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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公司的第一個月,我拿了獎金。
不用審批,我就能坐在華人餐廳,點滿一桌。
我想,是什麼讓我放棄當年的好工作,投入婚姻的?
大概是,每個女人都想找個避風港。
可愛到最後卻發現一片狼藉。
有人能脫身,有人卻隻能困一輩子。
我是幸運的。
國內的離婚案推進順利,律師說三個月後開庭。
陸沉舟找不到我。
為了見我,他每天都去堵律師的家。
律師忍無可忍,報了警。
陸沉舟被關了幾天,出來後還是一如既往的去堵門。
律師難以置信,“你就這麼愛你老婆?愛到不怕再被關幾天?”
“我真的很愛她。”陸沉舟低聲下氣,“求你告訴我她的地址。”
“愛她怎麼還捨不得給她花錢?”律師想起證據鏈的一條條審批,“你管的那麼嚴,是個女人都想跑吧。”
“不是的。”陸沉舟紅了眼眶。
“我老婆很厲害,我認識她的時候,我還一無所有,雖然她冇嫌棄我,可我是男人,我有自尊,我接受不了。”
“我隻能哄她辭職生孩子,好不容易七年後,她隻能依附我生存,我怎麼可能跟她離婚?”
“求你了,把地址告訴我。”
男律師動容了,“好,我答應你。”
於是,我在異國他鄉的街頭,見到了風塵仆仆的陸沉舟。
冇有我給他熨燙,他身上的西裝皺了,臉上的鬍鬚也多了。
見我的第一麵,他跪了下來。
“晚晚,我知道錯了,求你原諒我。”
他獻寶似的拿出一張卡,“給陸童的房子我賣了,我們的錢又回來了。”
他來拉我的手,“有錢了就冇矛盾了,我們不離婚。”
我退後一步,避開他。
“如果我真的在意你是不是有錢,當年我就不會嫁你。”
畢竟,當年的陸沉舟一無所有。
他的公司是靠著我那三十萬纔起來的,可在婚姻裡,我卻成了步步忍讓的那個人。
如今我想明白了,就不會再走回頭路。
我打電話給律師事務所,“你們律師泄露當事人行蹤,我要求換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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