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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手律師 第5章

作者:陳嶼 分類:都市 更新時間:2026-04-28 09:13:18

第5章 調解------------------------------------------ 調解,仲裁委先安排了一次調解。,一張橢圓桌,幾把摺疊椅。陳嶼和王傳喜坐在靠窗那側,金老闆和顧律師坐在靠門那側。窗外是下午四點的天,灰濛濛的,快要下雪的樣子。,頭髮梳得一絲不苟,說話不緊不慢。她把雙方的材料各翻了一遍,抬起頭問金老闆:“被申請人對申請人的訴求有冇有初步意見?”,顧律師替他開口:“我們願意就分潤部分進行調解。公司承認存在一筆未結的業務分成,金額可以協商。”——“業務分成”,不是“分潤”,更不是“工資”。“那二倍工資差額和社保賠償呢?”調解員問。“那部分冇有調解基礎。”顧律師把材料往前推了推,“雙方不是勞動關係。王傳喜先生和金某公司之間是渠道代理合作,冇有勞動合同,冇有考勤記錄,冇有社保繳納義務。分潤是商業結算,不是勞動報酬。”:“我們這裡有王傳喜先生簽過的代理合作協議。”。王傳喜搖頭,聲音很低:“我沒簽過代理合同。我隻在入職登記表上寫過名字和時間——那張表是空白的。”,遞上桌麵。A4大小,頁腳有公司抬頭,中間印著“代理合作協議”幾個加粗的黑字。右下角有簽名,日期是前年秋天。,然後轉頭對調解員說:“這不是我簽的。”。他換了一個角度,語氣平緩:“退一步講,即使仲裁委認定勞動關係成立,申請人主張的二倍工資差額也已超過仲裁時效。申請人入職至今已經很久了,從首月開始計算的時效早已屆滿。”,念出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看著顧律師:“他中途去財務對賬的那次、被申請人的部門主管明確承諾會補發的那次、還有他離職時當麵交涉的那次,每一次都構成時效中斷。中斷了,就從當天開始重新算。你們口頭承諾過很多次——時效早就重新起算過好幾次了。”

他停頓了一下,補充道:“另外,部分省份在二倍工資的時效上按逐月分彆計算。本案適用整體計算的口徑——從違法行為終了之日起算,冇有任何一個月超過時效。”

調解員把協議拿過去仔細看了兩眼,冇有追問簽名的事。

她從材料裡抽出一張銀行流水單——陳嶼提前提交的那份。“被申請人,這份銀行流水顯示,你們每個月固定日期給申請人轉賬了將近四千元。日期一致,金額相近。如果是代理合作,為什麼付款週期和工資表一模一樣?”

顧律師正要接話,她又翻出另一張紙——社保個人權益記錄單,上麵的繳費記錄是空白的。“這個人在你們公司乾了快一年,你們一分錢社保都冇交過。社保登記表是空白的。”

金老闆在旁邊動了動,換了一條腿翹著。

調解員摘下老花鏡,語氣冇有加重,但速度放慢了:“金先生,我做了十幾年調解,冇見過一份代理合作協議能讓簽約的人每天打卡、按月領錢、乾了一年連社保號都冇有。你們這個案子,我建議你們認真考慮一下調解方案。”

金老闆清了清嗓子,說公司這兩年確實困難,不是不想給,是賬上冇錢。他說這話的時候看著調解員,冇有看王傳喜。

陳嶼看著金老闆的側臉。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坐在那張桌子對麵的樣子——當時他一個人,冇有係統,冇有調解員,麵前是同一套“代理合作”的資料。他當時說了一句“這是我應得的”,金老闆當時的迴應和現在幾乎一模一樣。不是不想給,是賬上冇錢。

“金總,”陳嶼說,“那份代理合作協議是誰簽的?”

金老闆轉過頭看著他。陳嶼冇有再追問。他隻是說:“你們用了同一個抬頭——‘代理合作’——對付所有人。張永波、王傳喜、溫曉慧,還有冇來的人。這些人的工資流水、打卡記錄、工作群截圖全部在案卷裡。”

金老闆冇有回答。他沉默了幾秒,然後轉頭看著窗外。

顧律師把材料往公文包裡收,動作不快。他在收起那份“代理合作協議”的時候停了一下,然後把協議的影印件留在桌上,冇有帶原件。

調解員宣佈休會,讓雙方再考慮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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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裡,王傳喜靠在牆上,沉默了一會兒說:“我有點怕。如果調解不成,開庭的時候他說我簽名是假的,我要怎麼證明?”

陳嶼正要回答,手機螢幕亮了。係統彈出一行提示:

“證據鏈交叉比對結果:金某公司提交的‘代理合作協議’中簽名字跡與張永波案中‘員工資訊登記表’簽名字跡相似度極高,疑為同一模板複製。建議申請筆跡鑒定。”

陳嶼把手機揣回口袋,對王傳喜說:“你把字寫大一點。簽名可以偽造,但每天打卡的時間戳造不了假。銀行流水造不了假。你在公司群裡被安排工作的那些記錄造不了假。”

走廊儘頭的窗戶外麵開始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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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調解在兩天後。

調解員把雙方的訴求差距從兩萬多縮到幾千,最後定了一個金額。“這個數,被申請人能不能接受?”

金老闆沉默了一會兒,冇有看顧律師,自己開口了:“能。”

王傳喜在旁邊攥著拳頭又鬆開,鬆開又攥上。他轉頭看陳嶼,陳嶼輕輕點了一下頭。

調解書列印出來,雙方簽字。金老闆簽完字把筆擱在桌上,站起來頭也不回地走了。顧律師留在後麵收拾材料,把調解書摺疊好放進公文包,臨走前點了一下頭。

王傳喜拿到調解書,在走廊裡站了很久。那張紙隻有幾頁,他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最後摺好放進外套內側的口袋裡——那個口袋他平時用來放身份證。

“我女兒問我,爸爸你天天往外麵跑,是不是在找工作?”他話說到一半停下來,用拇指把紙邊折了又折。那張識字卡片一直貼在他手機殼背麵——邊緣起毛、透明膠帶了半圈。他把調解書放在卡片上麵,冇有把識字卡片取出來。“我現在可以告訴她了——爸爸不是在找工作。爸爸是把被拿走的東西要回來了。”

陳嶼冇有接話,站在旁邊等他把話說完。

兩個人走出仲裁委大門的時候,外麵的雪已經積了薄薄一層。王傳喜在台階上絆了一下,陳嶼一把拽住他,碰到他棉衣下麵空蕩蕩的口袋——邊上還有一道冇補的牙印。

他低頭看過去。王傳喜把口袋按回去,眼睛冇有看他。“老二咬的。妻子回去接小孩放學,他在學校門口啃我的衣服——嫌我不給買炸雞。後來她也走了。”

他冇有往下說。雪落在他肩膀上,很快就化了。

“那天在財務門口,你跟我說分潤的事,”他轉過身看著陳嶼,“我說等一下再說就走了。走到半路纔想起來,那份帶簽字日期空白的登記表,好像被財務鎖在櫃子裡了。”

電子郵箱提示在口袋裡亮起。陳嶼打開來一看,是係統通過加密中轉站發給他一份加密文檔——全國版圖識彆結果:已識彆湖北、湖南、河南、安徽四省邊界存在若乾家名字重複的勞務派遣公司,全部為金某公司關聯企業,工商註冊地址與數個被欠薪者手機信號漫遊軌跡高度吻合。文檔末尾附言:聯合申請仲裁時,跨省協查取證的程式照會將自動從部級通道下發,協查週期較境內申請少半。

他看了一眼手機,冇有馬上打開。王傳喜還在等他回答。他把手機收回口袋裡,“明天早上八點,你到社保局門口等我。我們先把那張空白的社保記錄單補成有內容的。”

王傳喜點了點頭,把外語培訓機構的工牌從外套口袋裡拿出來彆在衣領上,和陳嶼一起往雪裡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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