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是從煤焦油中提製的一種化學產品,但卻不是糖的精華。它的甜度相當於白糖的500倍。糖精雖然很甜,但在食物中放人過多,不僅會出現苦味,而且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危害。
糖精的主要成分是糖精鈉,另外還含有一些重金屬、氨化合物、砷以及鄰甲苯磺酰胺等。糖精鈉本身並不被人體吸收,也不會長期存留在人體內;而糖精裡的雜質,卻能不同程度地影響人體健康。長期大量食用,可引起慢性中毒,對胃、腎和膀胱等內臟的粘膜有刺激作用,而且影響某些消化酶的功能,會使人的消化功能減退;也有因糖精一次食用量較大(5克以上)而引起急性中毒的或引起嚴重的末梢神經炎。所以,對糖精的使用,應予以適當限製。合理使用糖精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對於糖精的使用量,必須嚴格限製在國家規定的範圍以內。我國規定,在冷飲類食品(冰棍和清涼飲料等)、配製酒、糕點、醬菜等食品中,糖精的最大使用量不得超過萬分之一點五,即每千克食品中最多加糖精150毫克,其他食品最好不使用糖精。成年人每天糖精攝入量不得超過0.75克,按體重計,每天每千克體重為2.5毫克;即每天吃入含0.15%糖精的食品(包括冷飲)不要超過1千克。
(2)嗜食甜品的人,不要經常使用糖精製作各種甜食或調配飲料,更不要將糖精當糖果食用。
(3)糖精進入人體後,通過消化器官,即從尿中排出。這個過程會產生不良刺激,對老人、小兒和病人更為不利,所以,小兒、老人和病人最好不要食用糖精及含糖精食品;給嬰兒配製乳製品時,應禁止使用糖精。
(4)美國科學工作者對3000多名膀胱患者和近6000名健康人的飲食習慣進行調查,結論是:少量食用糖精,並不增加患膀胱癌的危險;大量食用糖精,患膀胱癌的可能性有所增加;抽菸而又多食糖精的人,患膀胱癌的可能性明顯增加。從而建議抽菸者不食用糖精,也儘可能不要食用含糖精的食品和飲料。
(5)不宜吃糖的糖尿病和肥胖症患者,可用糖精代替蔗糖食用,由於糖精不是糖,不會使血內含糖量增加。當然用量也要適當,通常成人每天以59毫克為宜。
(6)在使用糖精時,應該等食品加熱後再行加入,加入糖精後,食品就不要再加熱,因為加熱時間過長,糖精會分解而減少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