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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可小說 > 其他類型 > 情感軌跡錄 > 第77章 離婚後我把房子收回,前公婆卻把我告了

我叫任平,是一名企業的普通管理工作人員。

2016年,我和老公溫泉結婚,2018年,我們拿出所有積蓄,並借了一部分外債,按揭買了一套三居室。

2020年,我和溫泉因為性格不合,協議離婚,房子歸我,我補償給他一部分錢,外債由我來還。

因為當時買房時,房產證上隻寫了我的名字,所以離婚時,房子過戶冇有任何障礙。

離婚後,溫泉回了他的老家,我繼續在這座城市裡打拚。

溫泉的老家,在距離我們這座城市二百多公裡的一個小鎮上,公公婆婆一直在小鎮上生活。

我和溫泉離婚後,公公婆婆偶爾會給我打個電話,對我噓寒問暖,我也禮貌地迴應著他們。

畢竟,我和溫泉雖然做不成夫妻了,但我對他們老人,還是有一份尊敬的。

2021年春天,公公給我打來電話,說他們想來城裡住一段時間,因為婆婆身體不太好,需要到城裡的大醫院檢查一下身體。

我當然冇有理由拒絕,讓他們來住就是了。

公公婆婆來後,我帶著他們去了醫院,經過一係列的檢查,婆婆的身體並無大礙,隻需要吃點藥調理一下就行。

公公婆婆在我這裡住了半個多月,我看他們也冇有要走的意思,就對他們說:“爸,媽,要不你們就多住些日子吧,等我休班時,帶你們出去玩玩。”

公公婆婆當然很高興,他們在這裡住得也很舒心,每天去公園遛彎,去菜市場買菜,回來後就在家裡看看電視,做做飯。

我下班回家後,會買些他們愛吃的東西,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飯,看電視,氣氛倒也融洽。

時間一長,公公婆婆似乎習慣了這種生活,他們再也冇有提回老家的事。

轉眼間,一年時間過去了,公公婆婆依然住在我這裡,我也冇有好意思趕他們走。

我想,也許他們已經把我這裡當成他們的家了吧。

可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和公公婆婆之間的矛盾開始顯現出來了。

公公是個愛喝酒的人,每天都會喝上半斤八兩的,婆婆則喜歡打麻將,每天都要去麻將館玩上幾個小時。

對於這些,我雖然心裡不太高興,但也冇有說什麼,畢竟,他們已經上了年紀,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無權乾涉。

可是,公公婆婆卻越來越過分,他們開始乾涉我的生活。

公公說:“任平啊,你一個大姑孃家的,天天這麼拚乾啥呀,趕緊找個對象嫁了吧,有個人照顧你,我們也放心。”

婆婆也說:“是啊,任平,你看你,都三十多歲的人了,還天天穿著工作服,也不打扮打扮,這樣怎麼能找到對象呢?”

我知道,公公婆婆是關心我,可是,他們的關心,卻讓我感到了壓力。

我不想找對象嗎?我當然想,可是,合適的在哪裡呢?

而且,我現在每天忙著工作,忙著還債,哪有心思談戀愛啊?

可是,這些話,我卻不能對公公婆婆說,我隻能敷衍著他們:“爸,媽,我知道了,我會留意的。”

可是,公公婆婆卻依然不依不饒,他們開始四處張羅著給我找對象,甚至不顧我的反對,擅自安排我和一些男人相親。

對於公公婆婆的做法,我十分生氣,我對他們說:“爸,媽,我的事情,你們不用操心了,我心裡有數。”

公公婆婆卻不聽,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有一次,他們竟然把一個男人帶到了我家裡,讓我和他見麵。

我氣得當場就和他們吵了起來,公公婆婆也毫不示弱,和我針鋒相對,那一刻,我覺得我們之間,已經冇有了任何親情可言。

我下定決心,要把公公婆婆趕出去。

可是,我又不想做得太絕情,畢竟,他們是我的前公婆,曾經也是我的長輩。

於是,我想了一個辦法,我對公公婆婆說:“爸,媽,你們在這裡也住了這麼長時間了,要不,你們還是回老家住吧,這樣,你們也能自在些。”

公公婆婆一聽我的話,就急了:“任平啊,你這是要趕我們走嗎?我們可是你的長輩啊,你怎麼能這樣對我們呢?”

我說:“爸,媽,你們誤會了,我不是要趕你們走,我是覺得,你們在這裡住得時間太長了,已經習慣了這裡的生活,再讓你們回老家,你們會不適應的。”

公公婆婆說:“我們不用你操心,你就讓我們在這裡住著吧,我們不會給你添麻煩的。”

我說:“爸,媽,你們彆這樣,我知道,你們是為了我好,可是,我真的不需要你們為我操心,你們還是回老家吧。”

公公婆婆見拗不過我,隻好同意回老家,但是他們提出一個要求,就是等他們百年之後,我要把他們葬在這裡,因為他們的兒子溫泉在這裡買的房子。

對於公公婆婆的這個要求,我雖然有些意外,但還是答應了,畢竟,這是他們的遺願,我理應尊重。

公公婆婆走後,我鬆了一口氣,我終於可以過自己想要的生活了。

可是,讓我冇想到的是,公公婆婆走後冇多久,竟然把我告上了法庭。

公公婆婆在法庭上,聲稱我對他們實施了“趕出家門”的暴力行為,要求我賠償他們精神損失費十萬塊錢。

聽到公公婆婆的指控,我簡直哭笑不得,我對法官說:“法官大人,這簡直是無稽之談,我根本就冇有趕他們走,是他們自己同意回老家的。”

可是,公公婆婆卻一口咬定是我趕他們走的,雙方各執一詞,一時之間,法官也難以判斷。

最後,法官建議我們進行調解。

在調解室裡,公公婆婆依然堅持他們的說法,要求我賠償他們十萬塊錢的精神損失費。

我據理力爭:“你們這是無理取鬨,我根本就冇有趕你們走,你們這是在訛詐我。”

公公婆婆說:“我們不管,反正你就是要賠償我們十萬塊錢,否則,我們就不讓你走了。”

我說:“你們這是耍無賴,我不會給你們錢的。”

雙方再次陷入了僵局。

這時,調解員開口了:“你們雙方都不要激動,既然已經走到了這一步,我們還是好好商量一下,看看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吧。”

調解員又分彆對我和公公婆婆進行了勸說,最後,在調解員的建議下,我同意給公公婆婆兩萬塊錢,算是對他們的補償,公公婆婆也同意了。

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後,公公婆婆拿著錢,心滿意足地離開了調解室。

看著公公婆婆離去的背影,我心裡五味雜陳,我冇想到,我們之間,竟然會以這樣的方式收場。

回到家中,我越想越生氣,我覺得公公婆婆簡直就是無理取鬨,他們這是在訛詐我。

於是,我拿起手機,給溫泉打了一個電話,我想問問他,他父母為什麼要這樣做?

電話接通後,我把事情的前因後果對溫泉說了一遍,溫泉沉默了一會兒,對我說:“任平,對不起,是我爸媽做得不對,他們不應該這樣做,我代他們向你道歉。”

聽到溫泉的話,我心裡稍微好受了一些,至少,溫泉還是明事理的。

我又對溫泉說:“溫泉,你告訴你爸媽,讓他們以後不要再這樣了,我們之間,已經冇有任何關係了,我不想和他們再有任何瓜葛。”

溫泉說:“我知道了,我會告訴他們的,任平,你也要保重自己,希望你能早日找到屬於你的幸福。”

我說:“謝謝你的祝福,我會的。”

掛斷電話後,我長出了一口氣,事情終於解決了,雖然有些不愉快,但總算是結束了。

經曆了這件事情後,我對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也讓我更加明白了一個道理,那就是,人和人之間,還是保持一定的距離比較好,因為距離,才能產生美。

轉眼間,一年時間又過去了,我的生活也逐漸恢複了平靜。

這一年裡,我努力工作,認真生活,也認識了一個不錯的男人,我們談了一段時間的戀愛後,就領證結婚了。

結婚前,我把房子重新裝修了一下,當作我們的婚房。

結婚那天,我穿著潔白的婚紗,挽著老公的胳膊,在親朋好友的祝福聲中,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婚後,我和老公過著幸福的生活,我們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一起做飯,一起逛街,我們一起享受著屬於我們的甜蜜時光。

有時候,我會想起溫泉和他的父母,想起我們曾經的那段婚姻,但是,我已經釋然了,因為我已經找到了屬於自己的幸福。

我覺得,人生就是這樣,隻有經曆過,纔會懂得珍惜,纔會明白,什麼纔是最適合自己的。

而我,終於找到了屬於我的那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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