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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盜墓那些事 開棺驗屍斷奇案

作者:餘非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4-21 0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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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咱們聊了那麼多“不法之徒”挖墳掘墓的故事,聽起來好像挖墳就是壞事。但凡事都有例外,有時候,這挖墳開棺,反倒成了伸張正義、洗刷冤屈的手段!\\n\\n按理說,盜墓掘墳,曆朝曆代的法律那都是嚴懲不貸的。可偏偏有那麼一種情況,挖墳不僅不犯法,不受處罰,反而受到保護,甚至還能在老百姓中傳為佳話。這就是——官府為了查明案情,開棺驗屍!\\n\\n你想啊,有些案子,人證物證都不足,或者疑點重重,唯一的線索可能就藏在那具已經入土為安的屍骨裡。這時候,為了查明死因,找出真凶,給死者一個交代,給生者一個清白,開棺驗屍就成了必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手段。這種為了破案取證而進行的掘墓,其目的不是為了私利,而是為了公義,自然就另當彆論了。\\n\\n清代有本書叫《冷廬雜識》,裡麵就記了這麼個事兒。\\n\\n話說有位叫朱垣的,到山東濟陽縣當縣令。他接手了一個老大難的案子:三十多年前,縣裡有個差役,奉命去抓一個老百姓。結果在押送回縣城的半路上,那老百姓突然就死了!差役也冇辦法,隻好把屍體運回去,草草埋了。\\n\\n可冇過多久,死者的家屬找上門來,說人不見了,一口咬定是差役把人殺了,然後毀屍滅跡。一紙訴狀告到縣衙。這案子,前前後後換了好幾任縣官,審了三十多年,愣是冇審明白,成了個懸案。\\n\\n朱垣到任後,上級官府下了死命令:必須開棺驗屍,限期破案!\\n\\n朱縣令不敢怠慢,立刻帶人到了當年的埋屍地。挖開一看,一口破舊的柳木棺材淺淺地埋在土裡。負責驗屍的仵作一看,直搖頭:“大人,這都三十多年了,屍骨都糟朽了,怕是不好驗啊!”\\n\\n朱垣沉吟片刻,點了點頭,下令:“原地搭起木架,把棺材抬上去!”\\n\\n棺材被小心翼翼地抬到木架上,四周的柳木板被拆開,露出了裡麵的泥土。仵作小心地撥開泥土,找到屍骨,把頭骨擺正。然後用草蓆蓋住屍骨,在木架下麵的土坑裡點燃了柴火。火燒旺後,朱縣令又讓人往火坑裡澆醋!\\n\\n一時間,火借醋勢,醋借火威,酸氣蒸騰,煙霧繚繞,直熏得那棺材裡的屍骨彷彿都要散架了一般。圍觀的老百姓人山人海,都伸長了脖子看熱鬨。\\n\\n過了冇多久,仵作上前,麻利地檢查了一遍屍骨,然後向朱垣報告:“大人,驗明瞭!屍骨其他地方都完好,隻有這腦骨上,有一塊紫黑色的傷痕,大概三點三厘米見方!”\\n\\n在場的人一聽,都鬆了口氣,紛紛議論:“這下清楚了!肯定是差役打死的!” “三十多年的冤案,終於水落石出了!”\\n\\n可朱縣令卻眉頭緊鎖,一言不發。他走上前去,湊近那頭骨,仔仔細細地看了看那塊紫黑色的傷痕,然後緩緩說道:“不對,這不是傷痕。這顏色,洗得掉。”\\n\\n大家一聽都笑了:“大人您開玩笑吧?這傷痕都在骨頭裡三十多年了,怎麼可能洗得掉?”\\n\\n朱垣也不爭辯,立刻讓人端來一盆清水,對著那頭骨上的“傷痕”輕輕沖洗。奇蹟發生了!那塊紫黑色的痕跡,居然真的被沖洗掉了!頭骨變得一片潔白!\\n\\n這下,所有人都目瞪口呆。朱垣這才朗聲宣判:“此案真相大白!死者並非被差役毆打致死,而是死於突發的心臟疾病。腦骨上的所謂‘傷痕’,不過是屍體腐爛過程中,血液浸染所致。差役無罪,當庭釋放!”\\n\\n案子了結後,還有人不解地問朱垣:“大人,我看那《洗冤集錄》裡也冇記載這種驗骨方法啊,您是怎麼看出來的呢?”\\n\\n朱垣解釋道:“真正的生前骨傷,傷處的顏色應該是中間深,四周逐漸變淺,就像太陽月亮周圍的光暈一樣,有個過渡。可剛纔那塊頭骨上的紫色,顏色均勻,冇有深淺變化,這就不符合生前受傷的特征,所以我斷定,那是死後形成的汙漬。”\\n\\n大家聽了,無不佩服朱縣令的觀察入微和斷案如神。這正是:開棺熏骨辨真偽,三十年沉冤一朝雪!\\n\\n宋代也有個類似的奇案,記載在《玉堂閒話》裡。\\n\\n話說有個人,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好不容易回家一趟,推開家門一看,差點嚇暈過去——老婆被人殺了,躺在地上,隻有身子,冇有頭!\\n\\n這商人又驚又怕又悲,趕緊跑到嶽父家報信。嶽父一家人趕到現場一看,也傻眼了。悲痛之餘,他們越想越不對勁:早不回家晚不回家,偏偏你一回來老婆就死了,還找不到頭?肯定是你小子乾的!於是,不由分說,把女婿扭送到了官府。\\n\\n縣官接到報案,升堂審問。可這女婿一口咬定自己是冤枉的。縣官不信,覺得肯定是這傢夥殺人分屍,於是就動用酷刑,嚴刑逼供,非要他承認殺了老婆,並交代人頭藏在哪兒。\\n\\n這女婿被打得死去活來,幾次昏死過去。痛到極點神誌不清時,就胡亂招了;等清醒過來,又大聲喊冤翻供。來來回回折騰了好幾次。那縣官急於結案,最後動了大刑,硬是逼著女婿畫了押,保證不再翻供。\\n\\n案卷送到府衙,知府大人正準備提筆批示結案,旁邊一位精明乾練的“府從事”趕緊攔住了。\\n\\n這位從事指著案卷說:“大人,此案疑點甚多啊!第一,女婿常年在外經商,剛回家就殺妻,這不合情理。第二,若是他殺的人,應該趕緊掩埋屍體,遠走高飛纔對,為何反而主動去嶽家報信?這豈不是自投羅網?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人頭還冇找到,如何能定案?必須找到完整的屍體,證據確鑿,才能讓原被告心服口服啊!”\\n\\n一番話說得有理有據,知府連連點頭稱是。於是,便委托這位從事親自去縣裡,查明真相後再定案。\\n\\n府從事來到縣裡,經過一番明察暗訪,瞭解到當地有個風俗,凡是死了人,都要請專業的“仵作”來幫忙料理後事。他靈機一動,覺得可以從仵作這裡找到突破口。\\n\\n他把全縣的仵作都召集起來,挨個盤問:“最近你們都幫誰家辦過喪事?有冇有發現什麼可疑的情況?”\\n\\n仵作們七嘴八舌地報了一大堆。其中一個仵作想了想,提供了一條線索:“前幾天,某地有個富人家辦喪事,說是死了個奶媽。可奇怪的是,他們天還冇亮,就把棺材從牆頭上抬出來了。我在外麵接應的時候,覺得那棺材輕飄飄的,好像冇裝東西似的。後來抬到某處就匆匆埋了。”\\n\\n府從事一聽,覺得這裡麵肯定有貓膩!立刻派人去把那座新墳挖開。打開棺材一看,裡麵果然冇有屍體,隻有一顆孤零零的女人頭顱!\\n\\n從事趕緊把那商人女婿從牢裡提出來辨認。女婿反覆看了看,搖搖頭說:“這不是我老婆的頭。”\\n\\n線索又斷了?府從事冇有氣餒,既然人頭不是商人老婆的,那這顆頭是誰的?又是誰埋的?他當機立斷,下令逮捕那個富人前來審問!\\n\\n在人頭麵前,富人無從抵賴,隻好招供:原來,他想強姦家裡的奶媽,奶媽拚死不從,他一怒之下就把奶媽殺了。為了毀屍滅跡,他砍下奶媽的頭裝進棺材埋掉,然後把無頭屍體偷偷扔到了那個商人家的院子裡,嫁禍於人。更無恥的是,他還趁機把那個商人的老婆騙奸並藏匿在自己家中。\\n\\n真相大白!府從事立刻當眾宣判:商人女婿無罪釋放;富人殺人嫁禍、強姦人妻,罪大惡極,遊街三日後斬首;商人老婆不守婦道,若丈夫願意領回,需嚴加管教,若不願領回,則冇為官奴;嶽父家雖然喪親可憫,但不該胡亂攀咬女婿,罰款以示警戒!\\n\\n這正是:無頭女屍案中案,明察秋毫破奇冤!若不是這位細心謹慎的府從事,那可憐的商人恐怕早已成了屈死鬼。\\n\\n上麵兩個故事,都是通過掘墓驗屍,最終查明瞭真相,洗刷了冤屈。這無疑體現了古代司法實踐中,也有追求正義、實事求是的一麵。\\n\\n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這種“幸運”的結局,在封建社會往往是偶然的。像朱垣那樣細緻入微、不放過蛛絲馬跡的縣令,像府從事那樣敢於質疑、堅持原則的官員,實在是鳳毛麟角。更多的時候,是草菅人命、屈打成招。\\n\\n比如史書還記載了這麼一個悲劇:安徽宣城和歙縣之間的山穀裡,有個殺人越貨的強盜。一天夜裡,他殺死了一個路過的客商,搶了財物,砍了腦袋帶走,把無頭屍扔在路邊。\\n\\n天快亮時,另一個人路過,慌亂中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血跡,嚇得趕緊跑了。結果官府接到報案,就順著血跡找到了這個倒黴的路人,認定他就是凶手。\\n\\n嚴刑拷打之下,路人就是不承認。案子拖了半年,人頭找不到,口供也冇有,冇法結案。縣官著急,嚴令手下衙役限期找到人頭,找不到就打板子。衙役們被打得嗷嗷叫,也冇轍。\\n\\n恰好這時,路邊破窯裡躺著一個生病快死的乞丐。一個被打急了的衙役心生歹念,乾脆把乞丐的頭砍了下來,稍微處理了一下,就拿去給縣官交差,說是找到了人頭。縣官一看,人頭有了,犯人(那個倒黴的路人)之前也被屈打成招了,好,結案!可憐那個路人,就這麼被冤殺了。\\n\\n又過了半年,那個真正的強盜在彆的地方作案被抓,才供述了當初在歙縣殺人埋頭的事實。真相終於大白,可是一案三命(客商、路人、乞丐),何其悲慘!如果當初的辦案官員能稍微細心一點,謹慎一點,也許就能避免這場悲劇。\\n\\n除了驗屍斷案,有時候,開棺還能抓到活著的壞人!\\n\\n呂元膺識破“假出殯”:唐朝時,呂元膺鎮守嶽陽。一天,他外出溜達,在嶽陽樓下看見一輛喪車,旁邊跟著五個送葬的壯漢。這幾個人雖然穿著孝服,但臉上一點悲傷的表情都冇有。呂元膺心生疑竇:要是遠葬,這排場也太寒酸了;要是在附近下葬,這幾個人哭都不哭一聲,太奇怪了!他立刻給手下使了個眼色,幾個隨從心領神會,衝上去就把棺材攔了下來。打開一看,裡麵哪有死人?全是明晃晃的刀槍劍戟!原來這五個傢夥是夥強盜,準備用出殯做掩護,把武器偷運過江去搶劫!呂元膺當場將他們擒獲,並順藤摸瓜,把江對岸接應的同夥也一網打儘。\\n\\n柳公綽智斷“運糧案”:還是唐朝,著名書法家柳公權的哥哥柳公綽擔任襄陽節度使。有一年鬨災荒,鄰近地區災情更重。一天,一個穿著孝服的人跑到衙門來告狀,哭哭啼啼地說:“大人啊!小人要遷祖墳,把三代十二口人的棺材運到武昌去安葬,可到了渡口,被守關的官吏給攔住了,不讓過境啊!”\\n\\n柳公綽接過狀紙一看,冷笑一聲。荒年災歲的,誰家有閒心同時遷三代人的墳?這裡麵肯定有鬼!他立刻下令,把告狀的人抓起來,押到渡口。\\n\\n到了渡口,守關的津吏趕緊過來迎接。柳公綽問他為啥攔著棺材不放行。津吏回答說:“大人,最近總有人用假出殯偷運違禁品和糧食。這十幾口棺材又多又沉,我怕有詐,不敢輕易放行。但國法規定,私自開棺見屍是要判絞刑的,小的不敢擅自開棺查驗。”\\n\\n柳公綽點點頭,對津吏的謹慎表示讚賞。然後轉身對士兵下令:“開棺檢驗!皇上要是怪罪下來,本官一力承擔!”\\n\\n士兵們上前,三下五除二就把十二口棺材全打開了。裡麵哪有屍骨?裝得滿滿的全是大米!原來這是一夥糧販子,想趁著災荒年囤積居奇,用棺材偷運糧食到外地去賣高價。柳公綽當即將糧食全部冇收,充公賑濟災民。柳公綽能從一份看似普通的訴狀中發現疑點,果斷開棺查驗,這份洞察力和魄力,確實值得稱讚。\\n\\n最後再說個武則天時期的故事。太平公主府裡的倉庫被盜,武則天賞賜給她的好多珍寶都冇了!太平公主哭哭啼啼去告狀,武則天勃然大怒,嚴令京城五城兵馬司和洛陽縣令限期破案。\\n\\n可幾天過去了,一點線索都冇有。武則天一天一催,把負責的官員嚇得魂不附體。\\n\\n這時,有人推薦了湖州彆駕蘇無名。這位蘇大人以精明強乾、善於捕盜而聞名,據說盜賊聽了他的名字都害怕。武則天趕緊召見了他。\\n\\n蘇無名胸有成竹地對武則天說:“陛下,請您下令,暫時免除府縣官員的責任,把所有負責捕盜的吏役都交給我指揮。不出數日,臣必定將盜賊擒獲歸案!”\\n\\n武則天準奏。蘇無名接管了人馬後,並冇有大張旗鼓地搜查,而是親自帶著幾個精乾的手下,在洛陽城的東北門附近暗中觀察。\\n\\n冇過多久,隻見十幾個人穿著喪服,抬著棺材出了城,徑直往北邙山走去。蘇無名覺得這夥人行跡可疑,立刻派人悄悄跟上,同時派人回去報告。\\n\\n跟蹤的人回報說:那夥人到了北邙山上一座新墳前,擺上供品祭拜。奇怪的是,哭了幾聲就不哭了,反而圍著墳頭指指點點,互相看了看還笑了!\\n\\n蘇無名一聽,撫掌大笑:“賊人 !——賊人被我抓住了!” 他立刻調集人馬,火速趕到北邙山,將那夥人團團圍住,全部拿下!然後,親自指揮手下,挖開了那座新墳。\\n\\n打開棺材,裡麵哪是屍體?金光閃閃,全是太平公主失竊的那些珍寶!\\n\\n蘇無名押著人犯和贓物,回宮向武則天覆命。武則天又驚又喜,問他:“愛卿真是神速!你是怎麼知道賊人就是他們,贓物就藏在那裡的?”\\n\\n蘇無名不卑不亢地回答:“陛下,臣並無他能,隻是善於觀察和識人罷了。臣到京城那天,正好遇見這夥人‘出殯’。臣看他們神色有異,不像真有喪事,便懷疑是盜賊。但不知贓物藏於何處。臣料想,他們一定會找機會回來檢視贓物是否安全。今日恰逢清明節,是祭掃的日子。我估計他們定會借祭掃之名,前來檢視。於是便派人嚴密監視各城門,特彆是他們上次出城的東北門。果然,他們出現了。跟蹤的人又發現他們祭拜時哭聲不哀,反而相視而笑,便可斷定,墳中埋的定是贓物無疑。此時抓捕,人贓並獲,他們無從抵賴。若是當初陛下急於催逼府縣破案,打草驚蛇,賊人必定會將贓物轉移,那再想破案就難了。”\\n\\n武則天聽了,龍顏大悅,連連稱讚蘇無名心思縝密,斷案如神,當即下令給他連升兩級。\\n\\n你看,同樣是挖墳掘墓,目的不同,性質也就截然不同。為了私利而盜墓,是罪惡;而為了查明真相、懲惡揚善、洗刷冤屈而開棺驗屍,則是正義的需要。雖然這種手段在今天看來,可能有些不夠尊重逝者,但在那個技術落後、偵查手段有限的時代,它往往是揭開迷霧、還原真相的最後一道門檻。那些敢於質疑、細緻觀察、堅持原則的古代“法醫”和“偵探”們,用他們的智慧和勇氣,讓沉睡地下的屍骨開口說話,為我們留下了一段段驚心動魄而又發人深省的斷案傳奇。\\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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