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是任何一種組織都需要的。家庭是社會的最基本組織,隻要不是單身,總是由若乾人組成,這就需要相互配合,也就是協調。
(1)不可忽視協調的作用。家庭與其他社會組織不同,都是自家人,辦什麼事情總是好說好商量,因此,協調常常被忽視。也有人認為,在家裡協調是可以自然實現的,其實,並非完全如此,好多兄弟打架、婆媳矛盾、夫妻鬨離婚等,絕大多數都是由雞毛蒜皮的小事開始,因冇有注意主動協調,才逐漸鬨大的。
(2)需要彼此分工。遠古年代,男耕女織,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勞動分工;當代,雖說講男女平等,但家務勞動也要根據家庭成員的身體、特長、能力、忙閒等條件合理分工。大男子主義不對,女權主義也不對。自私、懶惰、攀比要不得,最好是夫妻分工協作,共同承擔。當然,分工要從夫妻各自特點出發,不能搞平均主義。
(3)需要有權威和指導者處理全域性。在一個大家庭裡,若有一位有尊嚴、明智,說話有號召力的家長,當然很好;若長者年老不能理事,或不願理事,晚輩中就要推薦一個有權威的明白人來主管家務。小家庭,夫妻也可以誰有能力誰當家。一般的說,應該讓妻子當,丈夫儘管在外麵有能力,家務事未必能力強,再說,在家聽妻子安排,不僅能促進夫妻和諧,也能使身心得到休息。糟糕的是,一家人誰也不能做主,一盤散沙;俗話說,家有百口,一人主事。同樣糟糕的是誰都想要做主,政出多頭,不知聽誰的好。
(4)要善於運用溝通。我以為你冇買菜,你以為我冇買菜,結果買了雙份,吃不完爛掉;我以為你打了水,你以為我打了水,結果暖瓶空空。心照不宣往往誤事。辦一件事前應相互溝通,一件事情該誰辦誰辦,免得互相依賴而出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