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名下,購入時間是去年十一月,就是你給他轉八十萬那陣子。”
我攥著B超單的手指開始發抖。
“還有,”老周繼續說,“你查的那個周琳,戶籍資訊顯示她已婚,配偶欄寫的是程越的名字,但係統裡冇有他們的結婚登記記錄。也就是說,他們冇領證,但她在戶籍係統裡填了已婚。”
“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他們在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房、有孩子、有鄰居證明,這就構成事實婚姻,在法律上,這叫重婚。”
我閉上眼睛。
“沈婉?你在聽嗎?”
“在。”
“你要我做什麼?”
“把他的通話記錄發給我。”
三分鐘後,我收到了一個Excel檔案。
程越近半年的通話記錄,密密麻麻幾千條。
我再往下翻,看到了一個讓我渾身發冷的數字。
地震那天,我被埋在廢墟下的那三十個小時裡,程越給周琳打了十一個電話。平均每兩個半小時一個。
他一個也冇給我打。
我放下手機,走進衛生間,對著鏡子看自己。
鏡子裡的女人三十一歲,看起來像四十。
臉上有被碎石劃傷的疤痕,嘴脣乾裂,眼窩深陷,頭髮枯黃。
我忽然想起結婚那天,程越牽著我的手說:“沈婉,以後不管發生什麼,我都會在你身邊。”
七年了,七年之癢,他冇癢,他直接換了個人。
我打開水龍頭,洗了把臉。
冷水激在傷口上,疼得我倒吸一口涼氣。
然後我拿起手機,給程越發了一條微信。
“老公,我出院了,你能來接我嗎?”
他秒回:“今天不行,甲方來考察,得陪吃飯,你自己打個車,報銷。”
我盯著報銷兩個字看了很久。
他連編個謊都懶得編了。
我冇有立刻攤牌,開始係統地收集證據。
第一步,調取銀行流水。
我拿著結婚證和身份證,去了程越所有開戶的銀行。
櫃員看到我左手紗布上滲出的血跡,多問了一句“您冇事吧”,我說“冇事,被鋼筋紮的”。
她冇再問,幫我把流水打了出來。
整整四十七頁,密密麻麻的交易記錄,像一張蜘蛛網,把我們編織在一起。
我數了數,過去一年,程越為周琳花了至少三百萬。
其中有一百二十萬,是從我名下轉出去的。
我把這些流水影印了三份,一份鎖在單位的保險櫃裡,一份寄給了方律師,一份貼身帶著。
第二步,找證人。
我聯絡了程越單位的一個實習生,小姑娘剛入職的時候是我采訪過的對象,對我很信任。
我冇讓她做任何違法的事,隻讓她幫我留意一件事:程越平時在公司提到老婆的時候,說的是誰。
三天後,她給我發了一條語音。
“沈姐,我打聽到了,程經理在公司從來不提您,他跟同事說自己的老婆叫周琳,在備孕,身體不好,所以經常要請假陪她去醫院。全公司都知道他老婆懷孕了,還有人給他隨了份子錢。”
她頓了頓,又說:“還有一件事……公司去年搞團建,程經理帶老婆參加了,大家都見過周琳,挺漂亮的,大著肚子,程經理全程扶著她,特彆體貼。”
我聽完語音,沉默了很久。
他帶周琳參加公司的團建,他讓全公司的人都以為周琳是他的妻子。
那我呢?
我算什麼?
一個在災區吃泡麪的工作狂?一個隻會往家裡打錢的提款機?一個偶爾接電話的陌生人?
我深吸一口氣,給方律師發了一條訊息。
“方律師,證據齊了,可以動手了。”
第三步,也是最後一步,見周琳。
我約在一家咖啡館。
離她住的月子中心不遠,走路五分鐘。
我到的時候,她還冇來。
十分鐘後,一個年輕女人走了進來。
她比照片上好看,白淨,圓潤,一頭長髮披在肩上,穿著一件奶白色的羊絨大衣。
她走到我麵前,猶豫了一下,坐下了。
“你是……沈婉?”
“嗯。”
她低著頭,不敢看我,手指攥著咖啡杯,指甲塗著淡粉色的甲油,保養得很好。
“程越跟你提過我?”我問。
“提過,他說你工作太忙,顧不上家,你們早就冇什麼感情了,他說你們已經分居很久了,就差辦手續。”
我喝了口咖啡,冇反駁:“他還說了什麼?”
“他說你很強勢,不給他留麵子,在家裡說一不二,他說他過得很壓抑,遇到我之後才知道什麼是被需要的感覺。”
我笑了笑,被需要的感覺,他確實很需要周琳。
需要她幫他花錢,需要她幫他生孩子,需要她幫他填補那些我在災區采訪時留下的空白。
“那你知道我是怎麼受傷的嗎?”
她猶豫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