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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我以控衛封神 第40章 代言合同

作者:喬丹胡思睿 分類:科幻 更新時間:2026-05-02 09:40:22

在紐約的女友家度過了一個溫馨的感恩節後,胡思睿又要馬不停蹄的飛往亞特蘭大,接下來的兩天還有背靠背的比賽。

另一邊的經紀人老波特也打來了電話,說是最近有三份代言合同需要胡思睿的簽字。

小胡一向對商業談判是一竅不通,所以將這類事務一股腦的全權交給老波特處理,他隻負責把合同發給老爹確認一遍,最後再簽上自己的大名。

合作代言是NBA球員高收入的第一途徑,除了那些實力不濟的球員外,第一檔次的球員奮力表現的原因並不單單是為了爭取球隊的大合同,更多是為了展現自己的商業價值,從而得到更高的代言合同。

就拿詹姆斯來說,2018年的全年收入為1.24億美元,光納稅就高達4452萬美元,占據了他全年收入的35.9%!

而他在2020-2021賽季的工資僅為3922萬美元,連他繳稅都不夠。

由此可見代言收入占了球員收入的大頭。

這三份合同分彆是可口可樂公司、麥當勞以及耐克公司的合同。

要知道,胡思睿在是聯盟最吃香的外線新星的同時,身後還有一個龐大的國內市場,他的代言將帶動數十億潛在用戶的購買。

所以可口可樂力壓老對頭百事可樂,向胡思睿遞上一份6年4000萬刀的合同,其中包含國內外的兩項代言費用,畢竟自1999年起,可口可樂的市場營銷策略發生了顯著的變化。

其在中國推出的電視廣告,第一次選擇在中國拍攝,第一次請中國廣告公司設計,第一次邀請中國演員拍廣告。明明白白地放棄了多年一貫的美國身份。為了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可口可樂正在大踏步地實施中國本土化。

所以胡思睿收到的代言合同其實包含了兩部分。

(這些合同價格都屬於商業機密,不像體育品牌都是公開透明的,很難查到。像是網上說2003年詹姆斯和可口可樂簽下6年1個億的合同太扯了,我所查到最準確的一項合同就是2011年至2013年期間,姚明為麥當勞、可口可樂等代言,代言費兩年達到2500萬美元。

而姚明在03年的時候和麥當勞的第一份合同在三年1400萬刀左右,刨除掉通貨膨脹的影響,可口可樂和他的合同一年也要超過500萬刀。

我還查到的一份代言就是1983年邁克爾·傑克遜和可口的500萬刀合同,胡思睿和MJ的影響力肯定不能相提並論,但是過了20年了,小胡背後有市場,可樂又不像球鞋一樣昂貴,所以一年600萬 不過分吧?

但唯一可惜的是,我不知道分成的模式,但是肯定不是一次性結清的,我就亂寫了。)

第二份合同就是來自美國快餐巨頭麥當勞的代言報價,高達3年1600萬,比大姚還高出了200萬。

真正的大頭合同還得是體育品牌的合同,身為NBA的讚助商,耐克自然不會放棄這個崛起的新秀。

畢竟他們就是依靠NBA起家的,在籃球領域砸錢絲毫不心疼。

提到耐克就不得不提到上個世紀最為成功的一次投資案例——簽下邁克爾·喬丹。

那個時候的耐克不過纔是一家市值2500萬刀的“小公司”,纔剛剛成立十幾年,根本無法與擁有“魔術師”約翰遜、“J博士”朱利葉斯·歐文、伯納德·金和“大鳥”拉裡·伯德等球星的匡威以及主攻足球和歐洲市場的阿迪達斯抗衡。

1984年初,耐克公司對於新秀簽約的預算足足250萬刀,想要以此翻身,其中簽約的對象包括巴克利和喬丹。

但是耐克“球探”瓦卡羅則要求把所有錢都給喬丹。身為高層的斯特拉瑟同意後表示可以進一步接觸。

後來邁克爾·喬丹帶領“夢一隊”成功在奧運會上奪金,再加上瓦卡羅在其中的遊說,終於打動了談判的雙方——耐克董事長菲爾·奈特以及喬丹的家人,最終以一份5年250萬刀的合同簽下喬丹,具體如下:

五年價值250萬美元的代言,還包括各種保障條款、簽約獎金和年金保險。耐克公司還承諾,將大力為

Air

Jordan造勢宣傳。耐克每賣出一雙Air

Jordan球鞋,喬丹都可以賺取百分之二十五的提成,喬丹還可以得到其他耐克Air係列球鞋的銷售提成。

要知道,一年五十萬刀的代言簡直就是一場豪賭!當時“天勾”賈巴爾的代言才過10萬美元一年,而這已經是籃球球鞋代言的第一高價了。

如果耐克公司按照正規商業流程做一次風險評估,那麼這樁生意肯定無法達成,幸而耐克相信了瓦卡羅的直覺而不是計劃書。

(瓦卡羅就是一個天才,從一個掮客做到頂級的中間人:90年代他離開耐克,加入了阿迪。他幫阿迪簽下了科比,簽下了麥迪。他還差一點簽下了詹姆斯——沒簽下原因是,阿迪不願意給詹姆斯一份瓦卡羅提出的價錢,偷偷修改了合同,這也導致了瓦卡羅離開阿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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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耐克賭對了,喬丹成功帶動了耐克的發展,至少在NBA,耐克公司可以稱得上是第一體育公司!

恰逢喬丹即將退役,他們需要簽下下一個“門麵”來延續自己的品牌影響力,為此不惜砸錢。

畢竟科比、麥迪被阿迪達斯簽下,艾弗森簽約了銳步……

雖然科比在今年和阿迪達斯選擇了“分手”,但是這並不代表耐克一定會拿下他,這一年裡根據合約,阿迪達斯要求科比在合同未結束的一年裡麵不得簽約任何品牌,並且不能連續三場穿同一品牌的球鞋。

所以科比三番五次的換鞋打球。

話說回來,幸好胡思睿聽從了波特的建議,冇有提前簽約球鞋。如今身價大漲的情況下,合約費翻了數倍不止!

胡思睿56分之夜的超神表現,也讓搖擺不定的耐克公司抵達了自己的底線,送出了一份7年8500萬的超級大合同!其中包括了一張稅後1000萬的支票。

這意味著隻要簽下,胡思睿一躍成為一名千萬富豪。

再加上為他出專屬球鞋,5%的球鞋分成,以及各種獎勵條款……胡思睿也看得雲裡霧裡。

不過幸好他有個水平足夠的老爸,金融係畢業的老爸再加上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經過一天一夜的討論研究後,胡舒良給兒子發來簡訊。

就一個字——簽!

(合同這個真的難寫,各種分成根本就不能得知細節,所以各位就隨便看看好了,算我水的。

其次詹姆斯的第一份合同7年9300萬,是耐克公司提前將近一年的籌劃才簽下的,所以小胡這裡能夠直接簽下那麼大的合同有些太快了,有些經不起推敲,說一句抱歉。

但是我覺的胡思睿現在的表現,完全值得那麼大的合同,畢竟56分 首秀記錄表現,完全不輸一個還冇打一場NBA比賽的詹姆斯啊。

勒布朗雖然是天選之子,但是NIKE在北美的影響力於喬丹的帶領下已經足夠大了。中國的市場卻還冇怎麼開發,從商業價值的角度講,胡思睿絕對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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