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榜已出,殿試過後,皇帝從貢生中親點了一甲三名,昨日纔剛祭了孔廟跨馬遊街罷。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的新科狀元,乃是一位不過剛年滿二十的寒門子弟,名喚曹朗,據說尚未婚配。
畢竟是新科狀元,如此之下,不免就讓許多家中尚有適齡女兒未嫁的高官動了心思。
許明意自然而然地便想到了夏家。
上一世,這一屆的狀元,並不姓曹,而是姓占。
而占雲竹娶的乃是夏廷貞的幺女夏曦——
這一回,狀元換了個人當,不知狀元之妻是否也會另換一換?
想必,很快便會有分曉了。
阿葵又說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來。
近來京中未有婚配的小姐們多多少少都有些不安,其中的緣故是因京城附近屢屢出現“采花賊”作案之事——
起初尚無人知曉此事,直到城西的一名員外郎將此事告上了公堂——這位員外家中隻一個女兒,疼的如珠似寶,遭了這賊人玷汙之後,次日便懸梁自儘了。
員外為顧及女兒名聲,起先本不欲報官,然而見女兒因此送了性命,便也顧不得許多了,隻想替枉死的女兒討一個公道,將賊人繩之以法。
而在這位員外之後,又有一戶人家家中也出了同樣之事。
且兩名姑孃的閨房內,都被留下了同樣的梅花印記,再從諸多跡象細節分析,官府最終斷定這兩樁案子乃是同一人所為。
之後,其它幾戶人家又隱隱傳出了家中女兒被染指的傳言,其中甚至有官宦之家。
倒不是每戶人家都有勇氣選擇報官,在乎名聲者,甚至將此事捂緊都還來不及,而之所以會有流言傳出,是因這采花賊不僅劫色,還要劫財。
作案之後,他會將女孩子閨房中的財物一卷而空,包括一些貼身飾物——
且他拿走之後,會分給京城內外的一些窮苦人家,許多人家清早開門,就會在院中發現一些碎銀及首飾。
一些實在缺銀子用的,也管不了許多,便將首飾拿去典賣。
而天下冇有不透風的牆,一來二去,此類之事多了,便引起了旁人留意議論。
官府將這些典賣首飾的百姓召來審問,便明白了是怎麼一回事。
又因有人認出了有些首飾是出自哪家,傳言便就散開了。
有當真被猜中的,也有被謠言誤傷的,總而言之,沾上此事的人家,近來皆是十分地不平靜。
“……劫了錢財,偏偏要分給那些窮苦百姓,外頭不少人都說,這采花賊是個亦正亦邪的人物呢。”阿葵跪坐在一旁的席子上,邊替自家姑娘沏茶邊說道。
聽出小丫鬟語氣裡隱隱的讚同之意,許明意將書從臉上扯下來,露出一雙微微蹙起的眉。
“哪裡正了?就因為他將偷盜來的東西分給其他人,便就是正了?”
且這同單純意義上的劫富濟貧還不一樣,若說那些劫貪官錢財分給百姓的,還勉勉強強能稱得上一個俠字的話,那麼這采花賊根本就是個徹頭徹尾的禽獸。
不管他將錢財分給百姓,究竟是出自所謂憐憫,還是享受這種為所欲為逍遙法外的優越感,亦或是想藉此來抵消模糊自己的罪行,但這都改變不了他作惡的事實。
畢竟那些女孩子有什麼錯?
丟了清白,又丟了貼身之物,想保住名聲的,卻仍要因為這些首飾而被迫將傷疤露給世人看——可到頭來,這可能是壓垮那些可憐的女孩子的最後一根稻草,卻還要成為他所謂亦正亦邪的踏腳石?
再過個幾年,該不會將他侵害女子之事儘數忘了,隻記得他以財物施捨窮苦百姓,由此再成為一樁“美談”吧?
要她說,這種人,分明是死一百次都不夠的。
見自家姑娘很是不忿,阿葵認真地想了想,恍然道:“對哦……那些錢財本就不是他的,是他偷來的啊,且那位家中出事的員外,可是個遠近有名的好人呢!”
小丫鬟想通了這一點,遂露出鄙夷的神情來。
她險些都被外頭那些傳言帶歪了。
當然,帶歪她的不止是傳言,還有那些話本子中所寫的各種俠盜傳言,有時看著看著就看上頭了。
許明意也想到了上一世在揚州彆院裡看過的話本子。
“有些話本子裡,還專將那些采花賊寫得如何風流倜儻,如何叫人著迷,待受害女子們又如何溫柔體貼,甚至直惹得無數婦人夜夜盼著他出現,直逍遙到最後一頁也冇被懲治……這是人寫出來的東西?”
氣得她緊咬牙關,當場便將書給撕了,好半天都吃不下飯,就差找到寫這話本子的人,好好地同對方理論理論了。
倒也不是說惡人便不能有好的一麵,隻是絕不可混為一談,罪行便是罪行,美化其罪行,是對無辜受害者的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