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半夜翻牆進老於家,也是讓那狗給嚇退了。這不這狗救了他兩回,老於就把它當成兒子養。”
沈秋:“那確實該好好養著,狗是在林子裡撿來的?”
孫老八:“是啊,很多人不願意養了,就把狗丟林子裡自生自滅!”
沈秋:“看來於大爺當時運氣不錯!”
孫老八:“可不嘛!”
沈秋:“這是鑰匙,這是我電話號碼有事兒可以打給我。”孫老八點頭應“好”雙手接過(兩樣東西用兩隻手很正常叭,嗯!很正常!)可是為啥孫老八胳膊上有被咬過的疤。
沈秋也注意到了(為啥用也,因為是我先寫出來他才能發現的呀,對哦!)。
回去的路上遇到了證人劉伯,沈秋上前打招呼,劉伯則是更為熱情(比在警察局錄筆錄活潑多了,警察局哎,緊張是對它的尊重好嗎!!!):沈警官,你咋來嘞!
沈秋:“劉伯,剛剛辦點兒事兒,關於那天的事兒您還想起什麼了嗎?”
劉伯:“哎喲,額剛就要跟你說,那天提到財寶兒,想起來回去的路上聽見了狗叫,像是財寶的叫聲兒!”
沈秋:“狗的聲音大差不差,您怎麼覺得像財寶兒在叫呢?”一邊拿出手機錄音。
劉伯:“這個村裡的狗財寶是最大,叫聲也大,那天在坪子就聽的清清楚楚地,坪子離老於家可有段兒路了,按正理說,可不該聽那麼清,之前大傢夥的曉得老於有遛狗的習慣,當時也就木在意,昨天老於,哦於力被抓嘍,這不就……”
沈秋:“哦,好我知道了,劉伯您知道孫老八和於力的關係好不好?”
劉伯:“他們,他們還行,就是之前孫老八幫於力看狗,那財寶可凶喲,給孫老八咬了,於力賠給他不少錢,之後他倆就冇咋樣兒了。”
聽完,沈秋緊接著問:“劉伯要去哪邊做活兒,我送您?”
劉伯擺著手,推開沈秋要去拿農具的手:“哎喲!沈警官使不得,可使不得,就去村頭下口那塊兒小地,不遠兒,這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