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不清我們相伴了多少個春秋,隻知道那些年裡,她是我活下去的全部意義。為了她,我拚命壓製著身體裡的祟氣,忍著刺骨的疼痛,學著像一個普通人一樣活著。我想變得好一點,再好一點,好到能配得上她,好到能堂堂正正站在她身邊,護她一生安穩。
我開始偷偷為她做事。
她喜歡溪邊的小花,我就天不亮去溪邊采摘,放在她家門口;她繡活缺細針,我就翻遍荊棘叢找細鐵絲,一點點磨成針,搓得光滑柔軟;她夜裡怕黑,我就守在她窗外的槐樹下,從天黑到天明,哪怕寒風刺骨,疼得渾身發抖,也從未離開。
我從不敢奢求太多,隻希望能一直這樣陪著她,看著她笑,聽她說話,就足夠了。
後來年歲漸長,我們都慢慢長大,她出落得愈發好看,眉眼溫柔,笑起來像春日裡最暖的光。而我依舊是那個病弱卑微的謝燼,站在她身邊,像一株見不得光的野草。
可她從冇有嫌棄過我。
十六歲那年的七夕,霧影鎮有個習俗,年輕的男女,會去鎮外的石橋邊放河燈,許願祈福。
那天晚上,月色皎潔,星光璀璨,石橋邊擠滿了人,河麵上飄著無數盞荷花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