不是傻瓜,他知道跟一個決心離婚且手握證據、還請了律師的女人耗下去,對他冇有任何好處。
拖延?
拖到最後,無非是兩敗俱傷,財產分割可能更不利,名聲也可能掃地。
他在公司裡也算個不大不小的領導,真鬨大了,影響不好。
爭奪財產?
他有多少勝算?
林薇既然敢主動提出,又提前聯絡了律師,肯定對財產分割有了清晰的認知和準備。
他如果強行爭奪,甚至試圖轉移財產,隻會讓林薇的律師抓住更多把柄,最後得不償失。
至於挽回?
在林薇說出 “律師” 兩個字,並決絕地摔門而去之後,這個念頭變得無比渺茫。
他第一次如此清晰地認識到,林薇是真的不要他了,不要這個家了。
他之前的沉默和猶豫,在她看來,或許隻是懦弱和不在乎的表現。
現在再去低聲下氣地挽回,有用嗎?
恐怕隻會換來更深的厭惡和鄙夷。
張偉癱坐在沙發上,雙手插進頭髮裡,痛苦地抓扯著。
他感到一種前所未有的挫敗感和茫然。
他一直以為自己掌控著一切,可以在家庭和 “愛情” 之間遊刃有餘,卻冇想到,最終會是這樣一個局麵。
他親手打碎了自己的幸福,現在,連收拾殘局的資格都快冇有了。
林薇給了他三天時間。
這三天裡,張偉過得渾渾噩噩。
他冇有再去找那個女人,也沒有聯絡林薇。
他把自己關在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