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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平和 第2025章 年5月12日

作者:一口海苔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5-11-17 04:11:30

我第一次見到林野是在公司樓下的羅森便利店。那天我穿著新買的駝色大衣,蹲在冷櫃前挑飯糰,他突然從斜後方探過身來,指尖敲了敲我麵前的玻璃,說金槍魚蛋黃醬味的飯糰,微波爐轉十秒比冷吃好吃。我抬頭看他,他穿著件洗得發白的牛仔外套,頭髮亂得像剛睡醒,眼睛卻亮得像冬夜裡未落的星。

後來我才知道他是樓上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我們常在校對檔案時在電梯裡遇見。他總在講電話,聲音低低的帶著點漫不經心,有次我聽見他對著聽筒說,客戶要的不是月亮,是月亮掉進啤酒杯裡的倒影。我站在電梯角落咬著嘴唇笑,覺得他說話像在寫詩。

真正熟起來是在公司的聖誕派對。我穿了條紅色絲絨連衣裙,站在露台抽菸時他突然從身後遞來一顆水果糖,說抽完這根就吃掉,不然胃會難受。我抬頭看他,他指尖夾著根細煙,菸灰簌簌落在毛衣袖口,身後的城市夜景像碎金一樣鋪在他肩頭。那天晚上我們坐在消防通道裡聊了很多,他說他大學時組過樂隊,為了買一把二手吉他在夜市擺了三個月地攤,我告訴他我從小就想當畫家,卻在畢業後成了朝九晚五的文案。

“人總得給現實讓點路。”他把菸頭按滅在台階上,轉頭看我時睫毛在路燈下投下陰影,“但你眼睛裡還有星光,冇被寫字樓的玻璃幕牆磨碎。”我突然覺得喉嚨發緊,低頭剝水果糖的包裝紙,糖紙在指尖發出沙沙的響聲,像某種小動物的心跳。

情人節那天我加班到九點,抱著檔案夾站在電梯口打哈欠,看見林野靠在走廊儘頭的消防栓上抽菸。他穿了件黑色高領毛衣,手裡拎著個紙袋,看見我時挑眉笑了笑,說剛好,省得我再跑一趟。紙袋裡是支口紅,外殼是磨砂質地的玫瑰金色,他說路過專櫃時看見這支色號叫“失焦”,覺得適合我。

“失焦是什麼顏色?”我把口紅在虎口上試色,是帶點棕調的豆沙色,溫柔得像傍晚的雲霞。他伸手替我把碎髮彆到耳後,指尖擦過我耳垂時輕聲說,是你站在我麵前時,我眼裡的世界會變成的顏色。

從那之後我們開始頻繁約會。他會在我開會開到一半時發訊息說,樓下的玉蘭開了,要不要趁陽光好去喝杯咖啡?我總是咬著嘴唇打字說正在改方案,卻在五分鐘後抱著筆記本出現在電梯裡。我們在春日的街頭亂走,他給我講他去過的每個城市,講巴黎地鐵站裡賣藝的小提琴手,講東京居酒屋老闆藏在冰箱裡的絕版威士忌,我聽得入神,常常忘記手裡的冰淇淋正在融化,滴在他的袖口上。

“你啊,”他用紙巾替我擦手指,笑得眼睛彎起來,“總是這樣冇頭冇腦的。”可他的語氣裡全是縱容,像在說一隻總把毛線球弄亂的小貓,明明該生氣,卻忍不住想再給它買十團新的毛線。

夏天的時候我得了急性腸胃炎,半夜在出租屋疼得直冒冷汗,給林野發訊息時手指都在發抖。他趕來時帶了白粥和胃藥,蹲在床邊給我量體溫,掌心貼在我額頭上時輕聲說,以後家裡要備著常用藥,知道嗎?我迷迷糊糊點頭,看見他額角有汗珠滑下來,突然伸手替他擦了擦,他整個人猛地僵住,眼睛在昏暗的燈光下亮得驚人。

那天晚上他在我床邊坐了一夜,每隔一會兒就伸手摸我的額頭。我半夜醒來,看見他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睫毛在眼下投出細小的陰影,胡茬冒出來一點,顯得有些疲憊。我突然覺得心裡軟得一塌糊塗,伸手輕輕碰了碰他的手背,他立刻睜開眼睛,問我是不是哪裡不舒服。我搖搖頭,喉嚨發緊得說不出話,隻是把自己的手放進他掌心,像隻終於找到窩的小獸。

我們在一起的那天是七夕。他帶我去了城市最高的觀景台,欄杆外是漫天的霓虹,他從口袋裡掏出個小盒子,裡麵是枚銀色戒指,戒麵是塊不規則的碎玻璃,在燈光下折射出彩虹般的光。“這是我在巴黎的跳蚤市場買的,”他把戒指戴在我無名指上,指腹輕輕摩挲我的指尖,“賣貨的老太太說這是從舊教堂的彩窗上掉下來的,每塊碎片都記得陽光穿過玻璃時的樣子。”

我抬頭看他,發現他的耳朵紅得厲害,平時總是漫不經心的語氣裡帶著點難得的緊張。“我不太會說情話,”他低頭看著我的眼睛,手指輕輕握住我的手腕,“但遇見你之後,我好像突然懂得了所有情歌裡的瘋話。以前我覺得理智是成年人的盔甲,可現在我想把盔甲熔了,給你鑄一座玫瑰園。”

後來我們像所有熱戀中的情侶一樣,把日子過成了摻著蜜糖的煙火氣。他會在我寫文案卡住時,突然從背後環住我,下巴抵在我肩膀上念我寫了一半的句子,用鼻尖蹭我的耳垂說,這裡該加顆星星,你眼睛裡那種會眨眼的星星。我會在他熬夜做提案時,把熱好的牛奶推到他麵前,用馬克筆在他手背畫小熊,說創意總監先生,你的靈感小熊已上線,請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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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感情從來不是隻開玫瑰的花園。那天我去他公司找他,在樓梯間聽見他和同事聊天。“你真打算和那個文案結婚?”同事的聲音帶著點調侃,“她看起來太乖了,你這種浪子收心,不怕哪天又想流浪?”林野的笑聲混著打火機的哢嗒聲,他說,什麼浪子,不過是冇找到想停泊的港口。再說了,她啊,表麵上溫溫柔柔的,骨子裡野得很,我啊,怕是被她套牢了。

我站在樓梯間裡,突然覺得眼眶發熱。原來在他眼裡,我不是循規蹈矩的乖乖女,而是能拴住他的那根線。那天晚上我趴在他胸口,聽著他的心跳聲問,你覺得我哪裡野?他伸手揉我的頭髮,笑得胸腔震動,說你啊,是溫水裡的針,是軟糖裡的酒,是我明明知道會醉,卻偏要一飲而儘的毒。

秋天的時候我們養了一隻流浪貓,是在公司樓下遇見的三花母貓,後腿有點瘸。林野把它抱回家時,它蜷縮在他懷裡發出細弱的叫聲,他低頭看它的眼神,像在看一件失而複得的珍寶。我們給它起名叫糖罐,因為它總愛往裝糖果的玻璃罐裡鑽。每當夕陽把客廳染成蜜色,糖罐就會趴在林野的繪圖板上,看他用鉛筆在紙上畫線條,而我窩在沙發裡看他們,覺得歲月靜好大概就是這樣的畫麵。

可再平靜的河流也會有暗礁。那天我整理林野的書桌,不小心碰倒了他的筆筒,滾落出來的除了鉛筆橡皮,還有張皺巴巴的機票。日期是三個月後,目的地是巴黎,乘客姓名那一欄寫著林野。我盯著機票上的字,覺得心跳突然變得又慢又重,像有什麼東西正在胸腔裡裂開。

晚上林野回來時,我坐在沙發上冇開燈,糖罐在我腳邊蹭來蹭去,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像從很遠的地方飄過來,問他,巴黎的機票,什麼時候買的。他愣了一下,伸手打開檯燈,暖黃色的光裡我看見他眼裡閃過一絲慌亂。“公司派我去駐場三個月,”他走過來想抱我,我卻本能地往後躲,“本來想過幾天告訴你,怕你擔心。”

“擔心?”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在發抖,“我該擔心什麼?擔心你像從前一樣,在巴黎的街頭遇見新的風景,就忘了國內還有個等你回家的人?”他的臉色變了變,想說什麼,卻被我打斷,“我早就該想到的,你這樣的人,怎麼可能被婚姻和家庭困住。”

“你能不能彆這麼不可理喻?”他的語氣裡終於有了火氣,“這是工作,不是我想出去玩。再說了,我們纔在一起多久,你就開始疑神疑鬼?”我盯著他,突然覺得眼前的人既熟悉又陌生。那個會在我胃痛時守我一夜的男人,那個說要給我鑄玫瑰園的男人,此刻眼裡有我看不懂的不耐煩。

那天晚上我們第一次大吵一架。我摔門而出,在馬路上亂走,秋風捲起落葉打在腿上,涼得刺骨。我想起他說過的話,說我是他的港口,可原來港口也留不住想遠航的船。手機在口袋裡震動,我知道是他打來的,卻不想接,直到走到江邊,看著對岸的燈火倒映在水裡,像碎了一地的星星。

不知道過了多久,身後傳來急促的腳步聲,接著我被猛地拽進一個帶著煙味的懷抱。林野的呼吸很熱,噴在我脖子上,他說,對不起,我錯了,彆生氣了好不好。我想推開他,卻發現自己根本冇力氣,隻能抓著他的毛衣領口哭,說你要是想走,就走吧,我不攔你。

他突然捧住我的臉,用拇指擦我的眼淚,力度大得幾乎要把我揉進身體裡。“我哪兒也不去,”他的聲音裡帶著哽咽,“不去巴黎了,我跟公司說推掉了。我哪兒捨得留你一個人,你啊,是我的命。”我抬頭看他,發現他眼裡有淚光,這是我第一次看見他哭,像個弄丟了最寶貝玩具的孩子。

那天晚上我們在江邊坐了很久,他把我裹在他的外套裡,下巴抵著我的頭頂說,其實接到通知時我猶豫了很久,一想到要離開你三個月,就覺得胸口悶得難受。“以前我總覺得人生就該到處流浪,”他輕輕吻我的額頭,“遇見你之後才明白,有人等的地方,纔是家。”

從那之後我們再也冇提過巴黎的事,日子又回到了從前的甜蜜。林野開始在家裡辦公,繪圖板搬到了客廳,我寫文案時他就在旁邊畫畫,糖罐時不時跳上書桌,在我們的稿紙上踩梅花腳印。有時候我抬頭看他,陽光穿過他的睫毛,在圖紙上投下細小的陰影,他咬著鉛筆皺眉的樣子,像個認真搭積木的孩子。

冬至那天我們窩在家裡吃火鍋,林野調的蘸料總是太辣,我被嗆得直咳嗽,他一邊笑一邊給我遞酸奶,說小笨蛋,吃個火鍋也能被嗆到。窗外飄著雪,鍋裡的熱氣模糊了玻璃窗,我看著他被熱氣熏紅的臉,突然覺得這樣的時光,就算永遠停在這一刻也很好。

“我們結婚吧。”我突然說出口,連自己都嚇了一跳。林野手裡的筷子頓在半空,抬頭看我時眼睛裡有細碎的光,像落了雪的星子。“好啊,”他放下筷子,伸手握住我的手,拇指輕輕摩挲我無名指上的碎玻璃戒指,“早就該娶你了,我的失焦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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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們選了個春日的午後去領證。那天陽光很好,民政局門口的玉蘭開得正盛,花瓣落在林野的肩頭,他穿著我送他的淺灰色西裝,手裡攥著我們的戶口本,像個第一次上台領獎的小學生。在宣誓的時候,他突然轉頭看我,眼裡帶著我熟悉的笑意,說我願意,願意用餘生做你的理智,也願意為你喪失所有理智。

走出民政局時,他把我拉進懷裡吻我,玉蘭花瓣落在我們的頭髮上,遠處有汽車的鳴笛聲,還有不知誰家的孩子在笑。我聽見自己劇烈的心跳聲,像當年在便利店遇見他時那樣,胸腔裡滿是快要溢位來的歡喜。原來真正的愛情,從來不是兩個理智的成年人在計算利弊後交換契約,而是明知會被燒成灰燼,卻仍要相擁著跳進火焰裡的瘋狂。

如今我們的婚戒上還嵌著那塊碎玻璃,每次陽光照進來時,它都會在牆上投出彩虹。林野總說那是我們的星星碎片,是從舊教堂的彩窗上掉下來的,帶著千年的日光和祈禱。而我知道,那是我們為彼此喪失理智的證據,是兩個靈魂在茫茫人海中相撞時,濺出的最耀眼的火花。

原來這世上最動人的誠意,從來不是清醒的權衡,而是心甘情願的沉淪。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孤勇,是飛蛾撲火時,翅膀上閃爍的光。因為你是我的例外,是我的規則,是我在理智的荒原上,親手種下的玫瑰園。所以就算失去所有盔甲,就算被世界笑作瘋癲,我也願意,願意為你,千千萬萬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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