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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 第19章 我們隻有一條路

作者:唐甲甲 分類:曆史 更新時間:2026-05-30 06:50:03

訴訟就是一場戰爭,法庭就是戰場。戰爭最重要的是什麼?是資訊!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說的就是這個。

但現實中,你永遠不可能知道對方的戰略戰術。所以你隻能做出預判,在對方任何可能發動攻擊的地方做好預防工作。

對於有經驗的律師而言,他必然不會把「婚約財產」作為抗辯理由寫在答辯狀上,他肯定會等到法庭辯論的時候突然丟擲這個抗辯理由。

如果原告律師沒有預判到位,那現場就很容易被打懵。  (由於快取原因,請使用者直接瀏覽器訪問 解書荒,.超全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這就是預判的重要性,也是聘請律師的價值所在。

楊欽偉卻是急了:「不是,這怎麼她成大頭了?怎麼變成都是送給她了?」

楊欽偉本來還在盤算要補給對方多少錢才能把房子要回來,好傢夥,結果變成是給自己算多少補償了。

周策伸手壓了壓,寬慰道:「別著急,這隻是最壞的情況。」

楊欽偉臉色已經相當難看了,他問:「難不成還有中等情況?」

周策點頭:「當然,首付大部分都是你父母在你們婚前給的,如果沒有明確說是贈與你的,也沒有借名買房的證據。

「最後房子登記在了她的名下,那很可能被推定為對你們雙方的贈與,也就是一人一半。」

楊欽偉聽完之後,臉色更難看了:「也就是說我還要付一半的錢給她?」

周策道:「也有可能是她付一半的錢給你。」

楊欽偉:「……」

周策對他道:「根據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76條的規定,如果雙方都想要房子,並且都願意競價。這種情況,法院會組織你們雙方競價,價高者得。

「但如果不願意競價,讓法院判的話。那照顧女方,是夫妻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而且她的份額不見得比你少,況且現在房產已經登記在她的名下,所以你的勝算不大。」

「不是,不是,不是。」楊欽偉急得都站起來了,他緊張地問,「不是,司律師,你是專家,這對嗎?這……這對嗎?」

司清頷首:「周律師分析得很清楚,也很準確。」

楊欽偉急得坐立難安:「那……那我有個大膽的假設……」

周策直接打斷:「現在的司法鑑定技術很先進,如果偽造借條或者其他書麵證據,鑑定人員是能查出來是什麼時間製作的。

「2017年廣州就發生了這樣的案子,夫妻兩人離婚,為了不讓女方分走房子。男方和他母親偽造了購房借條,本息共計260萬,要求女方償還。最後倆人因為『虛假訴訟罪』被調查了。」

楊欽偉蔫了,感覺自己的房子要插上翅膀飛走了。

周策見客戶老實了,他才鬆了一口氣。在民事訴訟領域,當事人太喜歡偽造證據了,經常把律師也坑了。所以周策得先打一波預防。

「嘿嘿。」老吳咧嘴一笑,扭頭問管建業,「老管,你不是有很多高見嘛。來,說說,說說。」

管建業的臉有點臭,他沒想到老吳在這一塊做的這麼細緻,居然囊括所有情況了,他要再說,那也隻能是繼續細化,提不出什麼新的見解。

管建業淡淡道:「一條註定要被拋棄的途徑,有什麼好說的。」

在場的都是律師,都是人精,瞬間就察覺到現場的火藥味了。

隻是大家有些疑惑,不知道火藥味是怎麼來的。

陳小兔悄悄拿出手機,在吃瓜群裡發:「怎麼回事?我怎麼感覺老吳和老管掐起來了?」

鄭蓉蓉也悄悄拿手機瞄了一眼,然後對著八卦之火熊熊燃燒的陳小兔搖了搖頭,意思是她也不知道。

司清疑惑地看了看管建業,又疑惑地看了看老吳。

老吳見司清又看了過來,又對她眨了一下右眼,wink了一下。

司清眉頭都皺起來了:「??」

客戶楊欽偉聽出不對來了:「等會,什麼叫註定被拋棄?」

管建業道:「『析產之訴』三條後果,沒有一條是對你有利的,不到萬不得已,我們怎麼可能會選擇這條路。」

楊欽偉趕緊問周策,他對周策還是很信任的:「是這樣嗎?」

周策給予肯定:「是的,這是最後的退路,如果前麵的路都走絕了。房子要不回來,那我們多少還能要點錢回來。」

楊欽偉擦了擦額頭:「哎呀我的媽,差點沒給我嚇尿了。」

司清拿起筆在本子上又寫了四個字:「基礎預期。」

寫完之後,她也有點疑惑。

旁邊鄭蓉蓉湊過來瞄一眼,而後壓低聲音說:「司律,基礎預期,期望預期和驚喜預期,這不是你做方案時候針對客戶預期需求做的等級分類嗎?小周怎麼也是這一套流程?」

司清扭頭看鄭蓉蓉。

鄭蓉蓉卻緊抿著嘴,麵容逐漸古怪起來,兩隻腳在桌子底下蹭啊蹭啊。

司清狠狠瞪了有不正經想法的鄭蓉蓉一眼,但腦海裡麵卻再度響起那天陳小兔說的話。

「唔……你這是偷偷觀察司律多久了?」

司清眉心微蹙,呼吸稍稍變重。

周策點了一下PPT,說:「一審法院認可了你們《離婚協議》的三性,所以證據方麵,我們就不討論了。法律適用方麵,一審法院認為這屬於贈與合同。那麼,究竟是不是贈與?」

楊欽偉緊張地問:「那到底是不是?」

周策道:「當然不是,如果是的話,那咱們就不用玩了。」

楊欽偉鬆了一口氣。

「那為什麼不是?」這話是大周問的。

陳小兔和鄭蓉蓉趕緊對視一眼,她倆敏銳地發現大周好像也加入戰場了。

周策卻不以為意,他道:「首先我們要搞明白一個點,那就是贈與合同為什麼享有『任意撤銷權』?其中最核心的原因就是『無償性』。

「對方不需要支付任何代價,我無償送給你。所以在東西給你之前,我反悔了,你也沒有損失,所以纔有『任意撤銷權』。

「但《離婚協議》真的就是簡單的贈與嗎?你把你的房產份額贈送給我,我把我車子份額贈送給你?

「我認為不是這樣的。我把車子份額贈送給你,是希望你把你的房產份額送給我,這是一種有代價的,更像是整體利益交換與分配,不是無償贈與。」

這話說到楊欽偉心坎裡了,他馬上道:「對對對,這怎麼能是無償的呢。」

大周卻道:「你這說的可不像人話,房子價值和車子價值,能等同起來嗎?哪個人瘋了,能同意這樣的交換?」

楊欽偉急了,瞪著大周:「哎,這房子本來就是我花錢買的,你到底哪一頭的?怎麼替對方說話?」

大周被懟的夠嗆。

周策幫他解圍:「庭審的時候,我們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你不能光考慮對自己有利的,不去管不利的。周健良律師提出相反觀點,就是為了讓我們能做出更全麵的應對。」

「哦,是這樣啊。抱歉,抱歉,剛剛是我激動了。」楊欽偉趕緊對大周拱手。

大周看了周策一眼,一臉悻悻。

周策接著道:「剛才周健良律師提的價值問題,的確,房子和車子的價值是不同,但這恰好證明瞭《離婚協議》的特殊性。

「它不僅是對夫妻婚內財產的分割,更是對婚姻存續期間的貢獻、撫養權、撫養費、離婚過錯等一係列問題的綜合考量。

「就像有些人為了獲得孩子撫養權,寧願捨棄房子,這難道也是無償贈與?甚至很多人為了能儘快協議離婚,也願意在財產分割上做出讓步,這難道也是贈與?

「《離婚協議》本就不具備絕對的平均分配,自然更不可能屬於無償性的贈與。」

大周熄火了。

但管建業開口了:「你這樣說,還是太主觀了,一審的時候,還有可能說動法官,二審,我看希望不大。」

楊欽偉又緊張起來了。

老吳卻期待地看著周策,他也想看看周策昨晚究竟從司清那裡掏了多少貨出來。

周策神色依舊輕鬆:「當然,僅憑這個,當然不夠。還有最為關鍵的法律適用錯誤,《民法典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32條的前置條件是『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這個期間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產,未變更登記,就可以撤銷。

「這條司法解釋,本意上是為了釐清由『跟我結婚,我的房產加你名字』帶來爭議的法律模糊地帶。可我們的當事人簽的是《離婚協議》,這難道還能屬於『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範圍嗎?」

這下,管建業的臉色終於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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