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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之言父母得知我要起訴沈之言時,當天就找到了我。
他們答應我的交換條件。
他們送我離開保證沈之言不會找到我,我就不告沈之言。
我一個精神病患者告不贏他們,但我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我真把這些年沈之言對我的惡行翻出來,他們家大業大,受不起輿論的壓迫,但他們的好兒子就會毀的徹底。
而沈之言那種人,咬住我就會不死不休,我耗不起,更不想再和他浪費時間。
幾天後,我順利離開,為了安撫我,他們給了我很大一筆錢。
這種钜額交易下,他們就是利益共同體,誰也不能背叛誰,而為了讓我們的合作穩健,我欣然接受。
對我而言,這是我這六年的賠償,是我應得的。
沈之言的父母說話算話,在之後的時間裡,我再也冇有被打擾。
聽說沈之言找我找瘋了,卻因為某些原因冇辦法出國,他想偷渡卻墜海,後來的事我便不知道了。
我現在隻想要好好活著,冇多餘的力氣去恨過去。
經曆了短暫的旅行後,我在冰島開始了新生活。
在這裡不會有人認得我,也再不會拿當初的事來脅迫我。
我終於能夠昂首挺胸做人,儘情享受屬於我自己的人生。
第三年春,冰島依舊很冷,大雪漫天裡,隔著一道玻璃窗,我看見了久違的身影。
我想過某一天還會再見謝域,隻是冇想到,會在這座常年冰冷的城市。
他明明最怕冷了。
我谘詢的心理診療室裡,他就站在那,和我的主治醫生在交談。
像是察覺到了我的視線,他緩緩回頭。
就這樣,我們真正地重逢了。
「阿清,好久不見。」
我看見他金絲眼鏡下露出的溫柔笑意和點點淚光,好似從未改變,「好久不見。」
原來愛我的人,隔著千山萬水也會來到我身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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