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耽美同人 > 人間失格救我 > 第30章

人間失格救我 第30章

作者:是乖寶呀 分類:耽美同人 更新時間:2026-03-15 22:43:25

芥川龍之介還挺執著的,在宣告自己不會放棄後,隔三差五就會來找太宰治,試圖說服對方回港口黑手黨。

千葉璃姬每次都防賊似的防他,堅決不給對方任何和太宰治單獨相處的機會。

並且致力於從各方麵打擊對方,闡述港口黑手黨就是個沒前途的職業,根本沒有在她身邊好。

芥川龍之介氣得不行,當小白臉哪有當港口黑手黨幹部有前途!

太宰治每次都笑眯眯地看戲,並且態度上明顯偏幫千葉璃姬,於是芥川龍之介看少女越發不順眼了。

可惜千葉璃姬的身份擺在那裏,他還不能做什麼,真是氣上加氣。

……花園內,千葉璃姬一邊陪伯爵散步,一邊在腦海裡和神樂聊天。

新居勇鬥如今已經徹底淪為通話工具了,千葉璃姬在知道他的能力後就花錢將他從異能特務科“贖身”

了。

然後真誠地邀請對方來她身邊工作。

——每月十萬美金的底薪,折算日元一千多萬,外加每次通話額外支付一萬美金。

新居勇鬥麵對這樣豐厚的待遇,當場就跪下了,隻恨自己沒能早點與千葉璃姬相識。

要知道他以前替那些非法組織工作的時候,待遇一般不說,因為知道太多秘密,天天都要擔心看不見明早的太陽。

以後他生是大小姐的人,死是大小姐的鬼,他要給大小姐當一輩子的通話工具。

千葉璃姬完全不知道自己多了個死忠粉,她隻是覺得新居勇鬥特別好用。

隻要在腦子裏喊一聲對方,然後告訴對方想和誰說話,對方就會為她在腦海裡建立聊天室,將相關人員拉進來。

這會兒神樂正在抱怨阪田銀時偷吃她買的巧克力蛋糕。

千葉璃姬:【那神樂再去買一個吧。

】神樂:【錢不夠了。

】千葉璃姬:【……】千葉璃姬已經發現了萬事屋的三人一狗都沒有絲毫財運,不管她留多少錢,他們都會迅速花光。

哪怕沒有亂花錢,他們也總會遇上需要幫助的人,然後為對方花掉錢。

她開始考慮下次過去的時候找個靠譜的人替萬事屋管錢,按時給大家發生活費。

如果她能掌握自己的異能就好了,那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了。

隔著一個世界包養人真不容易。

千葉璃姬這麼想著突然有些蠢蠢欲動,想要試一下能不能主動跟神樂他們換,這段時間的進步讓她稍微有了點自信。

她將伯爵交給女傭,隨後興沖沖地跑去找太宰治了。

太宰治本來是準備在千葉璃姬學會解除異能後,再讓她嘗試跟異世界的人靈魂互換的,但現在少女自己提出了想試試,他也沒反對。

他一直覺得對方無法掌握異能最大的問題就是心態,如今少女自己來了積極性,他自然不能潑冷水。

“那小璃姬就試試吧,不用擔心,我在這裏”

“嗯嗯”

千葉璃姬本來說完這事後是有點後悔的,聽見這話就不多想了,努力嘗試跟平時一樣調動異能。

少女雙手合十,閉上眼睛,唸咒似的碎碎叨叨著。

“神樂,神樂,我要跟神樂換”

太宰治忍著笑意旁觀,他也不確定如今對方能不能成功使用異能。

緊閉雙眼的少女突然睜開眼睛,看著四周明顯露出了茫然的神色,一副完全不在狀況的模樣。

成功了,但沒完全成功。

——千葉璃姬睜開眼睛發現自己在一個非常狹小的箱子裏,整個人都被迫抱著膝蓋蜷縮著。

不僅如此,嘴上還綁著一根竹筒,這讓她無法正常說話,箱子在晃動,似乎有人在揹著箱子走。

她又摸了摸自己的手,這個手掌大小,這具身體還隻是個孩子呢。

千葉璃姬當即腦海裡有了很多不好的猜想,難道是人販子偷偷在運輸拐來的小孩子?千葉璃姬:【新居先生,告訴太宰先生,先別讓我回去!

】千葉璃姬趕緊給新居勇鬥傳遞訊息。

如果真的像她猜測的那樣,這具身體正在被拐賣,那她不能就這麼離開,得想辦法替對方報警。

新居勇鬥:【大小姐,你目前的狀況安全嗎?】新居勇鬥一邊將千葉璃姬的話轉達給太宰治,一邊關心地確認對方的情況,金主爸爸可不能出事。

千葉璃姬:【暫時安全。

】千葉璃姬說著將自己的情況以及猜測都告訴了對方,同時讓太宰治他們詢問下換過去的那個孩子。

不知道為什麼,這具身體殘留的記憶特別少,她隻看見了好幾個孩子在一起玩耍的畫麵。

大概是身體主人珍視的家人。

太宰治叮囑少女先別輕舉妄動,隨後開始試圖跟換過來的女孩兒溝通。

千葉璃姬耐心地等待著詢問結果,因為一個姿勢太久了,她忍不住稍微動了動,結果這一動就讓揹著她的人察覺到了。

“禰豆子,你醒了嗎?”

“現在是晚上,你要出來走走嗎?”

突然的說話聲打斷了少女的思考。

看女頻小說每天能領現金紅包🧧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