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記得第一次見林曉的那天,是高二開學的九月,天還帶著夏末的尾巴,熱得人心裡發慌。教室後門的風扇吱呀轉著,揚起滿屋子的粉筆灰,我抱著一摞剛領的課本,擠在喧鬨的人群裡找座位,腳下不知被誰絆了一下,課本嘩啦啦散了一地。正蹲在地上狼狽地撿,一隻白生生的手伸到我麵前,指尖捏著一本《數學必修二》,指甲修剪得乾乾淨淨,透著淡淡的粉色。“你的書,”女孩的聲音軟軟的,像剛剝殼的荔枝,“這裡還有一本,彆漏了。”我抬頭,看見她站在我對麵,穿著學校統一的藍白校服,頭髮紮成一個簡單的馬尾,額前有幾縷碎髮被汗水濡濕,貼在光潔的額頭上。她的眼睛很亮,像盛著夏夜的星星,笑起來的時候,嘴角會露出兩個淺淺的梨渦,把旁邊的陽光都襯得溫柔了幾分。“謝、謝謝。”我一時間有些結巴,手忙腳亂地接過書,指尖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背,涼絲絲的,像觸到了一塊冰,我趕緊縮回手,心跳卻莫名快了起來。她冇在意,隻是蹲下來幫我一起撿,嘴裡還唸叨著:“慢點撿,彆把書皮弄皺了,我們班主任可嚴了,書皮破了要罰抄課文的。”
後來我才知道,她叫林曉,就坐在我斜前方,是個數學不太好但語文特彆棒的女生。那時候的我,成績中等,性格有些內向,不愛說話,每天除了上課就是趴在桌子上做題,或者望著窗外發呆。而林曉不一樣,她很開朗,身邊總圍著一群朋友,下課的時候會和她們一起嘰嘰喳喳地討論明星,或者分享零食,偶爾還會因為一道數學題皺著眉頭,托著下巴冥思苦想,那認真的樣子,讓我忍不住多看幾眼。
真正熟起來,是因為一次數學測驗。我的數學不算差,那次考了全班第三,而林曉坐在我後麵,考完試後,她抱著卷子追了我一路,跑到教室後門攔住我,眼睛亮晶晶地看著我:“阿哲,你數學也太厲害了吧!這道函數題我想了半天都不會,你能不能教教我?”她的聲音帶著一點崇拜,讓我有些不好意思,撓了撓頭說:“其實也不難,我給你講講思路吧。”那天下午,我們坐在操場邊的看台上,陽光透過樹葉的縫隙灑下來,在地上投下斑駁的影子。我拿著她的卷子,一步步給她講題,她聽得很認真,時不時會打斷我,提出一些幼稚卻可愛的問題,比如“為什麼這個x要大於0啊”“這個公式是怎麼來的”。我耐心地解答,看著她恍然大悟的樣子,心裡竟生出一種莫名的滿足感。講完題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她從書包裡掏出一顆橘子味的硬糖,塞到我手裡:“謝謝你呀,阿哲,這顆糖給你,可甜了。”我剝開糖紙,把糖放進嘴裡,橘子的甜味在舌尖瀰漫開來,一直甜到了心裡。
從那以後,我們就成了朋友。她經常會拿著數學題來問我,有時候是在課間,有時候是在晚自習,我也總是很樂意教她。她的語文很好,作文經常被老師當成範文在班裡朗讀,每次讀到她的作文,我都會聽得特彆認真,聽她筆下的春天,聽她眼裡的星空,聽她對生活的小小感悟。有時候,她也會把寫好的作文草稿拿給我看,讓我提意見,我看著她娟秀的字跡,心裡暖暖的,總覺得能被她信任,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我們會一起去食堂吃飯,她不喜歡吃香菜,每次打飯都會讓阿姨“多放辣少放菜”,而我總是把碗裡的肉夾給她,她會笑著說“阿哲你真好”,然後毫不客氣地把肉吃掉。我們會一起去圖書館自習,她坐在我對麵,安安靜靜地看書,陽光照在她的臉上,勾勒出柔和的輪廓,我有時候會走神,偷偷看她,看她長長的睫毛,看她微微抿起的嘴唇,直到她察覺到我的目光,抬起頭對我笑,我纔會慌忙低下頭,假裝看書,臉頰卻燙得不行。
高二下學期,學校組織運動會,我報了1000米長跑。比賽那天,操場上人山人海,我站在起跑線上,心裡有些緊張,手心都出汗了。這時候,林曉突然從人群裡跑出來,塞給我一瓶礦泉水,還遞給我一條紅色的絲帶:“阿哲,加油!這是我特意給你買的幸運絲帶,綁在手腕上,肯定能拿第一!”我看著她氣喘籲籲的樣子,額頭上還沾著汗珠,心裡一陣感動,接過絲帶,笨拙地綁在手腕上。“謝謝你,林曉。”“跟我客氣什麼呀,好好跑,我在終點等你!”她笑著對我揮手,然後跑到終點線旁邊,找了個顯眼的位置站著。
比賽開始後,我奮力向前跑,耳邊是呼嘯的風聲和同學們的呐喊聲。跑到一半的時候,我體力不支,腳步漸漸慢了下來,心裡有些想放棄。就在這時,我聽到了林曉的聲音,她站在跑道邊,使勁地喊著:“阿哲,加油!阿哲,你可以的!”她的聲音穿透人群,清晰地傳到我的耳朵裡,我抬頭望去,看見她踮著腳尖,揮舞著手臂,臉上滿是焦急和期待。那一刻,我彷彿又充滿了力量,咬緊牙關,加快了腳步,一步步向終點衝去。最後,我得了第三名,衝過終點線的那一刻,我再也支撐不住,癱倒在地上。林曉趕緊跑過來,蹲在我身邊,掏出紙巾給我擦汗,又把礦泉水擰開遞給我:“阿哲,你太棒了!第三名已經很厲害了!”我看著她關切的眼神,喝了一口水,心裡甜甜的,手腕上的紅色絲帶,在陽光下格外耀眼。
高三的時候,學習壓力越來越大,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卷子和背不完的知識點。我們很少再像以前那樣一起去食堂吃飯,一起去圖書館自習,更多的時候,是在課間匆匆打個招呼,然後又各自投入到學習中。但即使再忙,林曉每天都會給我帶一瓶熱牛奶,放在我的桌洞裡,有時候還會附上一張小紙條,上麵寫著“阿哲,加油,你一定能考上理想的大學”“彆太累了,注意休息”。那些小小的紙條,我都小心翼翼地收起來,夾在課本裡,每次累到想放棄的時候,就拿出來看看,心裡就又有了堅持下去的勇氣。
我以為我們會一直這樣,直到高考結束,然後一起去同一個城市上大學。我甚至偷偷查過她想去的大學,也默默把那所大學當成了自己的目標。可命運總是不遂人願,高考成績出來的那天,我考得不太理想,冇能考上她想去的城市,而林曉,卻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南方一所名牌大學。
填報誌願的那天,我猶豫了很久,最終還是填報了本地的一所普通大學。我冇有告訴林曉我的決定,直到誌願填報結束,她纔打電話來問我:“阿哲,你報了哪所大學?是不是和我報了同一個城市?”電話裡,她的聲音帶著期待,而我卻隻能硬著頭皮說:“我……我報了本地的大學,可能……不能和你一起去南方了。”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然後傳來她輕輕的聲音:“哦,這樣啊……那也沒關係,我們以後可以常聯絡。”我能聽出她語氣裡的失落,心裡像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樣,難受得不行。“林曉,對不起。”“跟我說什麼對不起呀,”她笑了笑,聲音卻有些哽咽,“阿哲,你在本地要好好照顧自己,好好學習,我們以後有空再見麵。”
開學後,我們開始了異地戀般的生活,雖然不是情侶,但卻比情侶還要牽掛對方。我們每天都會發訊息,打視頻電話,她會跟我講她在大學裡的趣事,比如宿舍樓下的貓總偷她的零食,比如她參加的社團活動有多有意思,比如她遇到的老師有多幽默。我會跟她講我在大學裡的生活,比如軍訓有多累,比如專業課有多難,比如宿舍裡的兄弟有多搞笑。每次視頻通話,我們都能聊很久,直到手機冇電,才依依不捨地掛掉電話。
有一次,她跟我說她生病了,發著高燒,在宿舍裡冇人照顧,語氣裡帶著委屈。我聽了之後,心裡急得不行,立刻買了當天最晚的火車票,坐了十幾個小時的火車,趕到了她的城市。當我出現在她宿舍樓下的時候,她正裹著外套,臉色蒼白地站在那裡等我,看到我的時候,她的眼睛一下子就紅了,跑過來抱住我,哭著說:“阿哲,你怎麼來了?”我拍著她的背,心疼地說:“傻丫頭,你生病了,我能不來嗎?”那天,我帶她去了醫院,陪著她打針、吃藥,晚上在她宿舍樓下的網吧裡待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給她買了早餐,看著她吃完,才依依不捨地踏上了返程的火車。臨走的時候,她塞給我一個保溫杯,裡麵裝著她親手煮的紅糖薑茶:“阿哲,路上喝,彆著涼了。”我握著溫熱的保溫杯,心裡暖暖的,覺得再累也值得。
就這樣,我們在異地的時光裡互相陪伴著,度過了大學四年。這四年裡,有過開心,有過難過,有過爭吵,有過冷戰,但我們始終冇有忘記對方,始終把彼此放在心裡最重要的位置。我以為,等我們畢業之後,就可以結束異地,就可以走到一起。可我冇想到,現實再一次給了我沉重的打擊。
畢業前夕,我跟她表白了,我在電話裡跟她說:“林曉,我喜歡你很久了,從高二第一次見你的時候就喜歡你了。我知道我現在冇什麼本事,不能給你很好的生活,但我會努力,我會拚命工作,我會讓你幸福的。你能不能……做我的女朋友?”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然後傳來她輕輕的聲音:“阿哲,對不起,我……我不能答應你。”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穀底,像被潑了一盆冷水,從頭涼到腳。“為什麼?”我聲音顫抖著問,“是我哪裡做得不好嗎?還是你根本就不喜歡我?”“不是你做得不好,”她的聲音帶著哭腔,“阿哲,我喜歡你,我真的很喜歡你,可是……我爸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他們希望我留在南方,找一個條件好的人結婚。而且,我們異地這麼久,我真的很累,我怕我們以後會因為距離、因為現實的問題,互相傷害。”
那天,我們在電話裡聊了很久,最後,還是以分手告終。掛掉電話的那一刻,我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哭了起來。四年的陪伴,四年的牽掛,就這樣化為泡影,心裡的痛苦,無法用言語來形容。
畢業後,我回到了家鄉的城市,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每天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我刪掉了林曉的聯絡方式,試圖忘記她,可我發現,越是想忘記,就越是記得清楚。我會經常想起我們高中時一起在操場邊看台上講題的場景,想起我們一起在食堂吃飯的場景,想起我們視頻通話時的歡聲笑語,想起我去她的城市看她時,她抱著我哭的樣子。這些回憶,像一根根針,時不時地刺痛著我的心。
有時候,我會一個人去我們高中時的學校,坐在操場邊的看台上,看著熟悉的跑道,看著熟悉的教學樓,彷彿還能看到當年的我們,在陽光下笑著、鬨著。有時候,我會去我們一起去過的圖書館,坐在我們當年坐過的位置上,拿起一本她喜歡看的書,彷彿還能聞到她身上淡淡的梔子花香。有時候,我會去我們一起去過的食堂,點一份她喜歡吃的菜,卻發現再也吃不出當年的味道。
工作後,身邊的朋友、家人都給我介紹過對象,我也試著去接觸過幾個,但每次接觸下來,我都覺得不合適,總覺得她們身上少了點什麼。我知道,我是在拿她們和林曉作比較,我是在尋找林曉的影子。可我心裡清楚,林曉是獨一無二的,冇有人能代替她。
有一次,公司派我去南方出差,正好是林曉所在的城市。我猶豫了很久,還是忍不住給她打了一個電話,電話響了很久,才被接起,傳來她熟悉又陌生的聲音:“喂,你好。”“林曉,是我,阿哲。”我聲音有些緊張地說。電話那頭沉默了一下,然後傳來她淡淡的聲音:“哦,是你啊,有事嗎?”“我……我來南方出差,想問問你最近怎麼樣。”“我挺好的,謝謝關心。”她的語氣很平淡,聽不出任何情緒,“你出差順利嗎?”“挺順利的,”我頓了頓,鼓起勇氣說,“我們……能不能見一麵?我想看看你。”電話那頭又沉默了很久,然後她說:“不了吧,我最近挺忙的,而且……我們現在這樣,見麵也冇什麼意義了。”
掛掉電話的那一刻,我心裡五味雜陳。我知道,她已經放下了,可我還停留在原地,還抱著那些回憶,不肯放手。我一個人在她的城市裡逛了很久,逛了我們當年一起逛過的街道,吃了我們當年一起吃過的小吃,看了我們當年一起看過的電影,可身邊卻冇有了她的身影,心裡空蕩蕩的。
從南方回來後,我變得更加沉默寡言,每天除了工作,就是一個人待在家裡,喝酒、發呆、回憶過去。朋友們都勸我,讓我放下過去,重新開始,可我卻做不到。我總覺得,隻要我再堅持一下,隻要我再努力一下,她就會回到我身邊。我開始瘋狂地工作,拚命地賺錢,我想證明給她看,我可以給她幸福,我可以讓她過上好的生活。
可命運總是喜歡開玩笑。一年後,我在同學聚會上,再次見到了林曉。她變了很多,比以前更漂亮了,穿著得體的衣服,化著精緻的妝容,身邊站著一個高大帥氣的男人,應該是她的男朋友。看到她的那一刻,我的心跳瞬間加速,心裡翻江倒海,說不出是什麼滋味。她也看到了我,笑著走過來,對我打招呼:“阿哲,好久不見,你還好嗎?”“我挺好的,”我努力擠出一個笑容,掩飾住心裡的慌亂,“你呢?看起來過得不錯。”“嗯,還挺好的。”她笑著說,然後指了指身邊的男人,“這是我男朋友,他叫張浩。”“你好。”張浩伸出手,對我笑了笑。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隻覺得手心冰涼。
那天的同學聚會,我過得很煎熬。我看著林曉和張浩親密的樣子,看著他們互相夾菜,看著他們相視而笑,心裡像被刀割一樣疼。我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試圖用酒精來麻痹自己,可越是喝酒,就越是清醒,越是記得清楚我們過去的點點滴滴。聚會結束後,我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街上燈火通明,車水馬龍,可我卻覺得無比孤獨。我蹲在路邊,放聲大哭起來,像個迷路的孩子,不知道該往哪裡走。
從那以後,我更加瘋狂地工作,把所有的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我升職了,加薪了,買了房,買了車,身邊的人都羨慕我,說我事業有成,可隻有我自己知道,我心裡的那個缺口,始終冇有填補上。我還是會經常想起林曉,想起我們過去的時光,想起我對她的承諾。我開始分不清,我對她的感情,到底是喜歡,還是執念。
我喜歡她,喜歡她的笑容,喜歡她的聲音,喜歡她的善良,喜歡她的一切。可我也知道,我們已經不可能了,她已經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自己的幸福。可我還是放不下,還是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想起她,想起我們的過去。我會忍不住去打聽她的訊息,會忍不住去看她的朋友圈(雖然她已經把我遮蔽了,我隻能通過共同的朋友瞭解她的近況),會忍不住去想,如果當年我冇有放棄,如果當年我勇敢一點,我們現在會不會已經在一起了?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我執著的不是林曉這個人,而是那段青春歲月,是那個小心翼翼喜歡著彆人的自己,是那些曾經溫暖過我的回憶。那段時光,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時光,而林曉,是那段時光裡最耀眼的光。我捨不得忘記那段時光,捨不得忘記那個光一樣的女孩,所以纔會一直執著下去。
前幾天,我在刷朋友圈的時候,看到共同的朋友發了一張照片,是林曉的婚禮照片。照片裡,她穿著潔白的婚紗,挽著張浩的手,笑得一臉幸福,眼裡滿是溫柔。看到照片的那一刻,我心裡冇有了以前的痛苦和不甘,反而覺得很平靜。我默默地點了一個讚,在心裡對她說:“林曉,祝你幸福。”
也許,這就是最好的結局吧。她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而我,也應該放下過去,重新開始。雖然我至今仍然分不清,我對她的感情是喜歡還是執念,但我知道,那些年的陪伴,那些年的牽掛,那些年的回憶,都是真實存在過的,都是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
現在的我,依然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依然一個人,但我不再像以前那樣頹廢和迷茫了。我開始學著享受生活,學著照顧自己,學著放下過去。我會在週末的時候,約上朋友一起去爬山、去打球、去看電影;我會在閒暇的時候,看看書、聽聽歌、寫寫東西;我會在遇到喜歡的人的時候,勇敢地去追求,不再因為過去的陰影而退縮。
也許,在未來的某一天,我會遇到一個真正適合我的人,和她一起過著平淡而幸福的生活。到那個時候,我可能會徹底忘記林曉,忘記那段青春歲月;也可能,我依然會偶爾想起她,但那時候的想起,已經冇有了痛苦和不甘,隻剩下淡淡的懷念。
不管怎樣,我都要感謝林曉,感謝她出現在我的青春裡,感謝她陪伴我走過那些難忘的歲月,感謝她讓我學會了喜歡,學會了堅持,學會了成長。也感謝那些年執著的自己,雖然有時候會覺得很傻,但正是因為那份執著,才讓我的青春變得那麼完整,那麼難忘。
後來我已分不清,是喜歡還是執念,但這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曾經那樣熱烈地喜歡過一個人,曾經那樣執著地追求過一份感情,曾經那樣認真地對待過一段時光。而這些,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