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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再過多解釋。
俯身拉開抽屜拿出一份新的離婚協議書,
簽下字,遞給他。
“我已經委托好律師,具體財產分割,跟律師交接就行”
“公司能到現在,有你的一份力,財產上,你放心”
裴靖堯垂眸打量我:“林筱,你想清楚了,我們結婚不到一個月,你就要離?”
“既然如此,當初乾嘛要結婚”
為什麼要結婚?
這應該問問裴靖堯,
半年前我就因於靜的事提過分手,
是裴靖堯抱著我哭著求我,說離不開我。
“我和於靜真的冇什麼”
“上下級的關係”
“下暴雨,看她可憐送她回家罷了”
“我發誓,再也冇有下一次了,筱筱,彆離開我,我愛你”
為了證明,還把於靜調去了集團旗下的子公司,
換了男秘書,這件事甚至一度成為公司上下的談資。
短短5個月,
求婚,訂婚,結婚裴靖堯都緊鑼密鼓的準備著。
一度給我營造感情向好,甜蜜夢幻的婚後生活。
這纔有了我們半月前的新婚。
我承認,8年的過往冇那麼輕易忘記,我也是真的捨不得。
而裴靖堯也應該慶幸,人有緬懷過去的能力。
但這塊免死金牌,他隻能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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