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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曆史 > 生活自立的故事(崇尚品德的故事) > 戴胄抗旨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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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唐太宗即位的時候,朝廷的九寺五監官員大致都已經安排妥當,唯有大理寺少卿一職還空缺著,一時還冇找到合適的人選。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太宗非常重視大理寺行政長官的人選。他從慎法恤刑的原則出發,提出了“大理之職,人命所懸,當須妙選”的要求。而且當個人的意旨與法律發生牴觸時,能降帝王之尊,依從法律辦事。戴胄為人正直,明於律令,太宗便任命他為大理寺少卿。\\n\\n吏部尚書長孫無忌受太宗召見,身帶佩刀進入太宗所在的東上閣。這是一個重大的失誤,因為攜帶兵器進入皇帝居處是要處以死罪的。尚書右仆射封德彝認為,長孫無忌身帶佩刀進入東上閣,監門校尉有失察之罪,應當處死。無忌帶刀入東上閣為失誤之舉,可以罰銅20斤。太宗依從了封德彝的意見。戴胄予以反駁,他說:“校尉不覺與無忌帶刀帶入,同為失誤。但是臣子對於皇帝,不能以失誤為藉口。法律規定:‘為皇帝供應湯藥、飲食、舟船,有所失誤違反了法律的,都處死刑。’陛下如果考慮到長孫無忌過去的功勞,不加治罪,那就不是司法部門該管的事了;如果按照法律處理,對長孫無忌隻處以罰銅,不夠恰當。”\\n\\n戴胄的話使太宗立刻認識到原來的處理有失公允,依法辦事不是自己一個人說了算的,於是他說:“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也,監門校尉既然要處以極刑,那麼,怎麼能因為無忌是皇親國戚,就要屈法順情從輕處理呢?”但考慮到不能因為無忌這次失誤就予以處死,就令大臣再議。封德彝仍然堅持原來的意見,太宗又要采納封德彝之議,戴胄又反駁說:“校尉是因為無忌的失誤才獲罪的,按照法律,他的罪過應當比無忌要輕。若論失誤,他們是一樣的,可是一生一死,輕重懸殊太大。我冒昧地堅持自己的意見,請陛下改變原來的判決。”太宗冇有為戴胄的犯顏直諫而動怒,反而很讚成戴胄正直不阿的品格,最後免除了校尉的死罪,這場風波纔算平息。\\n\\n貞觀初,朝廷選官,不少人偽造資曆和門蔭,以求做官。對於這種詐冒資蔭的違法行為,太宗十分動怒,敕令自首,不自首者處死罪。不久有一位詐冒資蔭的被揭發出來,戴胄依法斷為流刑,上奏太宗。太宗看到戴胄冇有按照他的敕令去做,很有意見,板著臉對戴胄說:“戴胄,你應該知道朕的旨令。今天,你判他流放,這不是讓天下人都知道朕說話不算數嗎?你是不是受了他的賄賂?”戴胄說:“如果這個案子一經查出,陛下就把當事人殺了,我也冇有辦法,既然陛下把案子交我審理,我身為大理寺少卿,受陛下和天下百姓的重托,怎敢違背法律隨意處置,隻能嚴格依法辦事。按照法律規定,我隻能判他流放。”聽了他的話,太宗不由皺起眉頭,板著臉問道:“你按律辦案,自然應該,可是你想過冇有,讓朕失信於天下,如何是好?”戴胄說:“陛下,國家頒佈法律就是行大信於天下,個人的言語往往出於一時的憤怒,不能成為斷案的依據。當時陛下因一時憤怒說要處死假冒的人,其實心中知道這樣做並不合適,所以纔會把案子交給大理寺按照法律審理。這正是陛下忍小憤而存大信的表現,全國百姓將會更加看清陛下是依法行事的聖明君主。”\\n\\n戴胄這番合情合理,又維護了皇上威信的話,解開了太宗心中的疙瘩,他當然化怒為喜了,眾大臣也都十分佩服戴胄的聰明和正直。大理寺的官員們更是大大地鬆了一口氣。太宗明白了戴胄的用心,充分肯定了戴胄正直守法的精神,說:“朕執法有所失誤時,你能大膽為朕糾正,朕還有什麼可憂慮的呢?”朝堂中的空氣頓時緩和下來。\\n\\n在那個皇權大於法的朝代,戴胄能夠冒犯聖顏,堅持依法辦事,維護法律的公正和統一,確實是了不起的。試想,如果我們現在的法官也能不顧權力部門的壓力,秉公斷案,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平性,那麼,“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理想也就不是一紙空文了。\\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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