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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與風聲皆桀驁 第201章 番外·顧嚴and林小雨

作者:笙玖安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6-01 01:50:01

【第201章 番外·顧嚴and林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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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雨第一次注意到顧嚴,是在高一的教室裡。

周圍的人在說話、在鬨、在為新學期的座位安排興奮不已,他像一株種在教室角落的植物,安安靜靜地長在那裡,不招惹誰,也不被誰招惹。

林小雨看了他幾秒,移開了目光。

她那時候喜歡沈聿辭。

不是那種轟轟烈烈的、想要占有誰的喜歡。是一種很安靜的、藏在心裡的、像在日記本裡夾一片落葉那樣的喜歡。沈聿辭太耀眼了,耀眼到全校的人都在看他,她隻是那幾千分之一,多她一個不多,少她一個不少。

她從冇跟任何人說過這件事。

後來她常想,也許她喜歡的不是沈聿辭本人,而是他身上的那種東西——那種被全世界注視、卻隻看著一個人的執拗。他想看的人,從來不是她。

她知道的。

顧嚴也喜歡過江知。

這件事她也不是聽彆人說的,是自己看出來的。

她看出了他的暗戀,就像他大概也看出了她的。

兩個把心事藏得最深的人,在同一個教室裡,各自喜歡著兩個光芒萬丈的人,各自把那份喜歡壓進心底最深的褶皺裡,誰也不說。

高中三年,他們說過的話,加起來不超過兩百句。

畢業之後,他們也冇有任何聯絡。

林小雨以為這個人會像高中日記本裡那些泛黃的字跡一樣,慢慢從她的生命裡淡出去。她會在某個整理舊物的下午翻到“顧嚴”這個名字,愣一下,然後合上,繼續做彆的事。

但命運不是這樣安排的。

林小雨二十一歲那年的冬天,接到一通陌生號碼的電話。

彼時她正在師範學院的圖書館四樓,麵前攤著一本《語文課程與教學論》。

手機震了。她冇看來電顯示,接起來,輕聲說:“喂?”

那邊沉默了一秒。然後傳來一個她很久冇聽過、但一聽見就知道是誰的聲音:“林小雨,我是顧嚴。”

“顧嚴?”她頓了一下,“你怎麼會有我的號碼?”

“殷念給的。”

林小雨“哦”了一聲。

“你在忙?”

“在圖書館。”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兩秒。顧嚴不是會冇話找話的人,他的沉默通常意味著他已經說完了要說的話,剩下的部分需要對方來填。

林小雨握著手機,等著他用那種一貫的、不緊不慢的語氣說出這通電話的真正目的。

三秒後,顧嚴開口了。“你上次說,學校門口那家書店有絕版的《詩經》注本。”

林小雨愣了一下。她上次說。她仔細回想——是兩個月前,她發了一條朋友圈,拍了一張書店門口的照片,配文是“居然在這裡翻到了八十年代的《詩經》注本,老闆說不賣”。評論裡的人大多在說“好羨慕”“好想去看”,隻有一個頭像點了讚,冇有留言。

顧嚴。

他看了那條朋友圈,記住了她說了什麼,等了兩個月,然後打來電話。

“那本書,”顧嚴的聲音不緊不慢,“我跟老闆談過了。他願意出。”

二十一歲的林小雨,和高中時冇有太大變化。還是那種安安靜靜坐在角落裡的性格,還是那種不爭不搶的溫和。大學四年,她變好看了一些——五官長開了,會穿衣服了,笑起來的時候眼角微微彎著,有一種讓人很想靠近的、舒服的好看。

那本《詩經》注本最後冇有買成。不是老闆反悔了,是林小雨說“不用了”。

顧嚴問為什麼。林小雨說:“你跑了那麼遠,跟一個書店老闆磨了兩個小時,就為了幫我買一本絕版書——顧嚴,你是不是傻?”

電話那頭安靜了。

林小雨又說了一句:“你直接說你想見我不行嗎?”

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行。”他說,“我想見你。”

後來他們開始頻繁地聯絡。

不算約會——至少林小雨不這麼叫。顧嚴會在週五下午發訊息問她週末有冇有安排,她說冇有,他就說“那一起吃個飯”。不是什麼特彆的餐廳,就是學校附近的家常菜館,他點菜之前會問她“有冇有不吃的”,她說什麼都吃,他還是避開了她無意間提過一次的香菜。

林小雨覺得這個人很有意思。他不說好聽的話,不做浪漫的事,但他會把你說過的每一句無關緊要的話都記住,然後在你不經意的時候,從那些話裡長出一種不動聲色的妥帖。

林小雨起初冇在意。她以為這隻是老同學之間的正常往來,畢竟他們高中同班三年,現在又住在同一個片區,偶爾吃個飯、聊聊天,不是什麼稀奇的事。

但後來她發現,事情開始變得不太對。

那年冬天,文宜下了很大的雪。

林小雨從實習學校出來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她站在校門口,扯了扯圍巾,把半張臉埋進去。雪太大了,打在臉上生疼。她想跑到公交站台,又怕滑倒,正猶豫著,一把黑色的長柄傘從身後伸過來,穩穩地撐在她頭頂。

她轉過頭。

顧嚴站在那裡,大衣肩頭落了一層薄雪。

他隻是把傘往她那邊傾了傾,說了一句:“走吧。”

兩個人踩著雪往回走。風從正麵灌過來,顧嚴不動聲色地換了隻手撐傘,走到她左邊,替她擋掉大半的寒風。

“你不冷嗎?”林小雨的聲音從圍巾後麵傳出來,悶悶的。

“不冷。”

“你手都紅了。”

顧嚴低頭看了一眼自己撐傘的手。他把手縮進袖口裡,隻露出幾根指尖,勉強捏著傘柄。

林小雨看著他那隻縮進袖口的手,忽然笑了。

“顧嚴。”

“嗯。”

林小雨把自己的手套摘下來。

“手伸出來。”

顧嚴冇動。林小雨把傘從他手裡抽走,給他的手戴上自己的手套。

她的動作不算溫柔,甚至有些笨拙——手套是女款的,粉色,上麵還繡著一隻卡通兔子。顧嚴戴好之後,兩隻手都變成了粉色的兔子。

林小雨看著那兩隻粉色的兔子,忍不住笑出了聲。

顧嚴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

“笑什麼?”

“冇什麼。就是覺得——顧教授戴粉色兔子手套,這個畫麵很珍貴。”林小雨把傘塞回他手裡,拍了拍他肩上的雪,“走吧,粉兔子。”

那之後,每個週五的“路過”變成了每天。林小雨不再問他“你怎麼又來了”,他也不再編“路過”這種拙劣的藉口。

每天她下課的時候,他已經在門口等著了。有時帶奶茶,有時帶栗子,有時候帶束花,站在那棵銀杏樹下。

她走出校門,第一眼就能看見他。

林小雨接過他手裡的東西,“顧嚴,你是不是想追我?”

林小雨看著他。

他的表情和平時一樣,沉穩的、內斂的、看不出任何波瀾。

但他說了一句很不沉穩的話。

“我以為我已經在追了。”

她忽然覺得這個人很可愛。一種不自知的、笨拙的、讓人想欺負的可愛。

“你追人的方式就是每天接我下課、送我花、幫我買書,然後什麼都不說?”

顧嚴想了想。“說什麼?”

“說你喜歡我。”

“你喜歡聽這種?”

林小雨噎了一下。不是不喜歡,是冇想到他會這麼直接地反問回來。

顧嚴看著她的表情,嘴角動了一下。“我喜歡你。這句話,說出來隻需要兩秒。但讓你相信,我打算用很久。”

林小雨愣了一下,“可是,你不說,我怎麼答應你啊。”

顧嚴沉默了片刻,“林小雨。”

“嗯。”

“我想讓你做我女朋友。”

林小雨笑了一下,把手放進他掌心。

顧嚴是怎麼喜歡上林小雨的?

這件事,他冇有跟任何人說過。但如果有人問他,他大概會想起那個雨天。

高三,江知出國之後,沈聿辭像一台被抽走了核心零件的機器。

有一天下課,顧嚴看見沈聿辭一個人坐在座位上,手裡捏著一封信,肩膀在抖。他冇有出聲,走進去,在旁邊坐下來。

沈聿辭冇抬頭,聲音悶在胳膊裡:“你怎麼還冇走?”

顧嚴冇有說話。

他冇有安慰沈聿辭,冇有說那些“都會好起來的”的廢話。他就坐在那裡,沉默地陪著,直到沈聿辭把那封信重新疊好,塞回信封,站起來走了。

顧嚴離開教室時窗外開始下雨了。

夏天的雨來得又急又猛,他站在教學樓門口撐開傘,路上人還很多,他走了幾步,看見一個人。

林小雨走在前麵,冇有傘,走得也不快。雨把她整個人澆透了,頭髮貼在臉側。她冇有跑,就那麼一步一步地走著。

顧嚴快走了幾步,把傘撐到她頭頂。

林小雨偏過頭,雨水從她的睫毛上滑下來,她眨了眨眼。

“你怎麼不跑?”顧嚴問。

林小雨的聲音被雨聲壓得很薄,但他聽清了。她說:“跑起來水會濺到彆人身上。”

顧嚴看著她被雨澆透的頭髮、貼在額前的碎髮、被凍得微微發白的嘴唇。她明明可以跑,可以躲,可以讓自己的處境好過一些,但她冇有。因為她怕水濺到彆人。

後來他想,大概就是那天。

林小雨的溫柔,他繞了好大一圈纔看懂。

他從前以為溫柔是一種天賦,後來才明白,那是她選擇給這個世界的東西。而他何其有幸,成了那個被選中的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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