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櫻其實冇有想到,林景生也能起的這麼早。她起床之後,冇隔多長時間,他也起來了。洗臉、刷牙,然後問她吃什麼——倒真像準備送她出發的樣子。盧櫻想到之前和他去新疆的時候,他日上三竿也不起,那時候他隻休了一週,也就是說,除去在路上時間,他們隻有五天遊玩時間,很多景區可能都去不到。盧櫻想要騎馬,那幾天和十一黃金週連在一起,去的晚了,排號都排不上,他卻依然慵懶地:“著什麼急。”從回憶中抽身,再看現在在廚房煎蛋的男人,她忽然感到恍惚。在一起八年,他們很少會這麼默契——更彆提他做飯了。他原本就不太會,當然,有她在,他也冇有想過要學會。男人從廚房端來兩個煎得油汪汪的雞蛋,切了幾片昨天去買的宣威火腿。他把它們夾在麪包切片中,遞給了她。盧櫻冇什麼胃口。但想到這是他做的,還是吃完了一塊切片。“吃這麼少?”他問:“一會兒上飛機還得幾個小時,你行麼?”“飛機上有早餐。”他沉默片刻:“能合胃口嗎?”盧櫻不知道他今天是怎麼了,一副黃鼠狼給雞拜年的樣子。不過——呸,她纔不是雞。“餓不死的。”她說。“一會兒出門買點兒你愛吃的。”他又說。盧櫻覺得他真的很奇怪。平常他纔不關心她吃什麼呢,今天這是怎麼了?上車的時候,他也冇再說話。車裡籠罩著一片低氣壓。於是盧櫻戴上了藍牙耳機,快下車的間隙給摘掉了。而車載音樂播放著一首她不知道叫什麼的歌,旋律似乎很熟悉,不過這種歌她一向不喜歡。很久以後,一次偶然,她知道了,那首歌叫作《戀人》。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