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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兵法 第九章 情愛戰術005

作者:張德強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16 09:27:22

3.技巧需要提高的。

不匹配是指婚姻雙方本來就不應該結婚。他們其中的一方甚至雙方都不太願意或者根本就不願意使自己在個性和習慣上發生任何重大的改變。這樣的人不是因為年紀太輕就是因為感情還極不成熟。他們根本不知道在兩人的世界裡如何相處。心理正常的女子不可能願意和一個施虐狂的殘暴的丈夫過日子;而如果丈夫是消極型的,而且非常依附於母親,那麼他就不可能與任何其他女子建立正常的、成熟的關係。冇有哪一個男子能夠使這樣的妻子滿足:她神經質地依附於父親,又有著荒謬古怪的要求和願望。一個感情上依賴於人的女人,她近乎病態的嫉妒會使丈夫備受折磨,度日如年。不過經過幾年的心理治療,這些人中的大部分會漸漸成熟起來,使婚姻達到圓滿。但是在一開始,這些以自我為中心的、不成熟的人總是拒絕任何建議,並往往會藉助其他人和力量迫使婚姻對方去適應自己神經質的要求。

第二種狀況是個性需要改進的,即那些個性的缺陷但是能夠正視現實並能努力使自己在情感上更加成熟的人。如果願意請教彆人,並且再加上自身的努力,這些人通常是能夠解決問題的。當走向正常和協調,即便不能創造出理想的婚姻,他們之間的婚姻也是能夠令自己和對方滿意的。

第三種情況指夫妻雙方需要提高彼此相處的技巧。在這種狀況下,丈夫和妻子基本上是成熟的,相互之間在氣質、經曆等方麵都能夠得到協調和適應,但是還冇有掌握一些重要的技巧。

有這樣一件事:一個年輕人抱怨妻子近來變得憂鬱、沮喪,常為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向他嚷嚷,並開始不時地打罵孩子。這都是以前從未發生過的。他說:“我不知道她怎麼變了,以前她是溫柔的、和氣的,但是近來卻非常難以相處。”青年無可奈何,並開始找藉口躲在辦公室,不想回家。一位經驗豐富的長者問他最近是否爭吵過,青年回答為了裝飾房間發生過爭吵。他說:“我是愛好藝術的,遠比妻子更懂得色彩。我們為了各個房間的顏色大吵了一場。特彆是臥室的顏色,我們爭得最厲害,我想漆成這種顏色,她卻想漆另一種顏色。我不肯讓步,因為她對顏色的判斷力不強。

另外,我也用不著彆人來指點我。我不想失去身份。”長者問:“如果她到你的辦公室並把它重新佈置一遍,並且說原來的佈置不好,這時你會怎麼想呢?”“我絕不能容忍這樣的事。”青年答道。於是長者解釋說:“你的工作和辦公室是你的權力範圍,而家庭以及家裡的東西是你妻子的權力範圍。如果你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去佈置‘她的’廚房,那她就會有你剛纔的感覺,好像受到侵犯似的。當然,在住房佈置問題上,最好雙方能夠意見一致,但是如果要商量,妻子應該有否決權,最後結果應當由她決定。妻子希望丈夫感興趣並讚同她,但無論如何她必須有決定權。”青年人恍然大悟:“怎麼以前冇人這樣告訴我?”但他仍有些猶豫:“要是她的鑒賞水平不如我,怎麼辦?”長者說:“要是她想把臥室漆成黑色,就讓她漆好了。即使你不喜歡,也不要說出來,而你將會發現你的妻子也會改變。”青年人回到家裡對妻子說:“房間你喜歡怎麼佈置就怎麼信。青年人解釋說是一位長者開導了他,他錯了。妻子非常感動,後來果真變了樣。有人事後問那青年人:“你到底想把臥室漆成什麼顏色的呢?”他說:“大紅色。”

6.無言寄心語

從戀愛到結婚是人生的一個重大轉折,國外有的學者把它稱為第二次斷乳。隨著這一轉變的實現,雙方的感情也發生相應的變化。要想使業已建立的這一感情得到鞏固和發展,就需要夫妻進行經常性的思想感情交流。感情的交流過程實際上就是感情深化的過程。夫妻在一起生活,如果僅僅停留在一起吃飯、睡覺,缺乏感情上的和心理上的溝通,就會導致矛盾的出現和心理隔閡的產生。而重視感情交流,能夠經常做到與對方談談高興的事,使兩人都高興。把自己的苦悶和煩惱向對方傾訴,也可以消除積忿。

經常與對方談論自己的打算和追求,如果是正確的,就會得到對方的支援,從而給自己增添信心和力量,如果是錯誤的,也能得到對方的及時提醒和勸阻。通過經常性的交流,夫妻之間會變得更瞭解,準確掌握對方的愛與憎、理想與追求、接觸的人和事、社交範圍等情況,大大增加相互之間的信任,消除猜疑,達到穩定夫妻關係的目的。漢代王昭君出塞時唱的一首《長相知》,其中就有“長相知,不相疑”的話,這其中的相知也隻有通過相互瞭解才能得到。

夫妻的感情交流可分為直接交流和間接交流兩種,其基本內容有三個方麵:語言、表情、意識。

第一,通過語言進行交流。語言是人類資訊溝通的主要工具之一。語言作為一種互動符號不僅代表著觀念、意誌、態度和感情,而且還影響著人際關係中的互動行為,特彆是在兩性的心理等方麵,語言在傳遞感情、表達意誌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而也有些人在熱戀時有說不完的知心話,可結了婚以後,由於客觀上提供了密切交流的條件,但兩人在一起時話卻顯著地變少了,有時甚至覺得無話可說。確實,婚後夫妻用不著把“我愛你”的詞句老掛在嘴邊,但認為婚後夫妻毋須交談卻是明顯的不對了。夫妻朝夕相處,終生為伴,是最親近的關係,這種親密來源於共同生活、禍福與共的“婚姻”關係。這種關係也決定了夫妻之間的語言交流可以無所不談,大到國家大事、世界局勢、生活追求,小到柴米油鹽、洗臉刷牙、一根白髮。交談時,或娓娓道來,慢聲細語,一個講一個聽,或你一言我一語,一個讚同一個反駁,無論形式,隻要“語言”。

要進行夫妻之間的語言交流,首先遇到的就是有無共同語言的問題,隻要有了共同語言,才能使交談得以流暢地進行下去,達到交流的目的。有的人認為,夫妻隻有從事相同的工作纔有共同語言,而事實並非如此。共同語言是靠夫妻二人去尋找、挖掘與創造,職業相同是獲得共同語言的有利條件,但不是唯一的條件,因為夫妻間的談話內容並不主要是工作上的,而主要涉及到夫妻二人共同生活的有關方麵。夫妻間感情狀況取決於雙方所注入的感情程度,其中主要體現夫妻雙方在對待共同生活的關心程度。共同語言來自夫妻雙方對共同生活的關心。有人總是願意從個人的愛好、願望出發,喜歡更多地談論自己所熟悉和感興趣的事,而這些事往往又是夫妻生活共同之外的、與夫妻共同生活無關緊要的事,這必然會引起對方的反感。常言道:“話不投機半句多。”夫妻畢竟是在兩性基礎上建立的特殊關係,這種關係客觀上要求有屬於自己的共同語言。這是加強感情交往的必要條件。有了共同語言,話就會越談越想談,越談越投機,千言萬語也不嫌多了。

有了共同語言,還要善於捕捉交談時機。夫妻都有各自的工作,不要說工種不同,就是相同工種或在同一科室或車間班組,八等,所以即使業餘也很難有整塊時間坐下來促膝談心,這就要善於利用零散時間,辦法是儘可能多地安排夫妻的共同活動,加強心理上的聯絡。語言交流應不拘形式,不受時間長短的限製,要注意把握時機。例如吃晚飯時,一家人圍坐桌旁,這就是個好機會,各人談談個人一天在外麵的所見所聞,問問孩子學習情況,都是感情上的交流。夫妻最好能同時入寢,入睡前說一會兒話。如果妻子在進行家務勞動,而你卻在伏案工作,你最好抽5分鐘去幫幫忙,和妻子說幾句話,這對妻子是一種體貼和關懷,對你自己則是一種調劑和休息。平時如果去菜場買菜是丈夫的任務,妻子有時也可以抽空和他一起去,幫他拎拎籃子,邊走邊談,還可利用週末或節假日安排一些共同活動,如坐在一起看電視,談談電視內容,或是找個問題討論討論,還可以一起看看電影,逛逛公園,買買東西。總之,在夫妻之間既要形成“一起乾”的風氣,還要形成一起談的風氣。

交談中,要努力創造一種直接、平靜,隨和的氣氛。直接就是要表達自己感情時要直接了當,不要吞吞吐吐,繞圈了,要誠懇坦率,把問題挑明,不要“捉迷藏”,發“密電碼”。平靜就是交談中不要過分激動,要以平等協商的方式交談,彼此平等相待尊重對方的人格,話語要平緩,不要粗聲粗氣,談吐切莫帶刺。隨和就是以一種友善的麵目出現,要感情真摯,即使批評也是善意友好的,要造成一種輕鬆和諧的談話氛圍。夫妻關係對感情的體驗非常敏感,尤其是對於語言的態度和氣氛上的變化,都會引起情緒上的波動。

因此,夫妻在語言交流時要特彆注意談話氣氛的和諧,使對方真實地感受到彼此和過去生活得一樣溫暖幸福。好的氣氛能夠促使夫妻間感情的充分表達。

關於語言交流的數量,雖然客觀上隨著夫妻生活的延長,談話的內容也會相應地減少,但從主觀上講,夫妻都希望愛人能多與自為夫妻雙方,都應儘可能滿足對方的需要。

夫妻交談還要注意,一開始就要創造一個好的語言環境。俗話說:“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夫妻下班回到家裡,會有許多的話要對親人傾訴,如果他(她)跨進家門時,你笑臉相迎熱情地召喚,就會使他(她)忘卻一天工作的疲勞,興致勃勃地與你交談起來。相反,如果家裡迎接他的是冷冰冰的麵容,或是一連串的指責埋怨,那麼即使有滿腹話語,即使是特大喜訊,也懶得對你說了。

夫妻在一見麵時就要為交談創造好條件。為此要特彆強調說好相見的第一句話。當你的妻子(丈夫)推開家門,露出笑臉的時候,你第一句話該說什麼?這第一句話一定是你想向他(她)表達的話,那就應該用愛的心靈去說。充滿愛意的第一句話不管怎麼說,都會在愛的迴音壁上蕩起回聲。此外交談中對於雙方的話你要認真地傾聽,不要表現出心不在焉的樣子。所謂傾聽,就是指對對方的感覺和意見感興趣,並且認真地去聽,積極地去瞭解對方,若有不明白就向對方問清楚。學會傾聽必須做到:誠心誠意地聽,認真仔細地聽,對對方的話背後的情感也能複述出,表示接受並瞭解對方的感覺,還要學會對內容的反饋。

第二,表情傳達。

表情作為情緒和態度的表現形式有著比語言更進一步的意義。夫妻之間的感情上的心領神會和默契往往與雙方的表情互動直接相關。彼此間的溫存愛慕常常也是通過微妙的表情傳達。婚後夫妻之間的表情變化對於感情表達的影響是表情不同,對方對感情的體驗也不同。表情的這種暗示和影響作用往往是連鎖反應,無論是丈夫還是妻子,如果一進家總是沮喪著臉,一副不冷不熱的神情,很快就會給家庭氣氛罩上一層陰影,引起對方情緒的惡化。所以夫妻下班後都應振作精神,帶著愉快的表情與對方見麵,這是形成夫妻間輕鬆、愉快的感情氣氛所不可缺少的。同時,對對總之,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越長,表情在雙方感情表達中的作用就越大。當生活較為平談、情緒低落以及遇到不順心的事時,要知道你溫存柔情的表情,會在心理上給予丈夫(妻子)以莫大的安慰。

第三,行為互動。

在行動上的相互關心和幫助是夫妻感情表達的最好方式。行為互動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麵:互動、互酬和象征行為。

互動。夫妻生活中,幾乎時時都在發生著互動。夫妻感情就是通過這些積極的行為互動而發展深化的。我國古代就有“舉案齊眉”的美談。漢代梁鴻的妻子給丈夫送飯時,總是把端飯的盤子舉得高高,梁鴻接飯也總是對妻子還之以禮。這對夫妻相敬如賓、白頭偕老。夫妻之間要彼此尊重對方的工作、勞動和學習,尊重對方的興趣、愛好和習慣,尊重對方的人格和獨立自主權,隻有這樣,才能在對方心理和感情上產生迴流。其次是互相愛慕。車爾尼雪夫斯基說:“愛一個人意味著什麼呢?這意味著為他的幸福而高興,為使他能夠更幸福而去做所需要的一切,並從當中得到快樂。”如果你真愛你的丈夫或妻子,那就應該把他(她)的幸福當作自己的幸福,把他(她)的痛苦當作自己的痛苦,把他(她)的事業當作自己的事業,把他(她)的奮鬥當作自己的奮鬥。再就是互相幫助。夫妻既為終生伴侶,在生活上、工作上和學習上就要互相幫助,特彆是在生活上要甘苦共嘗,不要做“甩手丈夫”或“閨閣小姐”。四是互慰。丈夫失手把心愛的花瓶打碎了,本來已經很心疼,如果妻子馬上責備他,他就會更加惱火,弄得不好會吵起來。

如果妻子體諒他當時的心情,即使妻子自己也很心疼,但能剋製自己,再安慰對方幾句,效果會很好的。如果一方在工作上遇到挫折,承受了很大壓力,回到家來,另一方給他(她)安慰、鼓勵,就會使他(她)產生很大的精神力量。相反,另一方再嚴厲地責備,這帆風順的事情很少,夫妻相處中也很難保證不發生各種意外事故,當一方遇到不幸時,另一方要主動給予生活上的關懷和精神上的安慰。

互酬。互酬是指對對方所給予的幫助的酬報,是一種特殊的行為規範。互酬行為是人際關係中的一種普遍現象。這裡所說的“酬”主要是指情感上的,與那種市儈式的等價交換是根本不同的。

夫妻關係必須強調互酬行為。但生活中有些人往往忽略了這一點,例如,妻子幫助丈夫做了一件事,丈夫對此毫無反應,好像妻子就應該為自己服務,連簡單的“謝謝”都不會說。又如,丈夫對妻子說一些親熱溫存的話,或者有些親昵的舉動,妻子視若無睹,甚至粗暴地把丈夫推開,使丈夫大不自然,長此以往,夫妻感情必然會產生裂痕。

夫妻感情需要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不斷髮展深化。這種發展深化是通過連續不斷的小事情進行的。“於細微處見真情”,互酬行為正是這種寄情小事的具體表現。夫妻間的互酬行為表現在精神和物質兩個方麵。其一是精神方麵。比如對方為自己做了一件事,要向他(她)表示謝意;對方做家務做累了,也應該進行慰問;對方對自己有親昵的舉動,也要作出適當的反應。即使是在毫無緣由的情況之下,向妻子或丈夫點頭微笑一下,也會取得絕對能使自己滿意的效果。夫妻之間體現“愛”時,並不一定必須用“我愛你”等綿綿情話,而要在日常生活的枝枝節節中包含進自己的思想情感。當自己需要時,及時遞上的一杯水或替自己打點好準備出差的衣物行李等等行為,都是愛的表現。這些表現並不要求你必須馬上給予回報,但簡單之極的一聲“謝謝”就體現了你對這些小事之中所蘊含的感情的回報。夫妻間的思想感情正是經常通過這一類的細小瑣事來交流的。二是物質方麵。當夫妻之中的一方品回報對方。“勿以善小而不為”。社會學研究表明,人是有理智的,會給世間所有事物帶上特定的含義,而人又是處於不同地位、不同情緒中的,會從不同的角度看出同一事物的不同含義。因此,生活中發生的一切事情,都不可避免地是一種象征意義,而隨著交流方式和交流對象的不同呈現出不同的意義,所有的行為都同時是一種象征行為。

在夫妻關係中,象征行為就更加顯而易見了。舉一個例子來說:對剛一回家的妻子或丈夫端個洗臉水遞塊毛巾什麼的,與其說是實際的幫助,還不如說是“體貼入微”的象征。結婚紀念日,夫妻互贈禮物,象征著夫妻珍惜彼此的愛情生活和對對方愛的表示。

即使是夫妻吵架、賭氣不吃飯也是一種象征行為———“我偏不吃,你看怎麼辦”就是一種“拒絕”的象征。

懂得了象征行為之後,我們就要在日常生活當中自覺地運用這種感情交流的特殊方式來增進夫妻感情。要做到在做出任何行為之前,必須充分考慮和估計到其可能出現的象征意義,以及這些象征意義在對方心理上可能發出的互動和反應。在平時要注意積極的象征行為的使用,逐步形成夫妻或家庭成員之間心照不宣的象征性表示。例如,夫妻在發生口角或出現爭吵之後,一方主動地為對方泡一杯清茶或披上一件外套,以表示歉意,就是一種隻有兩個當事人才知道的心照不宣的象征性表示,其中蘊含的情境是特定的人們在特定的環境下所感受到的。在夫妻之間,努力造成一種積極的象征環境特彆重要。回到家裡,自己工作的桌子已清理了,或許妻子或丈夫並不在家,但有一張小紙條壓在杯子底下,上麵寫著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某件事或某樣東西之類的話……這些不就是一種絕佳的象征環境嗎?如果家庭中的每一件物品上都附上這樣特殊的“象征意義”,那麼在我們使用這些普通物品時,就會充分體會到對方的體貼和深情厚意。

理需要,而且也為相互間的進一步瞭解,鞏固和發展夫妻關係,奠定了基礎。

7.不可輕言離

夫妻關係衝突是家庭中最主要的衝突,形式也多種多樣,其最高形式就是離婚。正如馬克思所說,離婚標誌著夫妻關係的真正死亡。

離婚是20世紀的一大社會問題。最近幾十年來,在西方的大多數發達國家,離婚率一直在上升。在美國、德國、丹麥、瑞典、奧地利、瑞士、芬蘭、荷蘭、比利時等國,相當多的婦女結婚三五次。

1981年美國的離婚率高達百分之五十;1982年英國在每2.4人結婚的同時就有一人鬨離婚。有人把這種現象歸因於西方資本主義製度,其實是缺乏說服力的。因為在蘇聯和東歐的那些國家裡,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同外國相比,我國的離婚率算是低的,然而也在呈明顯的上升趨勢。夫妻衝突的現象如此普遍,離婚率上升如此之快,其原因究竟何在呢?從調查的結果來看,原因主要有以下六種:一是一見鐘情,草率結合,婚後發現雙方毛病很多,不是理想中的配偶,於是口角不斷,隻好分手;二是視結婚登記為兒戲,以為領了結婚證不舉行儀式就不算結婚,匆忙輕率,導致離婚;三是條件發生變化後,自認為愛情失去了平衡,愛人配不上自己,便拋棄對方;四是作風不正,另有所愛,婚姻聯盟隻得崩潰;五是買賣婚姻,缺乏愛情基礎,建立在沙灘之上的家庭發生傾倒;六是不會處理家庭矛盾,為瑣碎小事吵鬨毆打,造成分離。

現在許多社會學家從更深一層對離婚的原因進行了分析,大致可以歸納為這樣三種類型:經濟的、倫理的、生理的。而這種歸納分類是較為適當的。

的就業機會不斷增多。有就業條件的婦女基本上都走上了工作崗位。即使是在農村,廣大婦女直接從事農副業生產,與男人平分秋色。經濟上的獨立改變了婦女的婚姻狀況。如果說,在傳統社會裡,廣大婦女因為經濟上依賴丈夫,在婚姻上既冇有結婚自由,也冇有離婚自由,隻能由丈夫任意決定,那麼在現代社會裡,廣大婦女則有了婚姻自由:既有結婚自由,也有離婚自由。隨著她們經濟地位的提高和受教育機會的增加,隨著社會交往範圍的擴大,她們追求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的願望也增強了。她們不願再像過去那樣任丈夫挑選、擺佈,而要求與丈夫平起平坐了。當她們發現丈夫與自己不般配時,就大膽地要求離婚。

其次是倫理原因。這類原因比較複雜,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夫妻雙方冇有愛情而要求離婚。十年動亂期間,一些地區強迫包辦的婚姻增多,有些人以“政治麵貌”、“家庭出身”或者“進城轉戶口”、“調動工作”等作為唯一條件,草率地建立起了冇有愛情基礎的婚姻。結婚之後,雙方在人生觀、價值觀、倫理道德觀以及生活習慣等方麵都南轅北轍,不僅冇法建立感情,而且彼此之間的衝突越演越烈。新的婚姻法在1981年頒佈以後,這樣的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紛紛要求離婚,重建以愛情為基礎的家庭。另一種情況是夫妻雙方原有的愛情已經消失或者轉移而要求離婚。

常有這樣的夫妻:結婚之前,雙方有著濃烈的愛情,但是結婚一個時期之後,由於各種複雜的主客觀因素,雙方或一方的愛情逐漸淡漠了,消失了,或者被新的熱烈的愛情排擠了。例如,夫妻的一方因為升學、提乾、進城工作,地位變了,思想感情也跟著發生了變化,深感原來的愛人與自己不般配,因而要求離婚。又如,有些夫妻結婚之後,浪漫的愛情被嚴酷的現實生活沖淡了,雙方的缺點和弱點(諸如大男子主義、虐待妻子、酗酒、對家庭不儘道德義務之類)逐漸暴露出來,丈夫或妻子深感對方不是自己原先追求的理樣的,因而要求離婚。再比如,夫妻的一方或雙方在社會交往中,認識了比自己的妻子或丈夫更為理想的異性,知遇恨晚,萌發了新的熱烈的愛情;或者與自己昔日的戀人重逢,舊情萌發。這種夫妻之間的所謂不忠,是離婚起訴的主要原因之一。

再次是生理原因,即生理上不協調、不育、疾病等。性生活對夫妻關係的影響很大。正當、和諧、適度的性生活是夫妻幸福的源泉之一。相反,性生活上的不協調會導致夫妻雙方的關係緊張和感情的對立。這種不協調常常是由於夫妻雙方或一方的某些生理障礙、疾病引起的。本來,早日求醫可以消除這類原因,但是求醫太晚往往會使病情難以醫治,而且由於長期的不協調,夫妻之間的感情裂痕已日益加深,難以彌補。因為這是性生活的**,夫妻雙方對外人一般都羞於啟齒,常常推托是彼此“性格不合”,要求離婚。

這三個方麵的原因中,第二種原因即倫理衝突是最主要的。

嚴格說來,前麵調查所得的六種情況都屬於這一範圍。在現代社會,在多數國家,也包括我們中國,婚姻的經濟意識已經快速降低了,而夫妻關係中的感情因素上升到首位。當然,締結婚姻對於夫妻雙方乃至對於雙方的父母、子女,在經濟上都有很大的利害關係,離婚會嚴重破壞夫妻及家庭成員的正常生活。隨著社會文明程度的不斷進步,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越來越多的人、特彆是廣大婦女,已經不必為著某些經濟利益而犧牲愛情,委身於自己不愛的人。在家庭生活中,如果不是夫妻之間缺乏愛情,那麼經濟方麵一般不會導致離婚。至於夫妻性生活方麵的不協調,與其說主要是由生理原因引起的,不如說主要是由道德心理的原因引起的。隻要夫妻之間有著深厚的愛情,有著相互融合的意願,生理上的某些障礙、疾病是不難醫治和克服的。即使是不育,也不會影響雙方的愛情。在這裡,起著舉足輕重作用的“融合的之,隻有夫妻倫理的死亡,纔是離婚的根本原因。

離婚雖然是夫妻之間的私事,但對社會卻會造成重大影響,因為它伴隨著許多錯綜複雜的問題,例如家庭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部分婦女離婚後如何維持生活等等。

離婚改變了夫妻雙方的生活。如果丈夫條件優越,那麼離婚的打擊便落在了妻子身上。離了婚的男女一般都還打算重組家庭,而處於劣勢的離了婚的婦女(特彆是中老年婦女)想再婚的卻顯著少些。這些婦女經曆了一次婚姻的失敗後,已把婚姻視為畏途,不想再蒙受不幸婚姻的痛苦,把生活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孩子的身上。另外,子女對母親婚姻的乾涉,年老珠黃的中老年婦女很難再找到合適的配偶,也是一些婦女不打算再婚,不能再婚的原因。

由於曆史條件的限製,當前男女平等還不可能真正實現。許多離婚婦女(尤其托兒帶女的婦女)的經濟生活仍然比較困難,在性生活方麵也將長期得不到滿足。條件優越的婦女離婚後仍然可以找到如意的伴侶,生活過得好,但畢竟是少數。

離婚所造成的最大惡果,是對子女心靈上的打擊。夫妻離婚前的種種糾葛,已經刺激了子女幼小的心靈,而離婚的種種痛苦和煩惱,更會影響子女的情緒和性格的形成。子女常常會因父母離婚而行為不良,或對異性和結婚產生厭惡感。而離了婚的父親或母親會感到對子女有罪而過分寵愛他們,或者因受生活所累而放任他們。更嚴重的是,離了婚的父親或母親單獨教育子女將較為困難。本來,父親和母親有各自的素養、知識和能力可以傳授給子女,而失去父母一方的子女隻能接受單方的教育。缺乏父親教育的子女,無法形成諸如勇敢、頑強、堅定、獨立性、紀律性、責任心等等品格,而缺乏母親教育的子女,所受的創傷則更深。社會上許多少年罪犯大都來自這些所謂“有問題的家庭”。由此可見,離婚的後果對子女來說是多麼嚴重。

因為合理的離婚對個人、對社會能起重大的積極作用。

現代婚姻以愛情為基礎,以個人幸福為目的。現代社會既關心家庭的穩定,又關心夫妻雙方對婚姻是否滿意,也就是說,社會要求家庭穩定不是離開個人幸福的,而是以夫妻互愛為前提的。

恩格斯說:“如果說隻有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纔是合乎道德的,那麼也隻有繼續保持愛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一個家庭,如果夫妻之間確實冇有愛情,或者本來有愛情但現在確實已經破裂,經過調解仍然冇有和好的可能,換言之,雙方在人生觀、價值觀、倫理道德等等方麵差距很大甚至根本對立,那麼離婚無論對雙方還是對社會,都是一件幸事。這樣的離婚是合乎道德的,應當予以支援。如果對於這樣的婚姻不準予離婚,那麼實際上是在維護已經死亡了的夫妻倫理,是在摧殘人性,婚姻的存在僅僅是一種外表和騙局。

這樣離婚當然也有消極後果,然而比起不離婚夫妻所要忍受的長期痛苦以及對子女所造成的其他惡果來說,畢竟是“兩害相權取其輕”,是為了擺脫痛苦的深淵付出的代價。離婚之後,夫妻雙方或者至少有一方可能通過其他途徑來補救。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在不同的個人中間(尤其是男子中間)很容易因發生愛情轉移而要求離婚。對一些夫妻來說,家庭生活發生的某些變化,例如妻子年長色衰、丈夫地位變遷、夫妻之間“不忠”、對方缺點暴露無遺而引起厭惡感等,都會削弱夫妻間的愛情關係。這種變化並不一定必須導致離婚,但必須正確認識這種變化的實質,采取正確的抉擇。實際上,夫妻既然在婚前和婚後一段時期裡有著真摯的愛情,說明他們婚姻的基礎是相當好的。

生活發生變化,雖然能夠導致夫妻關係的緊張和衝突,但決不意味著愛情的消失。心理學家的研究表明,夫妻結婚之後,當雙方熱烈的愛情波濤湧過之後,都會有一段或長或短的“愛情休眠期”。所謂“愛情的消失”實際上就是這種愛情休眠期的假象。有些夫妻突所困擾,甚至錯誤地做出離婚的抉擇,結果導演出一幕埋葬愛情、解散家庭的悲劇。因此,對於這種類型的夫妻衝突,一定要作具體分析。處於這種衝突之中的夫妻本人,更應當冷靜地嚴肅地審視自己的情感和要求,分析彼此之間發生衝突的性質,分清是非,然後作出相應的選擇。如果經過審慎的考慮,夫妻雙方,尤其是主動要求離婚的一方認為,彼此的結合還是有基礎的,現在離異彼此都或多或少感到痛苦,那麼就應該從家庭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出發,各自批評自己的錯誤,諒解對方的錯誤。這樣的夫妻關係,合則兩利,離則兩傷———不僅關係到本人的利害,而且關係到子女和雙方父母的利害。隻有在萬不得已時,隻有在考慮完全成熟以後,隻有在完全弄清楚愛情確實消失並不可能更新愛情且必須離婚以後,夫妻雙方、尤其是操主動權的一方,纔有權利決定采取這一極端的步驟。

但是,要對這種因愛情轉移而要求離婚的現象作出正確的、公允的評價卻較為困難。本來,如果雙方感情確實已經轉移或者破裂,夫妻關係隻剩下一個空殼,那麼就夫妻雙方的個人意願而言,離異是理所當然、合乎道德和無可非議的。然而當問題不僅如此時,問題就不那麼簡單了。這是因為,婚姻一旦成立,當事人對對方、對社會都是負有義務和責任的。在冇有離婚之前,愛情可能轉移,即使是已經消失,這種義務卻依然存在。因此,隻有根據離婚者對這種義務的態度才能判斷離婚的道德與不道德。無論何種情況,離婚雙方所背上的感情的十字架都是相當沉重的,即使離婚僅涉及夫妻二人的簡單形式。例如有一位大學生,“文革”初期下放邊疆與一位女中學畢業生相愛結婚,在小縣城裡被譽為“模範夫妻”。“文革”結束後,他考上了碩士研究生,寫了幾本書,有了些名氣,思想感情上妻子的差距越來越大。他對妻子的愛情被一位年輕女大學生的熱烈愛情所排擠,經過幾年的“拉鋸戰”,他們終華的大城市,並把大部分家庭財產留給了她。雖然他們冇有子女,可以說,他儘到了對她應有的義務,因此冇有引起什麼非議。然而事後他說:“離婚之後,我感到內疚,但不後悔。”為什麼不後悔呢?

因為他確實不愛她了,與她在一起生活難以忍受。為什麼又感到內疚呢?因為他們畢竟夫妻一場,她把青春和愛情獻給了他,她現在年長色衰,恐怕難以找到理想的對象了。他感到良心譴責和痛苦。至於這種內疚和痛苦將持續多久,當然隻有他自己知道了。

婚姻關係一旦確立,個人的、家庭的、社會的義務也就隨之誕生,因此,離婚不能僅僅考慮是否有愛情或愛情是否消失,還必須考慮應當承擔的義務。離婚隻有在能夠使自己的子女成長的條件更好,能夠停止夫妻衝突對子女的心理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纔是必要的和合乎道德的。如果要求離婚的夫妻僅僅從自己的感情出發,無視自己所應當承擔的種種義務,那麼這種離婚不過是一種輕率的任性,是不道德的。因此,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大凡對離婚抱輕率態度的人,都是義務感、責任感差的人;越是義務感、責任感差的人,也就越容易輕率下決心離婚。而義務感、責任感強的人,為著不使自己和彆人都陷入無止境的悲劇衝突之中,總是對自己的感情取審慎的理智態度的。非到不得已的地步,他不會采取離婚這一極端步驟。這正是真正的人性的光輝。

離婚後的雙方都應當儘力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婚姻不成情誼在,珍惜共同走過的路程,珍重過去的感情。俗話說得好:“一日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間儘管離婚前曾吵吵鬨鬨,甚至打得不可開交,但畢竟還有一段甜蜜而美好的時光,甚至還有了愛情的結晶———可愛的孩子。這一切都會留下不可磨滅的記憶,應該珍藏,切不可離了婚,就淡漠如路人,見麵不說話。更不能誹謗對方,把責任推給對方,或把對方視為不共戴天的仇敵。第二,如屬一方要求離婚,本不想離婚的一方也不應把首先提出離婚的一方視為仇持了,就應該正視現實,振奮起來,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份感情。第三,離婚已成定局,就應該好聚好散。有一些離婚的夫妻在離婚的那一天,把介紹人請來一起吃上一頓飯感謝介紹人的費心,希望介紹人提出意見,最後言歡而散,臨彆還能道一聲再見。這種做法值得借鑒。第四,如果離婚夫妻已有孩子,應當共同承擔起撫養教育孩子的義務。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抑或母方撫養,雙方對孩子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帶孩子的一方應該允許對方前來看孩子,接受對方送給孩子的禮物,儘量減少因離婚給孩子帶來的創傷。

8.如何為人妻

當一個女孩從一個“少女”觸摸到“妻子”的感覺之時,可能對婚姻生活想入非非,認為婚姻永遠是浪漫的,婚姻生活永遠像度蜜月一樣。然而,隨之而來的卻是嚴峻的現實。現實與幻想往往相差十萬八千裡。在心底不斷感受到丈夫發生變化的同時,不知不覺之中,自己也變了,變得不再是以前那位可愛的、有耐心的、眼睛明亮的、眾人敬慕的少婦了,而可能會變成……有人對新婚的少男少女或者是老夫老妻之中的某一位———妻子抑或是丈夫分彆總結出了十條或稱忠告或稱必備的常識之類的東西,現把它摘錄出來以供鑒賞(想法不能太過簡單,顯得自己浮淺;但也絕不能帶沉重的思想壓力來處理夫妻之間的問題,使本可小事化了的問題鬨出不可挽回的結果)。

1.認識愛的真正含義

你曾認為你戀愛過,也許那時你確實在戀愛。但是結婚後,你卻可能懷疑自己是否真正地戀愛過,瞎想你是否應該和另一個男子結婚,甚至可能覺得自己的婚姻完完全全是一個大錯誤。

愛情不像你少年時所夢想的那樣,實際的愛情遠比想象的愛一個星期,而是永遠。這就要求你的觀點有根本的變化。你自然會覺得丈夫應該變。當然丈夫在某些方麵確實需要改變,但是如果你不能奉獻出成熟的愛情,你就永遠改變不了你的丈夫。外國有句俗話:“愛無敵。”也就是說,命令、批評或哀求無法使婚姻成功,而成熟的愛情能使夫妻達到這個目的。愛情不是青春期的癡情,也不是異性相吸。雖然性的吸引很重要,但它不是愛情。愛情的基本內容是對生活的愛、對信仰的愛、恰當的自愛、對他人的愛,以及用多種方式把愛表達出來的能力。假使你想被愛,那麼,你就用丈夫所能接受的方式把成熟的愛情獻給他。在一些家庭裡,表露感情是受到限製的,在這種家庭中長大的男子往往是剋製的。

如果妻子的父母感情外露、熱情,那麼這個妻子可能會埋怨丈夫“冷淡”。

“他為我買東西,陪我玩,他很會用行動表示愛,但從不用語言表示愛,總不說‘我愛你’。”妻子嘟囔著,“他乾這乾那,但為什麼不能對我說‘我愛你’呢?”這種狀況是由環境造成的,妻子應該暫時接受這一事實:這位丈夫不外露感情。妻子要有耐心。在兩年、或者五年、甚至十年裡,丈夫會學會他在童年時不曾學到的東西,在這段時間裡,妻子應努力接受丈夫表達愛的方式。

愛情不隻是情感,也不隻是情愛,它也是意誌的一種體現———用彆人能接受的方式給予愛的決心。你可以通過耐心,通過體諒丈夫的失敗,通過滿足丈夫的需求,通過避免責備來表達出愛情。

愛不是索取而是給予。如果用命令或者擺出殉難者姿態表達你對愛的需求,那隻會使你顯得一點也不可愛。

2.不幻想“完美的婚姻”,爭取“美滿的婚姻”

世上冇有完美的婚姻,因為世上冇有完美的人。青少年時期人們會把婚姻理想化,並對此抱有不現實的期望。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一些理想的婚姻,然而必須記住這都是夫婦共同努力多年的結婚之後,你便開始了新的生活,“欠債、家務、尿布”,開始努力建立融洽的婚姻關係。你會發現你那高尚的愛人有許多缺點,而在戀愛時卻不曾發現。(他也會發現你的一些缺點,這是他所未曾想到的)他根本不是你幻想中的人物。反過來,你也不是他想象中的人。你們之間出現了分歧,開始互相賭氣了。這些也許是你所不曾料到的。人際關係中,婚姻關係最為複雜,搞好它也最困難,需要耐心、技巧、策略、心理和生理上成熟。然而,如果你願意下功夫,你也可以“培育”出一個美好的婚姻關係。

3.發現丈夫獨有的要求並努力滿足之你的丈夫不同於任何其他人。和你一樣,他也是獨一無二的。

他有需求,有偏愛,有成功,有失敗,有優點,有力量,總之他是一個混合體,有彆於任何其他人。不要用你想象的方法去取悅於一個男子。作為一個女子,你有使丈夫高興的強烈的願望,但是你所使用的方法可能並不能使你達到目的。

你也許聽說過一些“經驗”之談,比如:“填飽他的胃,甜了他的心”。這也許正適用於所嫁給的丈夫,但也許不行,你丈夫可能需要妻子溫順、熱情;他可能是一個非常細緻的人,喜歡有條有理,如果家裡零亂,他就會生氣;也許他對家裡是否整潔不很關心,而對運動十分愛好,他還想讓妻子也有這種愛好;他也許好動,冇有閒著的時候,他可能希望你也具有同樣的生活觀;也許他有精於計劃的腦子,喜歡穩定、有條不紊的生活。

你可能對男子有一些先入之見,這些都是有害的。要去認識自己的“那位男子”。開始,你滿足不了丈夫的需求,做到這點很難。如果你不能滿足丈夫的全部需求和偏愛,不要覺得你在婚姻上就是失敗了。反過來,不要因為丈夫不能滿足你的全部需求,就認為他不配作丈夫,但是,當你發現了丈夫特有的需求時,你便可以努力滿足這些需求。如果丈夫向你提出完全不現實的,或者神須成為一個門衛或者家奴。你可以用強烈的愛去滿足丈夫的要求,而不是用軟弱,或者其他什麼換取他的愛。

4.不依賴父母,不責備丈夫的親戚你與父母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你事事依賴父母,但成長和成熟要求你逐漸減少這樣的依賴,直至完全自立。很多父母意識到應該給予女兒自由,但潛意識地又怕失去女兒。這種懼怕可能以很多種方式表現出來———不經詢問便主動提供主意(可能是非常機智、非常有用的主意),或者掌管著女兒的生活。他們想防止女兒出錯,致使一些三四十歲的婦女在回孃家看望父母時,表現得像個孩子。

一位38歲的妻子埋怨:“看望我媽媽時,我總覺得自己好像才18歲。她把我的孩子引開,告訴我應該如何對待丈夫,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似乎她不願我成長起來,在我離開她後,她還寫好長好長的信來提醒我。我希望她讓我獨立,讓我出一些差錯,好從中學點東西。”

從這一席話中我們可以看到:一方麵母親有著相當強烈的佔有慾和控製慾,另一方麵女兒冇有能力毅然決然地割斷對母親的依賴。女兒意識到自己應該獨立,但是潛意識地仍感到自己不成熟,仍需要依靠母親,不能夠平靜地、堅定地讓母親停止乾涉。許多母親會聲稱她們想讓女兒獲得完全的自由,但是深深的兒女心常使她們無法割斷“臍帶”。

婚姻關係中有一個基本原則,即永遠不要責備愛人的親戚。

丈夫可能會責備他的父母或兄弟姊妹,但是你一定不要附和。儘管丈夫會對某個親戚不滿意,但是他一般不會欣賞你也表示不滿。

丈夫對父母不滿,讓他不滿好了,你必須忍耐。反過來,丈夫也無權責備你的親戚。你如果願意,可以批評,丈夫卻不應該。

5.給予表揚和讚賞而不要尋求它們忽視丈夫也需要安慰。你會儘力做一頓可口的飯菜,並期待兩句讚揚的話,可惜許多丈夫不知道妻子需要經常的讚賞和表揚。有個丈夫說:“我妻子老是埋怨,說我不欣賞她的努力。她穿上新裝,我要是不說如何漂亮,她就不高興;她把屋子收拾乾淨,我不說上兩句好話,她也不滿意。”這說明女子很需要安慰,她們的自我形象需要反覆的讚揚。男子遠不如女子對周圍事物那麼關心,比如他們可能不知道吃到肚子裡的是什麼食物,甚至冇有注意到妻子穿著什麼衣服。

作為妻子,你不能強迫丈夫同意某事,埋怨不會使丈夫更為體貼,可能反而使他退縮或者使他抱有敵意。與其期望丈夫的賞識和表揚,不如把你所期望的東西給予丈夫,“己之所欲,施之於人”。如果丈夫太自私自利,或者對周圍事物麻木不仁,不能夠發現你需要經常性的讚揚,你便可以有禮貌地、親切地讓他知道你需要他這樣。如果你用抱怨的方式或者作出受苦的樣子,那麼隻會使他與你對抗。不要用母親責罵兒子的腔調,男子都不願意被人當作小男孩對待。愛情和機智可以獲勝,憤怒和強求則必然失敗。

用“細雨潤土”的方式表示你的觀點,使丈夫不知不覺地接受這些觀點,這樣,他就會學到了不少東西。而如果你暴躁地要求他,那麼他隻能學到很少東西。聰明的、耐心的妻子會造就一個好丈夫。好丈夫很少是現成的。

6.消除佔有慾和嫉妒心

佔有慾和嫉妒心是近親。每個人都有嫉妒心。有些嫉妒是正常的,隻有當嫉妒發展成為佔有慾而且無所不在時,它纔有危害。

極度的佔有慾是由於不安全感造成的。某女子表現出極強的佔有慾,同時卻又聽不進彆人的勸告。在與彆人交談時,如果丈夫冇有坐直,她便扯他的袖子,如果丈夫犯了一個小小的語法錯誤,她便皺眉頭,她的這些行為都有原因。這位女子幼年喪父,冇有兄及繼父出走使她不知不覺地產生了這樣的認識:男子走了,拋棄了女子,我必須抓住這個男子,要不然就像失去父親一樣,我也會失去丈夫。這種背景使她處處感到不安全。

弗洛伊德指出:許多在童年時期冇有解決的問題會在成人時期再度出現。如果我們想過上快樂的、有創造性的生活,我們就必須找出不安全感的根源,並且消除它,絕不能袒護。

過度的佔有慾會迫使丈夫出走,或者迫使他變得孤獨冷漠,或者迫使他尋求第三者。如果你有過度的佔有慾,就說明你基本上感到很不安全。也許你無法獨自消除這種內心深處的毛病,你可以請教富有經驗的人,而且你必須有耐心。

7.見麵不抱怨、不命令,而要表示熱情如果丈夫回家時,帶回溫暖和感情,你會感到高興。這實際是一種需求,一種正當的需求。你可以想辦法使這種需求得到滿足。

丈夫也有類似的需求。下班回家,他也許會奇怪,見了麵,你為什麼不熱情地向他打招呼呢?相反,你卻訴苦:孩子表現不好,水龍頭壞了,垃圾該倒了,又向彆人借錢了,等等。

這時,需求衝突了。你需要有依靠,需要有人分擔憂愁,分擔你的一部分責任。你的日子不輕鬆。如果丈夫不耐煩地哼哼唧唧,而且不理睬你,那是因為他的需求冇有得到滿足,而不是因為不關心。

不好的訊息可以放在晚飯後再說。不要兩人一見麵就訴苦,不管你是否習慣,試著去熱情地打招呼。這樣做很有好處,你會得到回報的。也許丈夫應該更會理解人,更會讚揚人,更會交談,但是丈夫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無論如何,這是你所嫁的男子,你可能覺得他比你所想象得要差(同樣,他也可能對你有同樣的看法)。

他可能坐到電視前,或者捧著書報,腦子裡卻在想著:“我為什麼為了婚姻而拋棄自由?結婚前,我多少還有點安靜時刻,回到宿舍在這方麵,說不上對與錯。這是婚姻基本衝突的一種表麵現象。你倆隻“求”,卻不能“施”,必須有一方打破這種局麵。女人必須更加成熟,更能理解人,更能愛人。如果你是這樣的,那麼就這樣努力:給予丈夫讚揚和熱情。但是不要期望在三個月內有結果。丈夫也許會對你的突然變化感到宅異:“她要乾什麼?”你應該心甘情願地努力一年甚至五年,不停地施予,然後看會發生什麼。你的婚姻生活將變得更加美好。

8.不幻想用非難或攻擊的方式改變丈夫這三條基本準則都已熟悉:①我們不可能通過直接的方式改變他人;②我們隻能改變自己;③當我們改變時,他人也會作出相應的改變。如果你想使婚姻關係更好,你就必須徹底放棄用直接方式改變丈夫的任何希望。居高臨下的態度從來冇有好效果,隻會增強不滿情緒,並且常常引來反擊。不僅丈夫會這樣,任何其他人,包括孩子也會這樣。愛能改變人。恨招致恨,愛引起愛。

在一定限度內,你確實有表達自己感情的權利。想想看,下麵兩種方法會引起什麼反應:

“喂,我受夠了!你從來不和我聊聊,你老是忘記結婚紀念日,你也不為孩子操點心,你已經好幾個月冇有陪我出去看電影了!”

或者是:“親愛的,我遇到一些麻煩,可能你能幫幫我。近來我情緒不佳,感到不舒服。開始我想找醫生檢查一下,現在我想可能是彆的原因。我是突然發現自己情緒不佳的,有時你也情緒不佳。我被孩子纏得有點厭煩了,當然你的工作也很辛苦。我知道我一直在向你提要求,批評這,批評那,也許你以為我不愛你,其實不是的。如果我變成了愛嘮叨的人,我希望你提醒我,我絕不想嘮叨。你知道,我現在不如結婚前對你那麼好了,那時我不嘮叨……嗯,如果我們重新開始會怎樣呢?我將少批評,也不再要求你改變時也需要留點時間給我們倆自己用,對嗎?”

丈夫可能立即作出反應,也可能不會。如果再試試,他可能就有反應了。這種方法不能作為一種用來達到自己目的的手段,隻有真正想表達愛和情感時,或者想放棄強求習慣時,纔可以使用。

丈夫也許會立即做出反應,也許一年後纔有反應,這要看他的性格是靈敏型的,還是遲緩型的。無論如何,如此一試是值得的。

9.不自以為特殊

自然,並非每個女子都有這個毛病,但是不少女子有。許多男子也是如此,自感特殊。其實冇有人是特殊的,隻是不同而已,絕不是特殊。小女孩可能會成千上萬次地聽彆人誇她漂亮、伶俐,她便可能認為這是自然的。她所崇敬的人(父母親友)用甜甜的微笑,或者裝腔作勢的方法對這個可愛的小東西表示敬意。如果她是父母所溺愛的唯一孩子,或者最小的孩子,她會變得更加敏感。

如果她在某個方麵有特長,她可能慢慢會相信自己確實很特殊。

大多數這樣的女孩本能地學會了支配彆人,通常是從支配爸爸開始。

一位三十多歲的妻子就有這樣的問題。她幼年時是父母的驕傲,父母滿足她的一切要求。她變得順從、恭敬,學會了這種達到自己目的的最簡單的方法。母親總是過分地打扮她,並在敬慕的親友前炫耀她。在學校裡她是好學生,考試總得高分。人們預言她有遠大前程。成人後,她與一個正派的、安靜的、值得信賴的男子結了婚。他很愛她。他們有兩個孩子。然而妻子擺脫不了“特殊”的念頭。丈夫認為她太好了,但是她並不滿足。她的感覺就像她以前真是公主,現在失去了地位似的。人們不再崇敬她,不大肆吹捧她,她成了普通人。這位妻子在理智上認為這樣想是愚蠢的,但是在感情深處,她卻覺得受騙了。她說:“我猜想我心靈深處仍是個小孩子,期待彆人的敬慕和讚揚。在‘特殊’的想法下成不比他人特殊。”由於這位妻子已認識到自己的不成熟之處,因此,她實際上正在成熟。

我們每個人都想被“特殊”地對待。這種自我陶醉的心理根源在兒童時代,是過去的遺物。隻有拋棄這種兒童的心理狀態,我們才能在情感上成熟起來。

自以為特殊的人從來不給予他人,隻知道要求、命令,達不到目的就發脾氣。她把應該用於必需品的錢花在奢侈品上。她總是發出最後通牒。如果她是狡猾的,她便會巧妙地擺佈彆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如果你發現自己有這樣的心理狀態,就應該立即丟棄它。

10.有耐心

一位妻子在結婚前就知道丈夫經常狂飲,她想,結婚後這種小事很容易解決,因為如果丈夫愛她,就會節製飲酒。實際上,婚姻加劇了丈夫的一些心理緊張狀態,他喝得更多了。

一個丈夫很愛釣魚,婚前並未顯得有什麼影響,但是婚後妻子埋怨丈夫一到星期日就和男友們出門釣魚去了。

一些女子對結婚、建立家庭、養育孩子有著強烈的**,於是結婚前,對丈夫一些不甚明顯的錯誤、缺點視而不見。其中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大多數女子潛意識地相信:“愛情能夠征服一切。”在大多數情況下,正確的愛情能解決婚姻問題。正確的愛情包括耐心。西方的諺語說:“愛情即耐心和善意。”成熟的愛情包含著耐心。不成熟的愛情期待即刻的效果。她們會這樣祝願:“上帝,請給我耐心,請立即給我。”

不要抱怨,不要責備,不要支配,即使你完全正確,你也控製不了另一個人。你批評責備得越多,丈夫就可能被趕得越遠。對於丈夫超限度地飲酒、釣魚、看電視、冷淡你,或這或那,你用使性子來要求或者表現出受到傷害的樣子都達不到預期的目的。容忍不這並不排除你表達自己觀點的權利。你不必放棄個性,成為一個逆來順受的可憐蟲。對另一個人表現出耐心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失去選擇的自由。

9.如何為人夫

以下是寫給丈夫們的十條忠告。

1.堅強有力並且彬彬有禮

無論妻子如何能夠自立自強,也無論她如何聰明、能乾、勇敢,甚至盛氣淩人,她內心總是有點依賴感,說到底,就是女子希望被“娶”,被“關懷”。她希望感覺到自己被選中(即使是她自己主動接近彆人的),她希望“那位”男子能使她大大激動一番,然後溫柔而有力地把她置保護之下。

堅強有力的彬彬有禮是男子應該具備的基本品質。妻子也許會發現你冇有她所期望的那樣強有力、那麼好、那麼文雅,如果她把你的消極當作文雅,把沉默當作堅強,所以與你結婚,那她一定會失望。

有一個妻子抱怨丈夫太老實:“他太文雅、太文靜了,從來冇有自己的主意,幾乎任何事情都是由我來決定。我並不想在任何時候都作主。他應該當家、出點子、定計劃。什麼事情都讓我定怎麼行呢?我隻希望他能有時表現得堅決一些,表現得比我強些。”

有人問:“如果你明知道自己正確,而你丈夫偏要你按他的想法去做,你會答應嗎?”這位妻子回答:“我會感到高興。什麼時候都由我決定,我都厭煩了。”那人又問:“如果他真地做出一些決定,你會和他爭吵嗎?”“當然,每個女子都這麼做。其實,爭吵時我並不想真占上風,我希望有時他贏,希望他比我強。”那人指出:“但是你選擇了一個消極的男子,你感覺到他的消極性格,這正是你所需矛盾的心理作用。一方麵我希望能支配、控製某人,但是另一方麵我卻希望丈夫堅強有力,即使我煩躁不安,他也能迫使我規規矩矩。”

男子對這種矛盾心理會感到困惑不解,覺得毫無道理,甚至會生氣、發怒。丈夫可能會對妻子說:“聽著!如果你想讓我當家,就不要遇事便與我吵。工作一天,累得要死,回家還要為芝麻粒大的事吵架,真冇意思!你可以用彆的方法來表現自己,但不要用吵架這種方式。”即使是這樣的言語,妻子也會感到你在當家。

當家並不意味著“當老闆”或掌握操縱權,隻有非常缺乏安全感的男子纔會覺得有必要把自己的意誌強加到妻子身上。堅強有力並不意味著向四周施加壓力、發號施令,要周圍的人俯首聽話。

堅強而知禮的個性需要從小培養,但是長大後也可以補救。

你也許不會順利地達到目的,但是隻要下決心,有耐心,你就會具備一種寧靜的力量———文雅而且溫柔,你就會滿足妻子的內心需求:情感上的安全感。

2.多讚揚,多說貼心話

幾千年來,婦女長期處於附屬地位,隻是在這個世紀,婦女纔開始在各個方麵獲得與男子平等的權利。這種權利隻是剛剛取得,傳統的不安全感仍存在於女性的情感結構之中。

另外,母親的角色使婦女更加脆弱、不穩定。她本能地覺得需要一個人來保護她和她的孩子,併爲家庭提供生活所需,這導致婦女普遍地存在不安全感。即使冇有孩子,或者孩子已經離家,婦女依然如此。一些婦女非常不願意向男子流露出她們的不安全感和她們“依靠”丈夫的強烈需求,然而,事實就是這樣。

由於這些原因,女子需要不時地吃“定心丸”:可以是讚揚、讚同、重視,或者可以是非常簡單的一句“我愛你”。當一位女子問:“你愛我嗎?”她並不是在問,隻是想讓你說這句話。

地問“你愛我嗎”。“我當然愛她,她應該知道!我把工資拿回家,全交給她。我照管她和孩子。如果不愛她,我會在家裡呆著嗎?

我的上司並冇有每天表揚我。二十年來,幾乎冇有人讚揚過我的工作,但是我敢斷定我工作得很好。為什麼女子需要聽這些帶感情的話?”

實際上女子就是這樣,既然她需要表示感情的語言,丈夫就應該努力對待。這不存在喜歡不喜歡的問題。也許丈夫會覺得被迫說出來的話是虛假的,其實不然。做一件應該做的事怎麼能說是虛假?堅持下去,感情就會與言辭合拍,在用言語表達感情時丈夫也就不會覺得笨嘴拙舌了。

3.劃清責任範圍

任何兩個人之間都必須就責任範圍達成默契。如果兩個男子合夥,他們必須決定各自的行動範圍,並明確地劃分好。婚姻關係也是這樣。

夫妻之間各自的責任有一些通常分得相當清楚。比如帶孩子基本上是妻子的責任,尤其是孩子幼兒時,而丈夫則負責家庭生計,但是也有許多責任劃分不清楚。

誰負責倒垃圾?誰負責栽花?買電視由誰負責挑選?搬家、存多少錢由誰決定?孩子在學校惹了麻煩,誰負責去見老師?由誰決定什麼時候買洗衣機,買新傢俱?由誰決定如何度週末?

簡單的回答是:誰在某方麵更合適,就讓誰決定這方麵的事。

但是這又太簡單了。許多丈夫很樂意輕易地放棄責任:“喂,這個你比我強多了,你就看著辦吧,不用問我。”

在很多情況下,妻子期待丈夫與自己一起乾某件事,這是女子的一種特性。而在男子眼中,這是一種怪癖。如果遇事能夠和丈夫商量一下,妻子就會覺得更保險。然而,妻子常常選擇丈夫想看書讀報、鍛鍊消閒的時候商量事情。丈夫可能會覺得用這麼小的定,在婚姻生活中,更多的是小事情。丈夫對這些小事情可能厭煩之極,但是這些小事情是婚姻和生活的一部分。

夫妻必須明確各自的勢力範圍,比如誰管理家庭開支。自私的丈夫和妻子可能堅持要掌握一切事情的裁決權,但是婚姻必須處理好兩個不相同的人的不相同需求。

總之,在是否搬家,如何挑選傢俱等任何關係到“家”的事情上,妻子應該有優先裁決權。

年輕人往往預料不到婚後將有無數瑣碎的事情,預料不到在這些事情上夫妻的觀點和要求往往不一致,因而他們可以無憂無慮地說:“我們將一起作出決定。”結果矛盾層出不窮,最終還是要劃分責任和勢力範圍。

有一個小夥子工資不低,但是花錢大手大腳,而且花得常常比賺得多。他經常借錢過日子。妻子勸告他,他不聽,結果妻子要求分居。後來經過開導,他認識到這樣花錢是不成熟的表現,並決定由妻子掌管開支。當然,這位丈夫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適應花錢受約束的新環境。

4.避免指責

男女在各方麵都差不多,但是女子比男子更容易失去個性。

經常責備、指責妻子,會造成許多不利的後果。妻子可能會:(1)因為壓抑敵意而變得極為沮喪;(2)出現一種或數種身心反應性疾病,因為心靈上的痛苦會轉移到肌體裡;(3)變得凶狠,或者變得感情冷漠,或者變得性冷淡;(4)失去個性;(5)把不滿發泄到孩子身上,並造成孩子的心理障礙;(6)要求離婚。

即使有理由,責備多了也有破壞性,實際上,幾乎任何責備都有破壞性,隻要動腦筋,總可以找到彆的辦法解決問題。

有一位妻子,她喜歡讀書,喜歡社會活動,但是不善於整理家務。丈夫再三地埋怨她也毫無結果。丈夫說:“批評也冇用,真不屋子呀!看到家裡亂七八糟,想到妻子邋裡邋遢,真使人難受。”

丈夫決定自己動手整理屋子,儘管丈夫並不樂意這麼做,但是他並不賭氣。丈夫希望這樣做能使妻子改變邋遢的習慣。妻子的這種習慣實際上是她母親造成的。她母親過分地整理屋子,使她決心與母親背道而馳。不過丈夫的辦法確實有效,妻子逐漸克服了心理的障礙,承擔起整理收拾的責任。其間也有反覆,每當妻子不整理屋子時,丈夫總是悄悄地乾起來,直至妻子主動地負起責任。

在人際關係中,批評是免不了的,但是責備越少,婚姻就越美滿。這並不排斥個人感情的表達,然而,同樣一句話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說出來。

“你冇有發現我們每天吃的菜差不多都是一樣的?你不能換換花樣嗎?”

或者:“你的花菜燒得很好吃,很合我的口味。但是我小的時候,每星期的菜都是一樣的,媽媽做菜確實不很好。我下決心結婚後不時地換換花樣。這頓飯不錯,但是如果有一點變化更好。我有點怪毛病。”

這裡並不提供“解決問題的辦法”,隻是簡單地說明說話有不同的方式。我們結婚了,但是我們冇有任何理由變得粗魯無禮,不講策略,愛挑剔。結婚證不是無禮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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