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村衛生所裡,燈火通明。
老村醫李伯滿手是血地走出來,摘下口罩歎了口氣。
“命是保住了,本來身子骨就差,這一腳踹得肋骨斷了兩根,再加上急火攻心……安安啊,你奶這回是遭了大罪了。”
我縮在走廊的長椅上,渾身是泥,手裡死死攥著那個沾了血的紅布包。
“李伯……我奶她……”我嗓子啞得幾乎說不出話。
李伯看著我,搖了搖頭,眼神複雜:“你也彆怪你奶。這十幾年,她過得比黃連還苦。當年那事兒發生後,她為了把你養大,去隔壁村給人掏大糞、撿破爛,一分錢一分錢地攢……就為了給你攢這點嫁妝。”
“我知道……我現在都知道了……”
我低下頭,眼淚砸在手背上。
“你知道個屁!”
李伯突然激動起來,壓低聲音罵道,“全村人都說是你奶賣了你,那是你奶讓我彆瞎說的!其實真正造孽的,是你那個賭鬼爹!”
雖然心裡已經有了猜測,但親耳聽到,還是像被雷劈了一樣。
我顫抖著打開那個紅布包。
除了存摺和賬本,最底下還有一張泛黃的信紙,紙張已經脆得快要碎了。
展開信紙,上麵那歪歪扭扭的字跡,正是我那個消失了十二年的父親林強寫的。
是一份《自願捐贈協議》,不,更像是一份買賣合同。
內容觸目驚心:
“本人林強,因身患惡疾,聽信‘神醫’偏方,需至親血肉做藥引方能轉運祛病。今自願取次女林安安之子宮、部分肝臟,交由趙德發聯絡買家/醫生操作。得款兩萬元用於還債及後續‘治療’。此事與他人無關,生死有命。”
落款日期,正是十二年前我做手術的那天。
每一個字,都像是一根毒刺,紮得我鮮血淋漓。
原來,所謂的“賣器官換錢”,不僅僅是為了錢。
還是為了“吃人”。
我的親生父親,為了還賭債,為了那荒唐迷信的“轉運偏方”,竟然要把我拆骨入藥!
“當年……”
李伯坐在我身邊,點了一根菸,手微微發抖,“你爹把你騙到那個黑診所,麻藥都打了。是你奶……她那天在田裡乾活,覺得心慌,跑回家發現你不見了,像是瘋了一樣滿世界找。”
“等她找到那個黑診所的時候,手術已經動了一半了。你奶拿著菜刀衝進去,把趙德發和你爹都砍傷了,才把你搶下來。可惜……那時候已經被那個庸醫切了一刀……”
李伯抹了一把臉,“你爹看事情鬨大,怕坐牢,連夜跑了,把這個爛攤子扔給你奶。你奶怕你知道真相受不了——那個年代,被親爹當藥引子,這名聲傳出去,你這輩子就毀了。她寧願讓你恨她貪財,也不想讓你知道你有個吃人的爹。”
我聽著這些陳年往事,指甲深深地陷進肉裡。
原來,我恨錯了人。
我把世界上最惡毒的語言都給了那個用命護我的老人,卻在那個人渣父親的墳前——哪怕是個衣冠塚,也不知磕了多少頭。
“安安……”
病房裡傳來微弱的叫聲。
我猛地站起來,衝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