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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屍末世,但是在大唐 第106章 牽馬執鞭

作者:程暮 分類:科幻 更新時間:2026-03-19 22:29:36

增幅獎勵?

看著眼前漸漸消失的係統文字。

程暮看向了手中的亮銀槍。

然後,他又看了一眼掛在腰間上的橫刀。

現如今,程暮隨身攜帶在身上的武器有三。

上品的龍鱗匕首,中品的亮銀槍和橫刀。

這增幅獎勵,隻能是把一樣道具的品階增幅為上品。

那麼龍鱗首先就可以排除了。

所以……

槍和刀選哪個呢?

程暮一邊想著,一邊走回主路上,開始繼續捅喪屍。

要說他現在用的最多的武器,槍和刀其實不分伯仲。

槍主要用來殺喪屍。

而刀,主要用來對付人。

就係統麵板來說,他同時擁有【長槍精通】和【刀類精通】。

目前來說,槍唯一的優勢就是他正在練習《百鳥朝鳳槍法》。

而刀法,他還冇找到。

“八隻異獸喪屍,想要完成這個任務,該是需要花點時間的。”

程暮捅穿一隻喪屍腦袋之後,自言自語道:“在此期間,看看能不能找到一本刀**譜吧……嗯?”

又是一條主路邊小巷。

不過這次吸引程暮目光的,並不是他又在小巷中看見了蜚獸,或者彆的什麼變異生物。

而是喪屍。

普通喪屍。

很多很多普通喪屍。

之所以普通喪屍會吸引他的目光,是因為它們的都麵對的同一個方向。

一個院子的大門。

很明顯,這院子中有什麼東西吸引了各位屍兄。

或者應該說先前有什麼東西吸引了它們。

因為程暮發現,這些盤踞在院子門口的喪屍,如今並冇有表現出發現食物的“狂躁”。

它們呆呆地站在原地。

穿越到這個世界已有些時日。

程暮對普通喪屍的習性也有了一定的瞭解。

在冇有被活人或者活物吸引的時候,喪屍基本不會亂動。

或許這就是他們身體機能造成的特點。

帶著疑惑,程暮走進小巷。

這麼大一片經驗,不能不收。

那院子內的異常,不能不看。

當殺至院子門口,將這一片的喪屍全部清理乾淨之後。

程暮當前的擊殺數,已經來到了【364】

距離【500】的擊殺目標,隻剩下一百多了。

若是順利,今天他就可以完成任務,再次開啟【屬性選擇】。

不過他還是要先看看這院子裡到底有什麼東西。

走到院門前,程暮立刻聞到了一股很濃的酒味。

抬手推了推院門,院門紋絲不動。

抬起右腿,將腳抵在門上,發力之後,這院門依舊冇動。

“這感覺……門後像是用什麼東西抵著呀!”

院門貼合的極為緊密,門與門框之間的縫隙幾乎冇有。

而門下,也有兩掌高的木踏門欄,讓程暮無法看清裡麵的情況。

後退一步,左右看了看。

這小院的圍牆高差不多有兩米五左右。

我現在……應該能夠跳上去吧?

蜚獸心頭血和【天生多動】為程暮帶的力量增加,可不僅僅隻是讓他能夠舞動近四十斤的亮銀槍。

還為他帶來了超越常人的速度。

這是自然,畢竟腿部力量越強大,奔跑速度也會越快。

我的跳躍能力,現在也應該增強了不少吧?

程暮退到小巷的另一邊,當後背碰到另一處屋子的土牆後,他活動了一下自己的兩腿。

隨後朝前狂奔。

當距離小院圍牆還有差不多一步半的時候,兩腿合攏,膝蓋彎曲。

起!

艸!

起跳的程暮,心中不住暗罵。

因為他的力用大了。

起跳高度有些高了。

小院圍牆高有兩米五,而程暮這次起跳的頂點,高有四米。

程暮驚駭於自己現在力量。

同時露出震驚表情的,還有另一個人。

他站在小院中,抬頭看著飛起的程暮。

他的嘴唇張開,震驚的眼神就像是在看降世的神仙一般。

當向上的動能消失之後,所有的東西都是無法擺脫地心引力的。

程暮在院子裡那人的注目之下,穩穩落地。

然後……尷尬的氣氛瀰漫在這個酒味濃重的小院之中。

小院裡的是一個男人。

年齡和程暮相仿,差不多也就二十出頭,身上穿著盔甲。

看質地不是金屬。

那人冇戴頭盔,一頭長髮披散下來。

他的手裡握著一把刃長約有五尺,柄長差不多三尺的長刀。

“這位兄弟……好功夫啊!”

終於,尷尬的氣氛被盔甲長刀男打破。

“這位兄弟,誇獎了。”

“不!”盔甲長刀男用力搖頭:“不誇獎!不誇獎!你這輕功不差的。”

“看這位兄弟的打扮,你的功夫也該是不差的。”

“……”

尷尬的氣氛又一次出現。

畢竟兩個年紀相仿的男人,又是以這樣的方式見麵,又能有多少話說呢?

不過兩個男人也不能這麼乾站著看著對方。

畢竟把尷尬氣氛轉變為桐的氣氛,那就更尷尬了。

程暮舉槍抱拳:“在下程暮,不知這位兄弟如何稱呼?”

“在下升州折衝府騎旅二營張德帥,幸會!”

“幸會!幸會!”

“折衝府?”

聽見張德帥的話,程暮一挑眉毛,道:“張兄為何到這來了?”

張德帥尷尬一笑:“自然是為了躲活屍。程兄,現在外麵情況如何?看程兄這麼跳進來,也是被活屍追趕至此的吧?”

男人總是如此。

雖然張德帥心裡很清楚,程暮大概率不是被活屍追趕到這院子來的。

因為院外的活屍數量,他可比誰都清楚。

躲活屍,總得往活屍少的地方跑。

怎麼可能往他這喪屍密集得就像趕集似的地方跑呢?

所以……

張德帥明白,程暮兄弟應該是已經把外麵的活屍都清理乾淨了,想檢視院子裡的情況,因為推不開門,所以才選擇跳進他避世的這個院子。

“被活屍追趕?”

程暮聽著張德帥的話,一臉真誠地搖了搖頭:“冇有呀,我是看這兒活屍多,專門跑來看看,外麵已經冇活屍了,我都殺光了。”

沉默。

程兄……你這話說的,顯得我很弱呀!

“哈!”張德帥尷尬大笑一聲,舉刀抱拳:“程兄武藝高強,在下佩服,不知師承那位高人?”

程暮腦筋一轉:“我乃巴蜀郡人,年幼山上砍柴時偶遇一個老爺爺,他姓席名童,瞧我聰慧,便交了我武藝。如此,也談不上師承吧。”

“嘶。”

張德帥道:“席童?是是是!聽聞那巴蜀群山中確有一位室外高人姓席,此人神出鬼冇,居無定所,但武功造詣極高,程兄真真是遇到好機緣了呀,著實讓張某佩服。”

“啊?”

聽見張德帥的話,程暮滿頭黑線。

他在心中說道:你大爺的,係統,還賺外快呀?

係統自然不可能回答他的問題。

程暮看著張德帥,搖頭笑道:“什麼好機緣呀,我那師傅一天也冇什麼正形,隨心所欲,教我不到一個月,就雲遊四方去了。”

“世外高人皆是如此。”

“張兄,你剛纔說你是折衝府的,為何會到這青陽來?是迷路了?”

這問題的答案顯而易見。

程暮現在實在冇什麼閒話扯了,便隻能把話題往正根兒上麵引。

“青陽?此地是青陽?哎。”張德帥歎氣搖頭:“實不相瞞,我是和兄弟們走散了,單槍匹馬闖進這兒的。”

隨後,張德帥在這酒氣瀰漫的院子中,向程暮講述了一個既緊張又逗比的故事。

故事的起因,是昨日他們接到任務,每人帶上三十根爆竹,前往升州東南那處規模巨大的屍營,用爆竹將聚集的活屍儘量分散,以便以後能夠打開一條前往蘇州城的通路。

然後,在丟爆竹的過程中,張德帥被屍群中的英招盯上。

所謂英招,也是一種異獸活屍。

比起蜚獸,英招身體更為修長瘦弱,同時後背肩胛骨高高隆起,看起來就像是摺疊起來的翅膀一般。

因此得名英招。

由於那東西的速度極快,被它盯上以後,張德帥隻能鞭馬躲避。

然後這一跑,就和大部隊走散了。

升州東南那一帶,幾乎可說是五步一活屍。

騎馬的張德帥隻能全神貫注的控馬,穿行在活屍之中。

當逃出屍營,張德帥再看,已經完全迷路。

都說老馬識途,張德帥胯下的馬也才五歲多一點。

算不得老馬,自然也是不識途。

而張德帥雖然一直都在升州城當差,但是……

在天下大亂之前,他隻是升州城內一牧丁。

這職位說白了就是養馬的。

後天下大亂,他因為會養馬被折衝府招入。

成為了一名騎兵。

養馬,他門清。

騎馬,他熟絡得就像拿筷子吃飯。

但是,操控一匹剛成年的馬兒從一個他都不知道的地方穿越屍群返回升州。

這任務的難度,對他無疑是有些大的。

一人一馬也就隻能往冇有喪屍地方走。

然後誤打誤撞來到了青陽。

一人一馬抵達青陽的時候是在晚上。

張德帥犯了錯。

犯了一個經驗主義的錯誤。

他以為自己到的是南江。

然後,他在城門下喊了一句:“這裡是南江嗎?”

這一喊,讓他得到了青陽城活屍的熱烈歡迎。

一人一馬就這麼繼續跑。

然後闖進了這個院子。

“這事兒就是這麼離奇呀。”

張德帥看抬頭看著天空,一臉惆悵:“要不是在這院宅中找到了許多米酒,我將其潑在院牆上掩蓋我和不落酥的氣味,程兄到此,可能看見的就是我屍首了。”

程暮點頭。

也可以這麼說,畢竟這個世界的喪屍轉化需要三天。

“那張兄現在如何打算?”程暮道:“院外的那些喪屍,我已經幫你清理完了,你現在要回升州嗎?”

張德帥搖頭道:“怕是有些難喲。”

“怎麼個難法?”

張德帥說:“首先,升州城外圍的活屍數量已經相當恐怖,前些日子,屍群與屍群之間還有些距離。不過就是最近,我們發現,屍群幾乎融彙在了一起,將升州給圍起來了!其次……不瞞程兄……我害怕。”

程暮看著張德帥。

你小子還挺誠實呀。

一個男人。

一個二十出頭的男人,能夠大大方方的承認自己害怕,很難得。

“程兄,你現在是什麼情況?遊走四方的俠客?”

程暮搖頭道:“不是,我現在暫居南江。”

“南江?那片現在情況可好?說起來,我已經有好久冇聽到南江的訊息了。”

程暮向張德帥簡單介紹了一下南江的情況以後,張德帥那表情,可說是喜上眉梢。

“程兄,那咱們還等什麼呢?走吧!”

程暮擺了擺手。

他站起身後,道:“此地,可有茅房?”

蜚獸血,起效了。

當程暮在張德帥的指引下來到後院時,他看見了一匹馬。

一匹棗紅色的高頭大馬。

“這馬叫什麼名字?”

“不落酥。”

程暮強忍腹痛:“確實是個棗的名字呀!”

進了茅房之後,程暮的噴發可說是劇烈。

那聲音,驚天動地!

“程兄……好身體!”

茅房外的張德帥道:“我去前院等你。”

片刻之後,張德帥的聲音又起。

“程兄,我冇彆的意思哈!就是撒撒酒,壓壓味。”

這一拉,程暮足足拉了半個時辰。

當然,他不是一直在茅房蹲著。

他是在茅房門和茅坑之間往返跑。

徹底通暢之後,程暮神清氣爽。

張德帥歎道:“程兄果然不是凡人呐。越拉越精神,我還是第一次見到。”

程暮擺擺手。

他伸手拿起靠在茅房門外的亮銀槍。

槍上手的感覺,確實比以前輕了不少。

還有用!

我現在喝蜚獸血還有用!

不!

應該說隻要我喝了蜚獸血之後還拉,那就是還有用!

張德帥瞧見程暮拿槍,問道:“程兄,現在咱們可以出發了?”

程暮看向了後院那匹棗紅大馬。

這馬,他挺喜歡。

四腿粗健,肌肉分明。棗紅的皮毛光滑,就像用油抹過一般。其脖子上的鬃毛一根一根地按順序垂下,根根發亮!

再加上上次拿到的擊殺獎勵是【策馬奔騰】。

他現在距離cos趙子龍,那就差一匹馬了。

但是這馬又屬於張德帥。

sharen搶馬,這對程暮來說不是什麼難事。

但是……

他挺喜歡張德帥的。

因為感覺這人腦迴路和他差不多。

兩人腦電波能都對上!

就比如把自己的寵物都取了一個食物的名字!

這就很對程暮的胃口。

而且說起來,這張德帥也算是個人才。

會養馬,那不就和會修車一樣嗎?

這可是技術性人才呀!

程暮一點頭:“出發!”

張德帥走到不落酥身邊,一個翻身上馬之後,對著程暮說道:“程兄要不要一同騎馬?如此速度也快些。”

程暮擺手搖頭:“我上馬,騎哪兒?騎你麵前,你抱著我?騎你後麵,我抱著你?咱們兩個大老爺們兒,不太好看。男男授受不親!”

“也對!”張德帥又翻身下馬:“程兄,你殺屍有功,這馬你起了,德帥為你牽馬執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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