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亞洲行的喧囂逐漸沉澱,一個更為重量級的商業談判正在悄無聲息地推進——王誌宇與耐克的球鞋代言合同即將到期。
2013年夏,王誌宇與耐克簽訂了一份球鞋代言合同。
7年1.5億美元基礎保障,外加3.5%的簽名鞋銷售分成。
這份曾經震驚世人的合同,在如今看來,卻顯得有些“落後”了。
尤其是當斯蒂芬·庫裡與安德瑪簽下那份據說總值超過10億美元的“終身合同”後,耐克內部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
他們絕不能失去王誌宇這塊金字招牌,尤其是在他剛剛率隊重返巔峰,個人影響力和商業價值達到新高度的時候。
談判在安東尼·巴恩斯位於紐約的頂層辦公室裡秘密進行。
耐克派出了以全球品牌總裁為首的最高級彆談判團隊。
他們的初始方案參考了庫裡的合同:一份終生、基礎保障總額接近10億美元的超級合同。
然而,安東尼·巴恩斯,這位在金融市場翻雲覆雨的巨鱷,在麵對關乎他“養子”(實際是主人)利益的談判時,展現出了比在股市中更加敏銳和強硬的手腕。
“先生們,”巴恩斯的聲音平和,卻帶著不容置疑的份量,“我們都知道,王和庫裡是不同的。庫裡開創了一個時代,他的三分球改變了籃球。但王,他代表的是另一種極致——絕對的理性、全能的統治力,以及…背後巨大的、尚未被完全開發的亞洲市場潛力。他的‘機器’人設,在當今這個追求個性與真實的時代,具有獨特的、不可替代的商業魅力。”
他頓了頓,目光掃過耐克談判團隊:“10億美元?這聽起來很多。但請彆忘了,王不僅僅是籃球運動員,他還是NFL美洲虎隊和NHL魔鬼隊的老闆,他背後站著‘東方天使’資本。我們看重的,不僅僅是保障金額,更是這份合同所代表的地位和對未來價值的肯定。”
耐克方的總裁試圖辯解:“巴恩斯先生,我們完全認可王的巨大價值。10億美元已經是史無前例的誠意,這足以證明他在耐克陣營中的絕對核心地位…”
“地位?”巴恩斯輕輕打斷,“地位需要用更清晰的數字和更長遠的綁定來體現。10億保障,我們接受。但3.5%的銷售分成,我們希望保有,並升級為8%,而且終身。我們要確保王的名字與耐克,在未來幾十年的籃球曆史中,牢牢綁定在一起。”
談判室內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8%終身分成,太高了!
比喬丹的更高!
而喬丹那個時代是不可複製的!
“這…巴恩斯先生,這超出了一位球星應該有的範疇…”耐克總裁麵露難色。
“是嗎?”巴恩斯優雅地端起咖啡,“安德瑪,還有…阿迪達斯,他們最近似乎也對王的未來非常感興趣。尤其是安德瑪,在庫裡之後,他們太渴望擁有另一位能定義時代的巨星了。”
這是**裸的施壓。
耐克團隊清楚,失去王誌宇,不僅意味著失去一個超級巨星,更可能意味著在未來的籃球鞋市場爭奪戰中,將一個巨大的威脅親手送給競爭對手。
但是巴恩斯的條件……
實際上,對王誌宇而言,金錢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金錢背後的地位!
王誌宇那超過60份代言合同,每年為他帶來超過1.5億美元的淨收入(這還不算他作為兩支職業球隊老闆的分紅和球員薪資),其商業帝國(利益共同體)已然成型。
美利堅是稅收上的國家。
在美利堅2010年個人所得稅體係中,分為六個不同的等級。
具體是:0-9700美元的稅率是10%。9701-美元的稅率是12%。-美元的稅率是22%。-美元的稅率是24%。-美元的稅率是32%。超過美元的稅率是37%
這個遞增的係統設計的原因是防止較高收入群體與低收入群體相比少交稅的情況。
作為NBA球員,哪怕是底薪球員,一年的薪資收入也超過了美元,所以需要繳納的美利堅聯邦稅是毫無置疑的最高級彆37%。
除了聯邦稅之外,美利堅人第二要交的是州稅。
美利堅各州的州稅是不一樣的,甚至有一些州免州稅。
如洛杉磯湖人隊和金州勇士隊所處的利福尼亞州,其州稅就是美利堅各州中最高的,利福尼亞州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分為9個等級,從1%到13.3%不等。
NBA球員屬於高收入群體之一,所要交的州稅是最高的13.3%。
費城屬於賓夕法尼亞州,賓夕法尼亞州的州稅為固定的3.07%。
但是費城還有城市工資稅。
這是作為費城市居民需要額外繳納的稅。
對居民:3.79%
居住在費城市內的都為居民。
對非居民:1.25%
隻在費城工作,不在費城居住的。
因此,費城球員的州稅和城市工資稅加起來是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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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球員第三要交的是NBA聯盟養老稅。
現在的聯盟養老稅是4%。
過去是10%,但在2015年的勞資談判裡,因為負擔太重,將聯盟養老稅改成了4%。
這個養老稅,NBA球員是可以選擇不交的,如果放棄養老稅,那球員隻需要繳納最低等的每年1.8萬美元養老費用。
當然45歲後,冇繳納養老稅的球員領取的養老金就會變少。
對養老稅,王誌宇不需要,但選擇了隨大流。
NBA球員第四要交的是經紀人傭金,一般默認薪資傭金在球員合同工資的1.5%到4%之間,一般來說球員越厲害傭金越少。
最後就是各種保險合同了,NBA規定每支球隊必須為隊內薪資前五的球員支付保險費用,而且具體的費用大概在球員年薪的1.5%到5%之間,比如一名球員年薪4000萬,那保險費用最低就得60萬美元,另外傷病情況越嚴重則保費越高,不過這部分費用由球隊承擔,對球員薪水冇有影響。
因為要交的費用極多,故此纔有NBA聯盟球員平均薪資隻有合同年薪41%左右的說法。
當然,對球星來說,薪資不是收入的全部。
還有代言。
除了聯邦稅和州稅市稅外,代言需要支出的隻有經紀人傭金。
當然,對王誌宇而言,經紀人傭金也可以忽略。
王誌宇那超過60份代言合同,每年為他帶來超過1.5億美元的淨收入,實際上就是說,每年王誌宇的代言費加起來都差不多達到了3億美元左右。
投資了這麼多錢在王誌宇身上,那些公司自然要推王誌宇,將王誌宇的名氣弄得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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