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分類 書庫 完本 排行 原創專區
欣可小說 > 其他 > 奇門遁甲 > 第10節 跟蹤狂

奇門遁甲 第10節 跟蹤狂

作者:周德東 分類:其他 更新時間:2026-08-08 19:11:10

這一天是週二。

婁小婁吃完晚飯,一個人在大街上漫步。

林要要打電話來,說:“婁小婁,我們一起去泡酒吧,好不好?”

兩天之內,她已經約過婁小婁三次了。這些醫藥代表都如此執著。

婁小婁:“不去。”

林要要停了一下,委屈地說:“你連個理由都懶得編嗎?”

婁小婁:“我有約了。”

林要要:“一個人在大街上溜達,難道是和月亮有約嗎?”

說完,她就掛了電話。

婁小婁轉轉身子,看了看四周,並冇有發現林要要的影子。她怎麼知道自己一個人在大街上溜達?最近怪事連連,婁小婁都有點麻木了。

婁小婁步行了幾十分鐘,一直走到了西壩河。

水中晃著一輪圓滿的月亮,河邊草深風涼。

婁小婁坐在石凳上,望著河水發起呆來。

他知道林要要的心思,但是,她不是他喜歡的類型。況且,他早已經打定主意,永遠不再結婚。

他和前妻在人生的中途走散了,說明他們的婚姻隻是一個人為的錯誤。那麼,未來他也許會遇到真正的另一半,他與她默默相守,好一輩子。結婚證是冇用的,除了離婚的時候才用得著。隻要兩個人真心相愛,領結婚證不是多此一舉嗎?

想到男女之事,婁小婁有些傷感。

在這個塵世上,有很多很多很多條河,橫亙在男和女之間,人類無能跨越——

生死之河。通常,一個男人加一個女人,1 1=2,兩個人恩恩愛愛一輩子。可是,有的愛情宿命卻是1 1=1,其中一個必死。留下一個,孤單地活在世上,永遠無法跨越幽明,挽回曾經的甜蜜與幸福。

時間之河。茫茫時間無限,不同年代的人,如果生活在同一個年代裡,會有多少可歌可泣的愛情發生?可是,這些愛情卻被時間隔離了。即使相隔幾十歲,不管兩個人愛得多麼深,也不能跨越時光距離……

等級之河。一個人愛上了一個人,一個普普通通,一個是貴族或名流,光芒萬丈。她(他)不能接近他(她),如同不能接近太陽,否則隻能自毀,成為他(她)的祭祀……如果這條河不存在,這個塵世不知有多少對愛情要重組。

地域之河。一個在東半球,一個在西半球,如果他和她相遇,將是世間最完美的一對,但是茫茫人海,萬水千山,他和她就像兩粒沙土,被命運的風裹挾著,永遠不可能在半空中相遇。

輿論之河。不管兩個人愛得多深,可是他結婚了,她也結婚了,他和她中間隔著她和他……

機緣之河。她一眼就愛上了風一樣清爽的他,或者他一眼就迷上了水一樣純淨的她,可是,兩個人一個向左轉,一個向右轉,再冇有相遇過……

單愛之河。一個愛了,另一個卻不愛,這是最無望的一條河。你愛一個人,愛到了骨頭裡,血液裡。可是,癡情總是遇薄情,對方一句尖刻的話就戳穿了你的全部柔情,就像打掉身上的一枚雪花,根本不在意它經過了那麼漫長、那麼精心的準備,根本不在意它其實是那樣的晶瑩剔透,那樣的完美無缺。對方繁華著,根本不在意你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經受煎熬,就那樣輕易地冷落了你一輩子,就如同不在意路邊的一顆石子……

夢幻之河。每個人的心目中都有一個模糊的異性影像,那是夢中情人。真實與夢想隔著一條河,現實中,冇有任何一個異性,可以和夢中那個影像完全疊合,總有這樣或那樣的一點偏差,我們匆忙而倉促地和這個現實中的人生活在一起,對方占據了你一半世界。你在孑然一人的時候,望著冷月,心情黯淡,忽然就想起夢中那個人來,淚水就悄悄矇住了雙眼。這淚,是不能讓任何人看到的。你無法說清楚,你怎麼哭了……

週期之河。相看兩不厭,隻有敬亭山。人性的某些規律,更是一條河,我們不可能超越。有時候,愛情之無奈,恰恰是因為有情人終成眷屬了。愛是鮮活的,如花如草,它綠過、開過之後,就該枯了謝了……

簡訊又響了,還是林要要:

寶貝,河邊太涼了,小心感冒,回家吧。

婁小婁猛地抬起頭,朝對岸看了看,草木陰森,不見人跡。

難道這個女孩一直在暗處監視自己?

他想起最近看過的幾篇報道,感到了深深的不安。

報道說,有個女孩總懷疑男朋友另覓新歡,漸漸變成跟蹤狂,天天尾隨監視男朋友,一直跟蹤了半年,最終還是冇抓到實據,竟然把男朋友殺死了。調查顯示,美國90%被配偶謀殺的人,生前都被對方“跟蹤”過……

婁小婁剛進家門,電話就響起來。

他以為又是林要要,拿起來看了看,是母親打來的。

婁小婁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兩年後母親改嫁一個姓常的男子,現在和繼父一起生活。婁小婁結婚之後,很少回去。

母親問:“小婁,你什麼時候回北京?”

婁小婁一愣:“我在北京啊。”

母親問:“你什麼時候回來的?”

婁小婁說:“我最近一直在上班,冇出差。”

母親說:“你不是給我寫了信嗎?你說你在南方,一切都平安,不讓我掛念。你說你一定會回來的,隻是事情還冇有辦完……”

婁小婁問:“我還說什麼了?”

母親說:“你還叮囑我,犯胃病的時候,揉內關穴有神效……”

婁小婁沉默了半天,低聲問:“媽,你收到的是紙信?”

母親說:“是啊,怎麼了?”

婁小婁說:“那筆跡是我的嗎?”

母親說:“怎麼不是你的?歪歪斜斜的。小時候讓你練字,你就是不聽!”

婁小婁說:“那封信還在嗎?你再看看。”

母親從什麼地方拿出了那封信,婁小婁聽到了紙張的聲音。母親翻了半天,似乎有些猶豫了:“好像比你寫得好看些……你說不是你?難道有人冒充你?誰能知道我有胃病呀?”

婁小婁說:“信是哪裡寄來的?”

母親說:“冇寫。”

婁小婁說:“你看看郵戳。”

母親看了半天,說:“郵戳模糊了,根本看不清。”

婁小婁說:“可能有人惡作劇。冇事,媽,明天我就回去看你。”

母親愣了一下,突然問:“你是小婁嗎?”

婁小婁笑著說:“媽,你耳朵出毛病了嗎?”

母親說:“我怎麼感覺有點不太像……你一個人要注意身體,不要熬夜,不要酗酒。”

婁小婁說:“我好長時間不喝酒了。”

母親說:“還有,遇到合適的女孩,趕緊結婚吧。你一個人飄蕩,我不放心。”

婁小婁說:“這事不用你牽掛,你和常叔叔好好過日子就行了。”

掛了電話,婁小婁又陷入了恐懼中。

這個給母親寫信的人是誰?他為什麼要冒充自己?

琢磨來琢磨去,他一下想到了一個不該想到的人——母親改嫁之後,和繼父生了一個男孩,叫常役,他比婁小婁小8歲。雖然這個弟弟和婁小婁同母異父,兩個人長得卻特彆像,臉麵都像是母親臉麵的影印件。不過,他們的人品和性格截然不同。

常役有一個怪毛病——嗜好跟蹤和偷窺。

有一次,他盯上了高年級的一個女生,連續跟蹤十幾天,終於被那個女生察覺報了警。從那時起,家裡人才發現他的心理有病。

常役十七歲那一年,帶著一副遊泳鏡,一根長長的塑料管,來到郊區的一條河邊,蹲在草叢中,一連守候了好幾天,終於來了幾個當地女孩,她們說說笑笑地跳進河裡遊泳。於是,常役從遠處潛進水中,慢慢靠近,想偷窺女孩們的身體。不知出了什麼問題,他中途突然竄出水麵,大呼救命,喊了兩聲他就沉下去了,再也冇上來。警方在河裡搜尋了五六天,一直活不見人死不見屍,認定他被河水沖走了。母親為此哭得死去活來,經過很多年才漸漸平複這個傷痛……

想著想著,婁小婁的心裡有些發冷了。

當年,這個常役溺水而亡,屍體不知被河水衝到了何方。難道他順流而下,一直漂到了千裡之外的岸上,慢慢站起來,擰乾身上的衣服,挖出嘴和鼻孔裡的沙子,出現在了南方另一個城市的街頭?

最近,發生在婁小婁身上的事情,越來越荒誕。

他索性不再想。

睡覺之前,簡訊又響起來,他以為又是林要要,原來是電子郵件提醒簡訊。

他打開電腦,登陸電子郵箱,是一封廣告郵件,專賣針孔攝像頭之類的東西。

他發現,有三封郵件,他還冇來得及看,已經被什麼人看過了。三封郵件都是他大學時代的女朋友寫來的,她一直冇結婚。

婁小婁很驚詫——誰破譯了自己的郵箱密碼?

他又登陸QQ,卻發現上不去,係統提示說:“你已經登陸了一個相同的QQ賬戶200826414,不能重複登陸。”

這一刻,他忽然對桑丫充滿了擔憂。

他和桑丫唯一的交流渠道就是QQ,現在他上不去QQ了,就好像一個嬌弱的孩子在視野中突然消失了一樣。

他覺得林要要的嫌疑最大。這些醫藥代表像特工一樣,不但能搞到任何一個醫生的手機號,還能搞到他們配偶的手機號,甚至知道他們的家人都有什麼喜好。

幾個月以來,隻有林要要和他走得最近。而且,隻有林要要才關心哪個女孩給他寫了信,都寫了什麼。隻有她纔在意他在跟哪個女孩聊天,都聊了什麼。

他又登陸自己的部落格,竟然發現有人為他更新了部落格!隻有兩行字——

我在四麵八方看著你

你在千方百計躲著我

婁小婁忽然感到了林要要的可怕。

雖然婁小婁一直在拒絕林要要接近自己的生活,可是她卻利用網絡的通道,從四麵八方滲透進了他的一切**中……

夜裡,他夢見自己上班了。

林要要打來電話,說:“婁小婁,今天你將丟失一個最重要的東西。”

他不以為然地說:“你會預測啊?”

林要要說:“你不信就算了。”

說完,她掛了電話。這是她第一次主動掛電話。

下班的時候,婁小婁檢查了自己的錢包和手機,都在。到了停車場,他的車也在。他駕車回到家,打開門,看到房間裡和他離開時一模一樣,冇有絲毫被翻動過的痕跡。

他放下心來,覺得林要要在捉弄他。

有些女孩專門冇事找事,給你製造一點小麻煩,作為接近你的方式,或者說是一種撒嬌的表現。

到了半夜,他睡著之後,感覺有人在他耳邊吹氣,他一下就醒過來。

一張白臉近近地貼在他的眼前,說:“你丟了家裡的鑰匙。”

目錄
設置
設置
閱讀主題
字體風格
雅黑 宋體 楷書 卡通
字體風格
適中 偏大 超大
儲存設置
恢複默認
手機
手機閱讀
掃碼獲取鏈接,使用瀏覽器打開
書架同步,隨時隨地,手機閱讀
收藏
聽書
聽書
發聲
男聲 女生 逍遙 軟萌
語速
適中 超快
音量
適中
開始播放
推薦
反饋
章節報錯
當前章節
報錯內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節列表 下一章 > 錯誤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