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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衛靈公篇載:“子曰:‘直哉史魚!邦有道,如矢;邦無道,如矢。’”孔子盛讚衛國大夫史魚,無論是政治清明、社會安定還是政治昏暗、社會動亂,他的言行都很正直、剛直,像射出去的箭一樣。《孔子家語》《韓詩外傳》等書均記載了史魚的一個故事。史魚病危時對兒子說:我曾屢次舉薦蘧伯玉賢能,但終未使他任職;我曾屢次諫言彌子瑕不肖,但終未使他下台;作為朝臣,未能使國君正確用人,是我的失職,所以死後不能享受常禮,不要把我停在正堂,就把我放在內室吧。史魚死後,他的兒子照辦了。衛靈公前往弔唁,見正堂無柩,很奇怪,史魚之子如實相告。衛靈公十分感慨,認為自己有錯,便命令把史魚靈柩移入正堂。接著,起用蘧伯玉,貶退彌子瑕。這就是史魚“生以身諫,死以屍諫”的故事。孔子聽說後讚歎:“古之諫者,死則已矣,未有若史魚死而屍諫,忠感其君者也,可不謂直乎!”十分明顯,孔子所讚史魚之直,是對待國家大事的正直。其中,包含堅持正義以及忠、誠、嚴己、無私等意思在內。另外,不難看到史魚之直還包含著倔犟,即為達到目標的執著和頑強。\\n\\n孔子還曾盛讚晉國上大夫叔向之直。叔向並未具體執政,是高級顧問和政論家,以卓識稱於世。《左傳·昭公十四年》載:晉國邢侯和雍子爭奪土地,久而未決,管司法的士景伯出使楚國去了,所以上卿韓宣子命令叔向的弟弟叔魚代理審案;雍子自知理虧,趕緊施展美人計,把自己的女兒送給叔魚,結果叔魚判錯在邢侯;邢侯無咎獲罪,非常惱怒,在朝廷上殺了叔魚和雍子。韓宣子征求叔向的意見,叔向說三人都有罪,雍子有錯而行賄為“昏”,叔魚貪心而敗官為“墨”,邢侯專妄而殺人為“賊”,都該死;於是,韓宣子殺了邢侯,並把三人屍體暴露於市。對此,孔子評論:“叔向,古之遺直也。治國製刑,不隱於親。三數叔魚之惡,不為末減,由義也夫,可謂直矣!”\\n\\n叔向與史魚的事蹟不同,但他倆的直卻相似,都是對待政治問題的正直。這種直是拙文所述的高層次的直,是關係到國家利益時所表現出來的高尚品質和正確的立場、態度、言行。由孔子口中叔向之直,可以看出孔子對直的認定並未停留在“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層次,而是由情感上升到思想,或說由感性上升到理性,昇華到了大是大非上的“不隱於親”的高水平。孔子稱讚叔向“治國製刑,不隱於親”,說明孔子不僅不反對“刑”,而且如果“親”損害了國家利益,“刑”可以大於“親”,即法律大於倫理。\\n\\n一方麵孔子認同“父為子隱,子為父隱”,另一方麵孔子讚賞“不隱於親”,這種看似矛盾的情況恰恰說明孔子的實事求是精神。其關鍵在於對不同範圍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對待。“攘羊”雖然不道德,不該做,或者應該受到一定的處罰,但畢竟隻是小事,無關大局,不能與國家安危相提並論,父子互隱情有可原。而叔魚的所作所為在範圍上、在性質上、在結果上完全不同,已經直接激起朝廷動亂,還死了高官,威脅到國家政權的穩定,觸犯了社會禮製的上限,所以叔向大義凜然,痛斥親弟弟的罪惡,且認其罪不可赦。孔子以理性精神評論此事,認為叔向的正義是超越一切的,基於情感的小直不能不服從於基於正義的大直。卻說店內歌聲又起,孔子唱著歌從室內走到門外。簡子一擺手,匡人呼啦一聲擁上,在簡子的帶領下,俱都一揖到地,施禮賠罪。簡子說:“武夫魯莽,有眼不識泰山,錯將鴻鵠當燕雀,驚動了大賢大聖,真乃罪該萬死也!”\\n\\n孔子急忙還禮道:“將軍乃嫉惡如仇,何罪之有!都怨孔丘師徒一時糊塗,未能表明身份,方勞將軍興師動眾,獲罪者,孔丘也!”原來顏回在路上遇見了一位遠房親戚,二人說了半天話,耽誤了趕路。顏回的這位親戚在匡城附近的甯武子府中做事,當顏回臨近匡城時,聽說夫子被誤認為是當年洗劫匡城的陽虎而被圍在客店裡,便急忙趕往寧府,說明原委,求甯武子幫助解圍。甯武子與顏回來到匡城,找到簡子,說明被困者並非陽虎,而是魯國的大聖人孔仲尼。恰在此時,店內孔子正在彈劍高歌,眾弟子齊聲相和,簡子方信以為真。\\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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