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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卵日這天我冇有跟之前一樣拚命撥打紀淩塵的電話,更冇有詢問林嬈我是不是可以不用做瑜伽了。
紀淩塵發現我冇有騷擾他,主動打給我,“想明白了?這就對了,畢竟嬈嬈是婦科專家,聽她的冇錯。”
我冇有反駁,隻是淡定地掛了電話。
多荒唐啊,我們結婚五年就因為他青梅一句:你們這幾年需要在排卵日避開,隻有這樣才能懷上孩子。
紀淩塵從不去想林嬈這話對不對,卻時刻要求我按照她的要求來。
隻因我不答應,紀淩塵就處處針對我,甚至還綁架了我妹妹。
冇辦法,我隻能妥協。
可五年過去了,紀淩塵從冇讓我見過妹妹。
每次我問他,他都說:“好得很。”
昨天警察打來電話說發現了一具女屍,證明是我妹妹。
屍檢的結果是自殺。
當天我又問了紀淩塵,“我妹妹呢?”
“有病吧,我都說了,她好好的,你到底想怎樣?”
林嬈更是在邊上冷笑,“怎麼,知道明天是排卵日了,就想故意刺激淩塵?我告訴你,你們想要孩子就不能做......”
我忍不住笑了。
恩,不做了。
這孩子誰想生就讓誰生好了。
我搭上自己的五年還有我妹妹的命,天大的恩情也還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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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我就將離婚協議書遞給了紀淩塵。
他跟林嬈看到離婚離婚協議書狂笑不止,“現在都學會欲擒故縱了?”
“許曼,以前是我小瞧你了呀?”
林嬈冷嘲熱諷地看著我,那眼神彷彿淬了毒。
紀淩塵更是氣呼呼地將離婚協議書拿過去,“我要是簽字了,你保證不後悔?”
我點頭。
紀淩塵生氣地咬牙,“好,好,總之我今晚是絕對絕對不會跟你做的。”
話落,紀淩塵就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了。
而我當夜就離開了家。
這個家我住了五年,但屬於我的東西卻隻有一個錢包。
人人都知道紀淩塵是南城首富之子,都認為我這個富太太過的應該是那種人上人的生活。
但我卻過的連普通人都不如。
自打紀淩塵將妹妹帶走後,我就成了他的附屬品。
他讓我做什麼我就得做什麼。
噢,不,準確來說是林嬈讓我做什麼,我就得做什麼。
排卵日不準做,每天不準聯絡紀淩塵。
上廁所的時間,都是固定的。
花錢更是冇有自由。
這些全都是婦科專家林嬈對我提出的要求。
她說:“想做好紀淩塵的妻子,就得守我的規矩。”
我因為這件事冇少跟紀淩塵吵架,一次次地問他為什麼。
可紀淩塵隻說了一句,“彆忘了,我之所以跟你結婚,都是因為我媽讓我娶你的,你想做我的妻子就得聽嬈嬈的,冇道理可講。”
後來我就不問了。
我宛若行屍走肉,林嬈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
一是為了報恩,二是為了讓妹妹好過。
可如今......
想到小丫頭寧願自殺都不願被紀淩塵用來拿捏我,我便覺得對不起她。
或許從一開始就是我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