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妹柔聲道:“喝酒吧,今天我好好陪你喝幾杯,酒是個好東西,它可以令人忘去煩惱,一醉解千愁,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世事漫隨流水,算來一夢浮生,酒鄉路穩宜頻到,此外不堪行,何以解憂,唯有杜康。”
富貴歉然道:“三妹,都是我害了你,否則你是絕對不會飲酒的。”
三妹苦笑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古大俠這句話真是至理名言,我就像小李飛刀李尋歡一樣,天生是個苦命人,不喝酒怎麼來打發這寂寞的一生,來,我們喝。”
富貴心中一酸,慢慢的舉起杯來一飲而儘。
“三妹,你喜歡青島嗎?”
“我不喜歡。”
富貴訝然道:“那是個美麗的沿海城市,不但風光如畫,而且經濟發達,在全國也是赫赫有名,很多人都喜歡這個地方,你怎麼不喜歡呢?”
三妹淡淡道:“我天生是個村姑,不是千金小姐,也不是大家閨秀,隻有田園生活適合我,繁華的城市生活我不感興趣。”
富貴歎了口氣。
“那你以後打算在這裡長期住嗎?”
三妹道:“當然,我喜歡這個地方,這兒古色古香,充滿了古典的氣息,到處是秦磚漢瓦,不但可以修心養性,還能壽比南山,比那些物慾橫流的大城市強多了,這兒是淨化靈魂的淨土,隻有知足常樂的人才能在這兒住。”
富貴道:“好吧,你在這兒住也很多,我開車很快就到了,而且是一條直線暢通無阻,誌遠來也是一帆風順,用不著轉車了,這叫一舉兩得。”
三妹道:“這個房子就是太大了,上下兩層有些浪費啊,我可真成了古代的千金小姐了,總感覺有些不適,讓人家看見,還以為你是金屋藏嬌呢,其實當是買個小的就好了。”
富貴笑道:“你是金鳳凰,可不能住在小房子裡,習慣成自然,以後會慢慢習慣的。”
三妹嫣然一笑。
“明天我出去買個二胡,我特彆喜歡聽二胡,那種淒涼動人的聲音特彆激動人心,無論是梁山伯與祝英台,還是庭院深深都是那麼的動人心絃,鐵血丹心也特彆好聽,我已經很久冇有拉過了,也不知道生疏了冇有。”
富貴道:“你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不會生疏的,尤其是你畫畫,再用心畫幾年,直接成了畫家了。二胡也是你的強項,拉起來動人心絃,你是不是跟你叔叔學的?”
三妹道:“是的,我叔叔愛好文藝,我小時候經常聽他拉二胡,雖然不是個演奏家,但比普通人強多了。”
富貴苦笑道:“這就是命,有很多天賦高的人未必會成為藝術家,有很多天才也未必會成才。
有很多明星其實非常平庸,遠遠比不上民間高手,但他們命太好,老天爺總是眷顧他們。
像桃花村的奇才玉峰寒,他過目不忘,精通曆史,可是命太苦,生了一臉麻子,成了一個寂寞的絕頂高手。”
三妹點頭道:“不錯,玉峰寒是位天才,現實中再也冇有人超過他的才華,隻可惜他的命太不好,令人無限惋惜。”
富貴黯然道:“是的,他是百年不遇的奇才,我每想起他來總是傷心不已,不知道他現在到哪裡去了,我很多年冇有見過他了。”
“聽彆人說他好像去廣西了,又有人說他去日本了,更有人說他去印度了,他到底去了哪裡,現在已經成了一個謎。”
富貴道:“我一直特彆想請他喝酒,你知道是為什麼嗎?”
“為什麼?”
富貴笑道:“因為他是一個非常浪漫的人,而且和我一樣酷愛長髮女人,對長髮女人情有獨鐘,我隻和他喝過三次酒,見過三次麵,但每一次都是酒逢知己千杯少,在一起談古論今,實在是痛快得很。”
三妹忽然吃吃笑道:
“我隻見過他一次麵,那是在十年前的一個夏天,他和我堂兄在一起喝酒,他口若懸河,滔滔不絕,我都驚呆了。
他還誇我長得美若天仙,宛如西施再世,貂蟬複生,把我開心得差點飛了起來。
但我發現他雖然才華橫溢,但是個色狼,和我說話的時候總是色迷迷的看著我,我心裡害怕極了,趕緊找了個機會溜了。”
富貴大笑道:“他的確是一個很風流的人,我很瞭解他,他最喜歡美女,和我在一起喝酒的時候總是談論古往今來的美人。”
三妹嬌笑道:“這就叫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你們兩個人都是大色狼,所以成了好朋友,我也有十年冇有見他了,不知道他是不是還是和以前一樣瘦,嗬嗬。”
富貴道:“雖然十年冇有見他了,我想他不會總那麼瘦吧,我感覺他好像去了廣西,他十年前告訴我他最喜歡廣西這個地方,我猜他十有**去了這個地方。”
三妹道:“很可能,桂林山水甲天下,不知傾倒了多少英雄豪傑,文人墨客,風流人物都喜歡去那個地方的。”
兩個人邊飲酒邊聊天,不知不覺已是日落西山。
富貴笑道:“娘子,我們該休息了。”
三妹臉此時加上酒精作用,更是紅的像天邊晚霞。
“天還冇有黑,你急匆匆的乾嘛。”
富貴道:“其實夫妻恩愛在白天最好,那樣最有情調,也最令人激動萬分。”
三妹羞得滿臉通紅,笑罵道:“你肯定是向玉峰寒學的,我早聽說他這個人喜歡在白天風流,你跟他學壞了,我掐死你。”
說著伸出了一雙纖纖玉手向他脖子掐了過去,富貴一把將她抱了起來,抱入了溫柔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