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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泰達賠馬特拉奇150萬美元,申花賠佩特100萬美元,大連賠荷蘭外援海德爾50萬,中國職業聯賽十餘年上得了檯麵的賠償金額就高達300萬美元,至於暗箱操作呢?對此一些活躍在中國足球圈的經紀人疾呼為了避免此類現象再度出現,中國足球引援應該儘量跟國際接軌,停止外援打短工的現象。\\n\\n前幾日天津泰達俱樂部收到了來自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的判決書,責令該隊賠償前意大利籍教練馬特拉奇150萬美元(違約金120萬、工資30萬),這也是中國職業俱樂部有史以來收到的最高罰金。此前,申花曾因為佩特轉會案,賠償這位塞黑外援百萬美元。算上大連在99年賠給荷蘭外援海德爾的50萬美元,中國足球在職業化這幾年對外“賠款”可不算少數,而且有人提出了像泰達和申花的賠償事宜屬於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麵對這些現象國內一名資深經紀人表示“最關鍵的原因是我們不夠職業,在簽訂合同時冇有依照國際慣例,而且外援隻租不買的現象促使了這些賠償事件的發生。”這位經紀人是國內經紀人中首批獲得國際足聯經紀人資格的一位,對於中國足球引進外援和外教的操作有著深厚的瞭解。\\n\\n他表示“這三起案例隻是上了檯麵的,而中國足球這麼多年私下裡賠償給人家的又何止這些,數字是驚人的。”他提到最關鍵的因素是中國球隊從聯賽開始時對外援隻租不賣而十餘年後依然是這種老政策,這種現象嚴重製約了中國聯賽和俱樂部的發展。雖然曾經有過北京國安一擲千金買下巴拉圭前鋒羅曼的例子,不過由於他的表現糟糕,可以說這筆生意國安是賠了一乾二淨,從此買斷外援在中國的職業俱樂部中幾乎絕跡。這也一方麵加劇了中國俱樂部對外援的租借政策,“之所以選擇租借,是因為租借合同相對簡單,更重要是出於俱樂部短期利益的需要,為了出成績。”這位經紀人憤憤地表示“現在這種短期合同對外援冇有絲毫約束力,表現不好賺了錢就走人,表現好了續約時候就提價,這國內的俱樂部屢屢吃虧。”最近的例子就是5年在武漢隊效力的維森特,由於在武漢時表現出色提出了在06賽季漲薪的要求,而幅度居然高達20萬美元,當武漢隊無法滿足其薪水要球後轉至西安國際。\\n\\n既然租借外援如此之多弊端,為何國內俱樂部還要一味堅持呢?這位經紀人表示“一是價格相對買斷便宜,風險小,其二就是符合各方的利益,這其中許多經紀人和球隊經理私下聯絡,每年更換外援都會給他們帶來不菲的收入,但對中國足球的長遠發展百害而無一利。”在近兩年這種短工現象似乎更有嚴重之勢,像去年的青島和瀋陽多次更換外援,基本上都以兩三場比賽就結束了在中國的經曆。他表示“長此以往這會帶來更多的外援官司。”\\n\\n不過他同時表示在這方麵國內某些俱樂部還是做的不錯的,像曾經吃過虧的大連和北京,他們近幾年的外援多數是買斷形勢,如揚戈維奇、潘塔和科內塞等,他們在中國的表現證明瞭買斷外援對比租借的有著更多的優勢,比如可以更有效的利用合同來約束外援的表現,如大連的揚戈維奇,而且北京國安在去年為中國足球首次贏得了足球官司,他在同外援阿萊克斯的糾紛中勝訴,獲得20萬歐元的賠償,這也算是吃一塹長一智吧。\\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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