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馬爾法小鎮
撿起野雞,丁震摸出一柄放血刀,割斷野雞的頸動脈,熟練的給野雞放血。
老美殺雞宰牛都不喜歡放血。
可丁震不同。
他的靈魂是純正的東大,殺雞不放血,雞肉會發腥。
“獵殺開始!”
丁震檢驗了自己的槍法,果然如心中所想,百發百中。
看來穿越不但給了他第二次生命,還附贈了穿越者福利。
就他現在的槍法,去奧運會都能拿牌子。
丁震將野雞裝進袋子裡,繼續前進。
來到一處還算寬闊的草地,地麵上有不少牲畜糞便。
憑藉小湯姆的經驗,這些糞便是某種鹿的。
鹿肉的味道不錯,鹿血也是大補。
不過在老美,人們普遍喜歡它的皮和角,尤其喜歡用帶有鹿角的頭當做裝飾品。
一顆完整的鹿角頭,少說能賣5、600美金。
這是藝術品。
醫術什麼的丁震不大懂,但是他現在很需要錢。
丁震抬腿便往林子的深處走去。
中國有句古話叫林深時見鹿,溪午不聞鐘。
鹿這種生物警惕性極高,可以說是耳聰目明。
風從林隙鑽過來,裹著鬆脂的清苦和一絲若有若無的鹿臊味。
丁震的腳步頓住,鼻翼輕動,目光透過樹乾的縫隙,牢牢鎖在了前方二十碼外的幾個身影。
一群白尾鹿家族正在埋頭吃草。
一隻體型碩大的雄鹿一身深褐色的皮毛,頭頂六叉鹿角遒勁地支棱著,肩背肌肉敦實。
它的耳朵時不時倏然一顫,警惕地掃過四周,尾巴尖輕掃腹側,蹄子偶爾扒拉一下地麵。
或許是這群白尾鹿過得比較安逸。
居然冇有鹿放哨。
一般鹿群進食的時候,都會有一隻鹿放哨,以便及時發現敵情。
“不愧是老美的鹿,活的太安逸了。”
隔著50碼,丁震放慢了腳步。
他不敢靠的太近。
生怕驚跑了他的財神爺。
丁震將槍膛裡的鹿彈退出,換上了射程更遠、威力更大的獨頭彈。
當那頭雄壯的鹿抬起腦袋,準備觀察一下週圍環境時。
呯!
隨著一聲槍響,打破了林間的寂靜。
雄鹿的瞳孔裡,出現了死神的鐮刀。
子彈擊中了它的身體。
雄鹿哀鳴一聲,雄壯的身軀下意識的拔腿狂奔。
鮮血好似不要錢一樣從傷口處噴灑而出。
噗通!
幾十米後,雄鹿撲倒在地。
剩下的鹿早在槍聲響起的那一刻,便四散奔逃,狼奔豕突。
它們可不會顧及同伴的死活。
因為刻在他們DNA裡的指令隻有一個——活下去!
雄鹿躺在地上,一時間冇有死透。
剛好旁邊就有鮮嫩的青草。
雄鹿張開嘴巴,撕扯著嫩草咀嚼。
死亡也不能阻擋它進食的本能。
丁震走過來,拔出刀,將雄鹿割喉放血。
丁震摘下腰間的皮囊。
那是琳達早上送牛奶的容器,被丁震冇收了,裡麵裝滿了清水。
清空清水。
丁震用它來盛裝鹿血。
鹿血可是好東西,大補。
不能浪費!
在東大人的眼裡,似乎什麼東西都能補。
以形補形,以血補血。
丁震在湯姆的記憶裡看到,老湯姆以前也獵殺過白尾鹿,隻是老湯姆從來不管什麼鹿血。
他們隻取鹿頭、鹿皮和鹿肉。
其他東西直接拋屍荒野。
這簡直不可饒恕。
太浪費了。
因為獵到了一個大傢夥,丁震也不準備繼續深入。
畢竟帶著一頭鹿有些不太方便。
哪怕他現在體壯如牛,一百多斤的白尾鹿扛著也不費勁。
但是白尾鹿所散發的血腥氣,很容易招引來大型的肉食動物。
丁震見好即收。
從山上下來,丁震聽到了淙淙的水流聲。
他扛著白尾鹿來到小溪旁。
水流潺潺,水質清澈。
丁震就著溪水清洗了一下手上的血漬。
這條溪水是從山上流下來的,剛好穿過丁震和鄰居琳達的農場,算得上是兩個農場的生命之源。
丁震冇有嘗一口溪水。
雖然這溪水看著清澈見底,但有點野外經驗的都知道。
這一口下去,可能就得拉肚子。
如果在東大,丁震不會害怕。
可這裡是老美,去一趟醫院能讓他直接進入斬殺線。
在老美,醫院那就是合法的搶劫機構。
醫生是拿著手術刀的搶劫犯。
丁震扛著白尾鹿回到農場,將白尾鹿和野雞一家放進了自家皮卡的後車廂。
這是一輛2010款雪佛蘭Silverado2500Duramax柴油版。
已經是十幾年前的老古董了。
車身上滿是泥濘。
像一頭渾身裹泥的鐵灰色老獸,透著股不服老的硬氣。
它是 GMT900 平台的末代款,6.6 升 Duramax LMM 渦輪柴油 V8 配 6 速 Allison 自動變速箱,當年是老湯姆的得力乾將,如今已經垂垂老矣。
轟隆隆——
車身猛地一抖,震得骨頭都發酥。
這台2010年的老傢夥噴出了一股黑煙。
一腳油門踩下去,雪佛蘭Silverado緩緩的離開了農場。
老美的車設計跟東大一樣,方向盤都在左側,所以遵循的是靠右行駛。
從農場到馬爾法小鎮,足足有30多公裡的路程。
公路是柏油馬路,但是破破爛爛。
這條修建於上個世紀的公路,曆經幾十年的風雨,如今已經飽經風霜。
路麵已有多處的破損,開裂的地方用瀝青修補,黑色的蜿蜒猶如一條條長蛇。
這條路就跟現在的老美一樣。
看著又寬又闊,細看到處坑坑窪窪。
它們每年高額的稅收,還有全世界第一的軍費,但是老百姓的生活卻是越來越差。
就像東大一些恨國黨常說的那樣,大國崛起跟普通老百姓冇什麼關係。
老美全世界第一,也不影響我一個月3000的收入。
馬爾法小鎮常住人口不多,但是每年來這裡的觀光客不少。
許多都是打著藝術的旗號來這裡朝聖。
丁震按照記憶中的位置,找到了阿道夫皮貨店。
阿道夫皮貨店已經在鎮上開了許多年,從小湯姆有記憶開始,這家店就一直在鎮上。
小時候老湯姆還帶小湯姆來這裡賣過野豬肉。
可自從小湯姆上了高中以後,就很少過來。
一部分原因是老湯姆的身體不行了,無法從事高強度的打獵工作。
還有一部分原因是打獵這個行業不穩定。
跟農場種植玉米、大豆比起來,性價比極低。
丁震剛進門,就看到一個老墨在門口搬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