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7.
5歲生日那一天,爸爸和媽媽又吵架了。
吵著吵著,就打了起來。
媽媽捱打的時候,一般是不喊的,怕我擔心。
可太疼的時候,她會忍不住。
那晚媽媽喊了好久好久,她來我房間哄我睡覺的時候,鼻青臉腫,渾身是血。
左手的食指都快斷了,隻剩下一點皮,連著血肉。
她就把那根食指直接拽了下來,遞給了我,用溫柔的聲音說:
“瑤瑤,一定要藏好了。”
“這是媽媽給你的生日禮物,很貴重,有一天你撐不下去,就可以用這把鑰匙打開一個寶箱,裡麵有好多好多寶藏........”
我哭著問媽媽寶藏在哪兒,她搖了搖頭,說現在還不能告訴我。
隻抱著我,不停地重複,今晚的對話不要告訴人。
我哭著哭著,就睡了過去。
第二天醒過來,我想起媽媽的話,不論去哪兒都會帶著這根手指,冇有告訴過任何人。
可現在,我又食言了。
我告訴了警察。
我不後悔,隻要能證明冒充我媽媽的那個女人是假的,隻要能找到我媽媽,我可以不要寶藏。
我什麼都不在乎。
“警察姨姨,現在你能相信我了嗎?”
“我媽媽的食指冇有了,可是冒充我媽媽的女人食指還在,她是假的。”
“你可以幫我找媽媽了嗎?”
我渴望又哀求地看著祁寒,她冇有第一時間迴應,而是看向了其他同事。
一個警察說:“太怪了,手指怎麼可能是打開寶箱的鑰匙?”
“但是........這根手指看上去的確有年頭了,你怎麼解釋手指的事情?”
“我有一個想法,瑤瑤這孩子過得太慘了,把一些事情........童話性地美化了。而且不管怎麼說,現在出現了人類手指,我們作為警察,必須把一切查清楚!”
祁寒很快做出了決定:“那就查!”
她深呼一口氣,又看著我問道:“瑤瑤,你還記不記得你媽媽跟你說過的其他話?最好是跟手指、或者是跟寶藏相關的。”
我閉上眼,想起了我被人販子拐賣的那個晚上。
我爸爸冇有撒謊,我的確是自己跑出來,在山上撞見了人販子。
那晚我爸爸打牌輸了錢,喝醉酒後又打我了。
等他打完睡著,我擦乾眼淚,去院子裡找媽媽說話。
媽媽的聲音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慌亂:“瑤瑤,快走,你爸爸也知道寶藏的事情了。”
“等他想到我的手指,就會找,就會發現你身上的鑰匙,到時候你就走不了了。”
媽媽不會騙我,也不會害我。
她讓我走,就說明我真的有危險。
可是我不肯:“那你呢媽媽?我能帶你走嗎?我走之後,還能見到你嗎?”
媽媽沉默了好久才說道:“你先走,將來媽媽會去找你。如果你不走,你不聽媽媽的話,媽媽就再也不理你了。”
我這才鬆了口氣。
我不喜歡這個家,隻要媽媽能陪著我,我可以去任何地方。
我問媽媽:“那我要往哪兒跑?”
媽媽說:“先去山上!還記得我帶你采蘑菇那個地方嗎?那裡有一條小路,你沿著小路一直走,會看見一個長滿了漿果的小土丘,媽媽給你的寶藏就在小土丘下麵。”
“你把寶藏取出來之後,再自己找一個地方藏起來,然後求好心的叔叔阿姨帶你去縣城。”
“縣城有一家福利院,我跟裡麵的姨姨打好招呼了,你去了他們就會收下你,保護你,不會讓你爸爸找到你........”
我死死記住了媽媽的話,然後連夜離開了家,前往山上尋找小土丘。
可是我還冇有走到媽媽說的地方,就被人販子發現,綁上了麪包車。
此後,我就再也冇有見過媽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