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安撫的拍了拍李香香的手。
自從八歲時被夏萍以姑姑的名義收養,我就冇過過一天安生日子。
她拿著我父母的死換來的賠償款任意揮霍。
李香香穿的用的全是鎮上的最新款,我穿的還是過去父母在時給我買的衣服,補丁不知道打了多少個。
等大一點了,就都撿著李香香不要的穿。
家裡的好吃的我更是一點也吃不到,對於夏萍來說,我隻要不餓死就行。
後來,錢揮霍的差不多了,夏萍白日就去地裡上工,我被扔在家要求洗衣服做家務。
十歲的我,洗完衣服連晾衣杆都夠不到,隻能踩在凳子上顫顫巍巍的掛上去。
有時冇掛住掉了下來,就要重新再洗一次。
要是被夏萍看見了,就免不了挨一頓打。
小時候我被夏萍打罵,李香香就站在一邊吃著好吃的,當冇看見。
大一點時,李香香也學著她媽媽的做派,私下裡對我吆五喝六,外人在時又裝出一副對我好,經常被我欺負的柔弱樣子。
想到夏萍和李香香的虛偽,我一下從床上坐起。
拿起牆上掛著的日曆,計算著開學的日子。
還有十六天,很快了!
我終於要離開這個對我來說一點也不像家的地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