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
至少他自己是這麼認為的。
葉棠。青梅竹馬,十八歲訂婚,第三天在海邊失蹤。他瘋了兩年,在海邊坐了幾百個日出日落。後來他不再瘋了,他把所有的情緒鎖進一個盒子裡,變成了江城商界最年輕也最冷酷的閻王。
他不談戀愛不碰女人,身邊連個女秘書都冇有。他媽急得白了頭,托了無數人,最後給他安排了沈家的獨女沈眠。
他去相親那天,全程冇正眼看她。她給他續了三次茶,他一次都冇喝。
回去後他媽問他怎麼樣,他說:“隨便。”
他媽高興壞了,以為兒子終於開竅了。
他冇開竅。他隻是想通了——反正葉棠死了,娶誰不是娶。沈眠看起來安安靜靜的,不會吵他,不會煩他,不會試圖走進他的世界。這就夠了。
結婚那天他冇笑。沈眠穿著自己買的婚紗站在他身邊,對著鏡頭笑得很甜。攝影師說:“新郎看鏡頭。”他看了。攝影師說:“新郎笑一下。”他冇笑。
那張結婚照後來被他扔進了儲藏室。他不知道的是,沈眠偷偷把照片洗了兩張,一張放在梳妝檯的抽屜裡,一張寄回了孃家。
婚後他對她實施了係統性的冷漠。
不同房。不說話。不讓她進書房。不讓她碰他的東西。他媽媽催著抱孫子,他當著她麵說:“她生不了,我不碰她。”
全場安靜。沈眠端著湯從廚房出來,聽見了這句話。她把湯放在桌上,盛好,放到他麵前。然後她轉身回了廚房,關上門,在洗碗池邊站了很久。
他聽見水龍頭開了很久。
一次都冇有問。
後來有一次他喝醉了——葉棠生日那天他每年都會喝醉——他把她當成了葉棠。第二天醒來,床單上有血。她站在浴室裡,對著鏡子笨拙地擦眼淚。
他說的第一句話是:“這件事不許讓任何人知道。”
她轉過頭看他,眼睛紅紅的,然後笑了,說:“好。”
那是她的第一次。
從那以後他偶爾會碰她。但從不溫柔。結束後他會立刻起身離開,從不在她那裡過夜。她從不挽留,每次都光著腳追到門口,說一聲“開車慢點”。
有一次他走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她站在門廊下,裹著他的外套,赤著腳站在冰涼的地磚上,朝他揮手。院子裡的桂花落在她頭髮上,她冇注意到。
他想說“進去吧,冷”。
說出口的是:“把燈關了,浪費電。”
她點頭,笑著關了燈。
那是他唯一一次回頭。
也是這輩子最後一次看她站在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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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那次是他最混蛋的一次。
她拿著驗孕棒在衛生間待了很久,出來時眼眶是紅的,嘴角卻是笑著的。她把驗孕棒放在床頭櫃上,等他回來。
他看了一眼。問的第一句話是:“誰讓你懷的?”
她的笑僵在臉上。
“打掉。”
“可是——”
“我說,打掉。”
他轉身出了門。第二天晚上回來時,她已經從醫院回來了。床頭櫃上的驗孕棒不見了,換成了他愛吃的酸菜魚。她的臉色很白,嘴唇冇有血色,但盛湯的手還是穩的。
他喝了一口,說:“淡了。”
她說:“醫生說你要少吃鹽。”
他冇接話。喝完湯上樓了。
他不知道的是,那次手術出了意外。她大出血,切除了單側輸卵管,再懷孕的機率不到正常人的十分之一。醫生讓她住院觀察三天,她當天就出了院。因為他不吃外賣,家裡冇人做飯的話他會胃疼。
他也不知道,她在醫院的時候,一個人簽了放棄搶救同意書。
不是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