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喻的樣子:“打碎彆人的東西還這麼理直氣壯?”
我默不作聲,已經失去了與他溝通的**。
“你這幾天馬上給我回來,之前的事情既往不咎,我們還是可以訂婚。”
“我不。”我緩慢而堅定地吐出這兩個字。
“我哪也不去,我自己租有房子。”
我望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
“我們已經玩完了。”
“哈哈,好,好!”他被我的態度氣得發笑:“許眠眠,記住你今天說的話!”
他頭也不回地走了。
我討厭他這樣息事寧人,可我這麼多年來過的都是這種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生活。
彷彿是他手邊的一塊抹布。
我不爭氣,看到林銳深邃的眼眸還是會下意識心痛難捨。十年的感情,一下子說不愛是假的。
可真正的脫身需要一次次的剝離,才能在痛苦中清醒,防止自己重蹈覆轍。
我把剩下的酒液一飲而儘,感覺渾身暢快無比。
十年感情又如何,有人相知相戀二十餘載,最後還是不是落得一地雞毛,離婚收場。
或許我該慶幸我尚未踏入這個火坑。
時間不是衡量愛的標準,愛人的眼睛纔是。
此後相安無事過了一段時間,我重新恢複了我正常的工作節奏。
同事看我請這麼久的假,紛紛關心我是不是生病了。我笑著說冇有,隻是覺得太累了,想要調節一下心情。
剛下班,就看到茵茵給我發了一條微信。
“眠眠,林銳說今晚請我們兩個吃飯,你去嗎?”
“不去。”
“怎麼,你想去?”
“眠眠,我覺得趁這次機會你可以說清楚。”茵茵在那邊輸入了很久,才發過來這麼一句話。
雖然有勸複合的嫌疑,但我承認她說得有道理。
晚上八點,我準時出現在北城的某個餐廳。
我左等右等,等到林銳都來了,蔣夢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